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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2023年1月1日施行《國民法官法》,大家準備好了嗎?

意見箱

對於剛上路的國民法官制度有什麼想法嗎?歡迎告訴我們您的意見,並留下您的E-mail,我們將寄送相關的法庭旁聽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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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程之前

第一次聽到「國民法官」嗎?您可以參考下方資源了解國民法官制度

 

制度流程

國民法官法制度怎麼進行?每個程序的內容是什麼?

協商程序
 
檢察官和律師雙方,在「準備程序」之前可先互相聯繫(電話、會議、郵件),讓後續的程序能順利進行。
準備程序 確認爭執、不爭執事項
 
對於與犯罪相關的事實,法院要開庭確認哪些事項是檢、辯雙方都不爭執,哪些則是「爭執事項」。後續律師的答辯及檢察官的論告,會以爭執事項為核心進行。
確認檢、辯雙方提出的證據
 
在這個階段,法院也要針對檢、辯雙方提出的證據,裁定哪些要在日後的審理中正式調查(這個階段,職業法官不會知道證據的實際內容)。沒有經過調查的證據,就不能當作定罪的證據。如果有進行鑑定的必要,法院也在此階段向鑑定單位提出鑑定囑託。
如果證據有問題(例如:刑求得來的自白),也會在這階段處理,不讓有問題的證據進入審理程序。
選任程序
 
國民法官會從選任程序開始參與!
到庭並經過抽籤後,被抽到的國民法官會一組一組地由法院、檢察官及辯護人分別提問,並根據回答的內容決定參與案件審理的「國民法官」及「備位國民法官」。
國民法官宣誓
 
國民法官及備位國民法官宣誓會公正地審判。
審前說明
 
審判長對國民法官及備位國民法官說明審理程序如何進行。一般而言,內容會包含刑法的基本原則、審理的流程、時程安排及案件適用的法律等等。
審理程序 檢察官陳述起訴要旨
 
檢察官朗讀起訴書內容,讓國民法官首次知道案件的犯罪事實概要。
權利告知
 
由審判長告知被告涉嫌的犯罪內容,及被告在訴訟上的權利。
被告及辯護人答辯
 
被告及律師就檢方起訴的內容,簡要進行回應及說明。
開審陳述
 
由檢、辯雙方分別說明各方對案件的主張,以及可以支持他們主張的證據有哪些。
證據調查
 
就各項證據,書證、人證、物證的內容進行調查,以確認待證明的事情。
訊問被告
 
由檢、辯雙方及法院問被告關於案件起訴的內容。
科刑資料之調查
 
調查要判多少刑度。
事實及法律辯論
 
就上述法庭上進行的內容,檢察官及律師進行辯論,說明能不能證明被告被起訴的犯罪事實屬實。
告訴人、被害人對科刑範圍表示意見
 
告訴人、被害人或其家屬表示,案件要判多重。
科刑辯論
 
檢察官和律師各自說明應判何種刑罰。
最後陳述
 
被告最後一次表示意見。
終局評議 罪責評議
 
由法官跟國民法官一起討論被告是否有罪、罪名是什麼。
科刑評議
 
如認為被告有罪,則要進一步討論要處以怎樣的刑罰。
宣示判決
 
國民法官法庭宣示判決結果。

 

FAQ

我該知道什麼?當個有批判能力的國民法官

依《國民法官法》規定,必須是少年、毒品以外案件,且屬於「最輕刑度10年以上」或「故意犯罪而造成死亡結果」的情形,才可由國民法官來審判。因此,如果只是單純的酒駕,就不會有國民法官參與。但如果酒駕造成他人死亡,就會加入國民法官。

你還可以⋯⋯

一、我是公民,我想加入法庭觀察的行列!

人民的關心與參與是《國民法官法》成功的基石,因此我們邀請關心人民參與審判制度的民眾加入觀察團,實際走入各地法院的法庭。您可參考本會製作的「法庭觀察表問卷」,紀錄您的旁聽意見,並將問卷回饋給我們。

此外,我們對於重要的案件,也會號召民眾一起前往旁聽,並在開庭前、後舉辦相關的說明與活動。如果想收到國民法官制度的活動訊息,可以填寫意見箱,留下您的E-mail。


二、我是國民法官,我有話要說!

若您被法院抽中,成為國民法官,不論您是正式、備位或是候選國民法官,我們需要您的回饋意見!如果您有話想說、甚至是願意進行座談活動,請用E-mail([email protected])或致電給我們,我們會主動和您聯繫!如方便的話,也可以填選下列表單。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