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人權保障機制
5 月 11 日聯合發言關切憲法法庭、國家人權機制與人權行動計畫,呼籲政府提出完整的人權願景。
從國家人權機制到刑事司法現場,民間團體在本次審查提出制度問題與改革訴求。
以下整理民間團體發言,並非國際審查委員會的結論性意見;相關情勢以發言當時為準。
5 月 11 日聯合發言關切憲法法庭、國家人權機制與人權行動計畫,呼籲政府提出完整的人權願景。
針對死刑、終身監禁不得假釋、鞭刑與少年司法,民間團體要求避免以嚴刑峻罰取代預防犯罪及社會支持。
5 月 12 日發言要求在各類訴訟排除刑求所得證據,關切蘇建和、邱和順案,並指出監所外部視察在遴選、訪談及自主性上的限制。
5 月 13 日討論搜索律師事務所的程序保障、境外證據與對質詰問,以及偵查資訊外洩對無罪推定的影響。
國際人權公約是由聯合國制訂、各國政府簽署並承諾遵守的人權標準。台灣雖非聯合國會員,自 2009 年起已陸續以國內法方式施行多項核心人權公約,並定期接受國際專家審查,評估政府在保障人民基本權利上的實際成效。
司改會透過參與公民社會的平行報告機制,以獨立的民間觀點,如實呈現刑事司法、死刑、酷刑、身心障礙者處遇等領域的人權問題,並向政府提出具體改善建議。
俗稱「兩公約」,2009 年施行。涵蓋人身自由、公平審判、言論自由、生命權、廢除死刑等核心議題,定期接受國際專家審查。
禁止對任何人施以酷刑或不人道對待。司改會在 2026 年 5 月審查中,持續關切施行法與國家酷刑預防機制的立法進度。
2014 年施行。保障身心障礙者的平等參與及獨立生活權利,司改會關注精神障礙者在刑事司法中所受的對待與處遇問題。
2014 年施行。保障兒少的最佳利益與各項基本權利,司改會就少年司法及兒童保護議題提出倡議建議。
聯合多個民間團體,就刑事司法、死刑、酷刑、囚犯處遇等議題,向國際審查委員會提交獨立的平行報告。
派代表出席兩公約、CRPD 等國際審查會議,直接向委員會專家呈現民間觀點,補足政府報告的不足。
推動《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盡速立法、要求停止執行死刑、促請政府落實公約結論性意見中的具體建議。
與國際特赦組織、聯合國特別報告員及亞洲各國人權團體合作,共同推動區域人權進步,並聲援受迫害的個人。
閱讀司改會的平行報告、新聞稿與評論文章,了解我們如何透過公約機制推動司法人權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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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發言重點摘要
2026-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