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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洲阿財案

日前,媒體報導有關印尼籍男子阿財,因遭無良雇主扣留證件,被迫在台逾期28年一事。經白刷刷黑戶人權行動聯盟及司法改革基金會接觸關切,得知阿財有一群台灣友人們全力嘗試各種可能,讓阿財居留台灣,並表示阿財長年主動關懷蘆洲在地的老人、孩童及遊民,且在沙崙、白沙灣等沙灘,義務任救生員,10年期間,救起近20位泳客,至少尋獲5具屍體。台灣友人們希望政府看見阿財長年對蘆洲在地的貢獻,讓他繼續居住於此。

白刷刷及司改會等團體認為阿財多年的實際服務,正是以行動證實內政部所謂外籍人士之特殊貢獻定義:對台灣民主、人權領域,具有卓越貢獻,提升我國國際形象。且阿財對台灣的付出貢獻20年,遠超過其違反行政法令之逾期行為,移民署應主動頒予特殊貢獻居留證,讓阿財繼續居住在台灣,和我們繼續為台灣這塊土地努力。

2015年年底,阿財以《移民法》第十六條規定,取得無國籍居留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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