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觀察招募|在性私密影像RISU社團檢舉潮之後...(上訴審)
2024-10-15
因發聲抵制性私密影像,卻被告妨害名譽而被判關50天?
關心 #Metoo 運動與性私密影像議題的大家應該還有印象,去年RISU臉書社團散播性私密影像事件爆發,引發一連串的檢舉活動。時隔半年,這些社團在公眾的動員下,終於不再出現性私密影像散播的情形。
然而,在這波公眾討論與動員過程中,卻有人不幸陷入訴訟案件中,而於一審被宣告有罪判決,並在二審中努力捍衛清白。
2023年5月份,「台灣數位女力聯盟」首先發起了對RISU的檢舉活動。隨後,議題工作者汪英達響應檢舉行動,開始對該社團進行檢舉。然而,隨著檢舉數量的累積,汪英達懷疑RISU社團的管理員與爆料公社的管理員有交集,甚至認為部分管理員同時涉及兩個社團,被稱為「爆系管理員」。
2023年06月03日 汪英達於臉書po文「剛剛在臉書查得到的Risu社團上一一檢舉,發現好些社團的管理者之一都是『爆系管理員』這個粉絲帳號,一查才發現原來就是爆料公社!難道爆料公社這家網路公司其實就直接在經營或協助管理Risu這種外流私密影片的勾當?可恥至極!」
於是,爆料公社股份有限公司向汪英達提告妨害名譽與民事求償,隨後地檢署開一次偵查庭,並於一個月內旋即起訴,最後汪英達於一審被判加重誹謗罪,並判處拘役50天。在過去一年裡,因刑事訴訟的程序規定,汪英達必須強制到庭,卻也因為如此,汪英達的工作規劃、家庭生活都因訴訟而打亂。或許,對一審法院而言,汪英達僅是因為輕率而未盡一定程度的查證義務才會被判加重誹謗罪。
然而,對公民社會而言,這卻是一種「反公眾參與的策略性訴訟」(strategic lawsuits against public participation),也就是對批評者的司法騷擾,藉由興訟使公民有所顧忌與噤聲,並怯步於參與公共事務討論,形成寒蟬效應(chilling effect)。
為了讓公民社會有良好的言論環境,本會呼籲司法體系應更加公允地看待行為人表意的公益價值,使名譽權有一定程度的合理退讓,並與義務律師一起爭取二審無罪。
目前,爆料公社股份有限公司對汪英達提告的民事、刑事案件都同步在進行中,目前都在上訴階段。其中,刑事案件將於10月15日再次開庭,民間司改會與台灣數位女力聯盟將派員發動法庭觀察行動,歡迎關心的朋友也到庭參與!庭後,也將由此案的辯護律師與大家討論交流。
「反公眾參與策略性訴訟」(Strategic Lawsuits Against Public Participation)指的是反對或質疑透過公眾輿論、社會壓力或大眾意見影響法律訴訟案件的做法。換句話說,訴訟往往作為政府、富人與企業恐嚇新聞記者、非政府組織和一般公民的慣用伎倆,其目的不在於司法的救濟結果,而是對批評者的司法騷擾。在法律上,訴訟應該建立在法律和證據的基礎上,而不應受到社會與公眾情緒的影響。
倡議專員 謝佳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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