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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敬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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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敬鎧,前手球國手,因為一場車禍導致視力嚴重受損。之後,陳敬鎧努力讓自己的行為表現與正常人類似,卻被法院認定為了詐取保險金而詐盲…。

事件概述

照片/陳敬鎧車禍前參與手球比賽照片(95新竹全中運手球賽)
 

陳敬鎧就讀彰師大期間,2009年11月車禍住院,因視力模糊會診彰基神經醫學部,認為陳敬鎧雖然眼睛結構正常,但大腦的視覺區域「疑似外傷性大腦視覺皮質病變」,診斷書證明陳敬鎧「因上述原因,雙眼視力皆在萬國視力0.01以下」。

之後,陳敬鎧依照程序申請高中時期投保的南山人壽、彰師大向國泰人壽投保的學生團體保險,和肇事者的明台產險汽車強制保險理賠,共約522萬元。肇事者懷疑陳敬鎧詐盲,於是便去彰師大偷拍陳敬鎧,拍到陳敬鎧看似行動自如的模樣,認為他涉嫌詐盲。因此,肇事者向保險犯罪防制中心檢舉,陳敬鎧遭移送地檢署後,被以詐欺罪起訴,案經刑事一、二審判決有罪定讞。

然而,法院的有罪判決中存在難以說服的判斷瑕疵,逕自以個人經驗與明眼人的偏見,認為全盲者無法做到丟飛盤、寫字等行為,進而認定裝盲詐保。法院捨棄各醫院一系列視覺檢測、張寅教授與陳建中教授的科學鑑定,以及服務視障專業人士重度視障評估之結果於不顧,一味堅持以陳敬鎧失明後努力學習與適應生活之活動表現,作為裝盲詐保之證據,顯然未確實了解視障者的真實生活方式,以自身充滿偏見的經驗法則凌駕專業鑑定的科學報告和證人證詞,作出失明等於失能之結論。

Q&A

首先,陳敬鎧沒有犯罪動機,理由有二:第一,陳敬鎧是手球國手,沒有積欠債務或欠缺大筆金錢,完全沒有動機為了詐領保險金而讓自己無法當手球國手或體育教師,毀了自己大好前程。第二,身為大學生的陳敬鎧,絕對希望自己能夠通過所有考試而順利畢業,不可能故意裝盲而拉低自己的成績,甚至還要麻煩修課老師給予通融才能順利通過考試,可知陳敬鎧也根本不可能為了詐領保險金而讓自己冒著考試不通過、甚至有可能讓自己無法畢業的風險。

其次,陳敬鎧沒有能力犯罪。陳敬鎧發生車禍時,毫無視覺生理專業知識,要如何一連騙過各家醫院、專科醫師(就醫記錄參大事紀)的各項檢測?更何況台灣大學的鑑定直接量測神經反應,是無法欺騙的(請見Q5台大鑑定報告)。此外,如果陳敬鎧真的有心要欺騙,怎會能「神通廣大」騙過各種專業醫學檢測,但卻粗心到在大庭廣眾下接飛盤、教桌球、寫考卷給所有人看?如此顯然不合理。

較合理的情況是,陳敬鎧發現視力受損時仍抱有可以恢復的期待,因此積極就醫及復健,也努力找尋各種利用光覺、色塊覺來因應生活的策略方法,並且不願讓外界認為他己經全盲,想辦法證明自己還能像「本來」一樣,此為中途失明者常有的心理狀態。

綜上所述,陳敬鎧不僅沒有犯罪動機,更沒有能力犯罪,再參照許多專業鑑定意見,明顯可知陳敬鎧完完全全是個視力在0.01以下的視障者。因此,司改會認定為冤案,並予以救援。

救援行動

針對法院作成陳敬鎧有罪定讞的判決,本會結合義務律師、視障專業團體與其他救援團體,包含法律扶助基金會、盲人重建院等。經過密集開會討論後,決定向法院聲請再審,希望法院能夠重視專家鑑定意見,勿以明眼人的偏見,認為視障者不可能完成接飛盤、教桌球與寫考卷等行為,開啟再審並給予陳敬鎧無罪判決。

此外,聲請再審的同時,救援也向監察院提出陳訴書。監察院於2018.10.15作成調查報告並發布新聞稿

相關鑑定事紀

時間 事件
2009.11.24 陳敬鎧騎機車遭他人開車撞傷入住彰化基督教醫院。
2009.12.15 陳敬鎧住院彰基期間,因視力模糊會診彰基神經醫學部。
2009.12.25 陳敬鎧彰基視野圖表,顯示雙眼全黑。
2010.01.12  陳敬鎧彰基視覺誘發電位PVEP不正常,診斷「可能右視交叉前病變」。
2010.01.28 陳敬鎧彰基腦部血液灌流測驗,診斷「腦部血液灌流減少或大腦皮質實質損害應被考量,尤以雙側枕葉相較明顯」。
2010.02.02 陳敬鎧高雄榮總視覺誘發電位PVEP不正常,載雙眼反應遲緩與小波形。
2010.03.15 陳敬鎧高雄榮總視野圖表,雙眼全黑。(註:99年2月過後)
2010.03.18 陳敬鎧高雄榮總診斷書,診斷陳敬鎧「頭部外傷致腦震盪合併雙側視力受損;創傷後症候群」。
2010.03.26 陳敬鎧彰化基督教醫院診斷書,診斷「疑似外傷性大腦視覺皮質病變」;
證明陳敬鎧「因上述原因,雙眼視力皆在萬國視力0.01以下」。
2010.4月 陳敬鎧取得社會局核發重度視障身心障礙手冊。
2010.06.11 陳敬鎧高雄榮總視覺誘發電位PVEP不正常,載雙眼反應遲緩。
2010.09.10 陳敬鎧彰基診斷書,診斷「疑似外傷性大腦視覺皮質病變」,證明陳敬鎧「因上述原因,雙眼視力皆在萬國視力0.01以下」。
2011.02.21、
2011.03.07
陳敬鎧彰基視覺誘發電位PVEP,呈現不正常。
2011.07.08 陳敬鎧高雄榮總視野圖表,雙眼全黑。左眼及右眼視野指數均載0%。
2011.08.05 陳敬鎧高雄榮總視覺誘發電位flash VEP不正常,載雙眼反應遲緩。
2011.08.08
(請領保險金過後)
陳敬鎧彰基診斷書,診斷「疑似外傷性大腦視覺皮質病變」,證明「雙眼視力經矯正後裸視視力30公分可見手動皆在萬國視力0.01以下」。
2012.01.17 陳敬鎧彰基視覺誘發電位PVEP圖表,經鑑定人張寅教授鑑定異常。
2012.05.07 陳敬鎧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視野圖表,雙眼呈現全黑。
2012.05.08 陳敬鎧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視覺誘發電位flash VEP不正常,載雙眼反應遲緩低波形。
2012.06.22 陳敬鎧台大醫院病歷,載視覺誘發電位PVEP,雙眼波形平坦不正常
2014.06.24 陳敬鎧振興醫院內視網膜電圖Pattern ERG與視覺誘發電位Pattern VEP,雙眼波形平坦低振幅,反應期無法辨識。振興醫院並診斷陳敬鎧皮質性失明。
2015.6月 陳敬鎧國立台灣大學心理學系視覺系統功能鑑定報告,載陳敬鎧中央區視力僅剩0.00055,且僅左下視野殘留邊緣視覺。
2016.5.23  陳敬鎧台北榮總視野圖表,雙眼全黑。左右眼視野指數均載0%。
2016.11.29 陳敬鎧三總內視網膜電圖Pattern ERG、視覺誘發電位Pattern VEP,及Flash VEP圖表等,經鑑定人張寅教授鑑定,概為不正常。
2017.04.21 陳敬鎧林口長庚紀念醫院內視網膜電圖PERG異常傳導(N95)、視覺誘發電位PVEP異常傳導(P100延遲)。並診斷陳敬鎧「眼球震顫,視力異常」。
2017.1月及同年11月 檢察官臨訟提出陳敬鎧遭竊錄簽收包裹影片、出入境自動通關海關攝錄影片,均顯示陳敬鎧使用手杖及仰人協助通關視盲實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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