JRF / 為人權發聲
性別司改
守護多元、平等的司法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認為,公平的司法必須對性別保持高度敏感。從法庭上的性別偏見,到法律文本的性別盲點;從 #MeToo 的司法追蹤,到跨性別者的身分權利——我們與眾多公民社會夥伴攜手,推動性別友善的司法環境。
6
守備範疇
100+
倡議文章
2016
起積極投入
CEDAW
核心依據
⚖️
司法體系
司法體系
性別友善化
監督法官、檢察官職場性騷擾;落實 CEDAW
🌹
性暴力防治
性暴力防治
與 #MeToo
跟蹤騷擾、性侵害修法;被害人權益保障
📱
數位性暴力
數位性暴力
防治
性私密影像修法;RISU 案司法監督
🌈
LGBTQ+
LGBTQ+
多元性別權益
婚姻平權;跨性別免術換證;反歧視倡議
🧒
兒少性侵害
兒少性侵害
保護
追訴期延長修法;協助網絡改善
🕊️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與歷史人權
離婚制度改革;慰安婦歷史正義
一
司法體系性別友善化
司法機關若要有效處理性別案件,自身首先必須做到性別友善。我們長期監督法官、檢察官職場性騷擾的處理結果,並透過法庭之友意見書與聲明,要求落實《CEDAW》性別主流化標準——從陳鴻斌、李伯道、Y 女案等一路追蹤至今,要求「性騷不免職」不再是司法院的潛規則。
📌 重點案件:懲戒法院職場性騷擾(Y 女案)
懲戒法院法官對下屬女性員工性騷擾,職務法庭卻未予免職。司改會出具法庭之友意見書與法律意見書,並在二審宣判後發布聲明,要求建立性別友善司法職場。
二
性暴力防治與 #MeToo
我們參與了《跟蹤騷擾防制法》的立法倡議,並在上路三周年時召開記者會推動修法。同時持續關注性侵害被害人的隱私保護與誹謗訴訟反制,製作自救手冊供當事人使用。2023 年台灣 #MeToo 運動爆發後,我們積極記錄、聲援當事人,並追蹤司法如何回應性暴力創傷。
跟騷法通過後將面對的課題
三
數位性暴力防治
面對性私密影像遭非法散布的案件,司改會積極參與「四法聯防」修法,提出民間版草案,要求納入「恐嚇散布性私密影像罪」以保護處於脆弱狀態的被害人。同時追蹤 RISU 誹謗訴訟案,揭示「以訴訟為工具的二次傷害」現象。
📌 重點案件:「四法聯防」民間修法倡議
政府推動《刑法》、《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四法修正;司改會提出民間版草案,補足政院版漏洞,要求增訂「恐嚇散布罪」並擴大保護令制度。
📌 重點案件:RISU 性私密影像誹謗訴訟案
揭露 RISU 性私密影像社團的受害者遭反告誹謗,司改會持續招募法庭觀察,記錄司法如何處理此類案件,呼籲正視受害者被訴訟二次傷害的困境。
四
LGBTQ+ 與多元性別權益
我們支持婚姻平權與跨性別者的身分自主權,認為法律不應對不同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做系統性差別待遇。除聲明、訴訟支援外,我們也聲援同志遊行、反對行政公權力淪為歧視工具——2026 年 Body Fresh 案即為近例。
📌 重點案件:高雄小那免術換證案(已勝訴 🎉)
內政部要求跨性別者須切除性器官才可變更戶籍性別,司改會認為此強制手術要件侵害身體自主權,不符 CEDAW 標準。我們提供法庭觀察、陳宜倩教授法律意見書,並聯合民間團體要求監察院調查。2024 年小那案勝訴,寫下台灣跨性別權利重要里程碑。
五
兒少性侵害保護
兒童與少年是性侵害案件中最脆弱的被害者。追訴時效過短讓加害者得以「躲在時間背後」,司改會提出民間版草案,積極倡議延長兒少性犯罪追訴期;也關注重大案件中相關協助網絡是否落實應有的保護功能。
六
婚姻家庭制度改革與歷史人權
婚姻制度的改革直接關係到女性的經濟安全。司改會關注破綻離婚制度的配套缺失,提出民間版親屬編修正草案,倡議財產分配納入退休金以保障經濟弱勢配偶。此外,我們也長期聲援慰安婦阿嬤的歷史正義,透過展覽與座談讓歷史性暴力被害者被看見。
★
特別企畫|「原本以為 PRIMA FACIE」特展(2026)
2026 年,司改會台中辦公室舉辦「原本以為 PRIMA FACIE」特展,以 #MeToo 倖存者的真實經歷出發,透過藝術與對話,重新省思司法在性別暴力中的角色。特展同步舉辦研討會、延伸系列活動,並在台中盛大開幕,展期至 2027 年 1 月 16 日。
📋 核心參考法規與資源
-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性別司改的核心國際準則,已內國法化
- 跟蹤騷擾防制法——2022 年施行,持續推動修法完善
-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數位性暴力被害人保護令之法律依據
- 《刑法》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2023 年修正通過,民間倡議成果
- 《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保障同性婚姻,2019 年通過,亞洲第一
最後編輯日:2026 年 5 月 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