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司法院正副院長、大法官人選監督

監督與人權 / 監督大法官人選

守護人民權利,
從審慎選任大法官開始。

大法官的人權理念、品德操守與專業能力,關係到每一個人的憲法權利。司改會參與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要求提名透明、審查充分、超越黨派,讓人民看見並參與這項重要的人事程序。

憲法法庭已恢復作成判決,監督仍要持續

2025年12月19日,憲法法庭作成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宣告當年修正的《憲法訴訟法》相關條文違憲失效;2026年1月2日續作11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司改會支持法庭維持運作,並持續要求理性處理大法官人事、保障人民救濟。

114年憲判字第1號、115年憲判字第1號;本會支持判決的立場、後續聲明

01 / 我們的立場

人選適任與否,應回到人權與專業

憲法的核心任務,是限制政府權力、保障人民基本權利。依《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1項,司法院設大法官15人,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提名與同意權的行使,應讓社會能實質檢視人選是否適任。

閱讀《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

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於2003年成立,透過評鑑、公開提問與倡議,監督總統提名程序、提出人選適任性的意見,並監督立法院行使同意權。聯盟不主動推薦特定人選,重視廣納社會意見與公眾檢視。

司改會主張,司法院正副院長被提名人也應提出具體的司法改革願景,說明如何維護審判獨立、減輕司法負擔、推動制度改革。人民需要的是能承擔改革責任的司法首長,以及能有效保障權利的憲法法庭。

本會2025年七問正副院長被提名人;本會對適任人選與司法改革的要求

02 / 監督原則

程序要公開,內容要經得起檢視

以下為聯盟的監督主張與改革倡議;各項程序要求應與現行法定規定分別理解。

程序監督

讓提名理由與審查過程接受公評

  • 總統應廣泛諮詢、及早公布人選並具體說明提名理由;擴大審薦過程的透明與參與,納入更多元代表。
  • 反對以政黨推薦方式提名或徵詢人選,也不應以政黨屬性作為唯一考量。立法院應充分聽取社會意見,實質審查並說明判斷標準。
  • 各黨團應開放立委自由投票,不得以黨紀或其他方式約束立委;聯盟反對將同意權門檻由二分之一提高至三分之二。
實質監督

從品德、憲政人權理念與學識專業檢視

  • 積極檢視被提名人的人權理念、民主素養及專業能力;消極檢視是否有品德操守污點,或不符大法官聲譽的行為。
  • 不應以省籍、地域、出身背景或意識形態作為主要依據;促進性別平等,增加女性被提名人。
  • 要求人選超越黨派,任職期間退出政黨、不參與政治活動;對具體人選進行實質檢視,並就不適任者提出意見。
03 / 審查程序建議

讓同意權真正成為民主把關

聯盟持續要求立法院改善審查品質。以下整理聯盟既有主張與2025年公開建議,供社會檢視後續人事程序:

  1. 先蒐集資料,公開書面提問

    各黨團收受人選資料後,應成立小組蒐集意見,以書面提問或請求補充資料,並公開提問,使社會得以檢視詢答品質。

  2. 妥適安排時程,避免不當拖延

    審查與投票應及早安排,兼顧充分討論與及時行使同意權,不能讓人民權利在政治僵局中持續受損。

  3. 先公聽,再進入全院委員會審查

    應先召開公聽會廣徵意見,並與審查會至少間隔一週,使意見能充分彙整;也應邀被提名人出席,接受民間團體與專家檢視。

  4. 至少兩次審查,釐清理念與觀點

    全院委員會應至少召開兩次審查會,聚焦憲政人權理念與專業判斷,避免以抽考法條、解釋字號取代實質討論。

  5. 自由投票,說明理由與標準

    各黨團應開放立委依人選適任性獨立判斷,並清楚表達投票理由及標準,落實責任政治。

2025年3月28日提問與程序建議;2025年9月17日補充倡議

04 / 評鑑與問卷

把原始資料交給公眾檢視

以下收錄既有公開評鑑及近年問卷入口,並非聯盟歷來活動的完整清單。歷史評鑑反映當時的資料與判斷;被提名人的回覆亦不等於聯盟背書或立法院同意結果。

問卷有回覆,仍須實質檢驗

2025年7月21日,聯盟公布對蔡秋明問卷回覆的評論,同時指出值得肯定與仍有疑慮之處,並邀請各界檢視其餘被提名人的回覆。公開提問的目的,是讓人權理念與司改承諾接受具體討論。

閱讀聯盟評論全文

05 / 近年進展

從公開提問,到維護憲法審判

以下依事件日期整理公開資料,將當時的危機、後續判決與司改會立場分別呈現。

  1. 司改會七問正副院長被提名人

    要求被提名人說明司法改革願景、審判獨立與制度改革方向。

    閱讀七問

  2. 聯盟十五問與同意權程序建議

    以憲政人權理念與專業能力為核心公開提問,並要求改善立法院審查。

    閱讀提問及建議

  3. 公布2025年被提名人回覆

    提供7位被提名人答覆入口,供社會檢視;聯盟另於7月21日提出評論並呼籲自由投票。

    問卷回覆;7月21日聯盟聲明

  4. 本次被提名人全數未獲同意

    司改會對結果表示遺憾,要求後續提名回應改革期待、審查以適任性為準。

    閱讀本會聲明

  5. 要求憲法法庭維護審判功能

    聯盟重申憲法法庭應守護憲法,並要求總統擴大審薦參與、立法院理性審查。

    閱讀記者會新聞稿

  6. 114年憲判字第1號:修正條文違憲

    判決宣告2025年1月23日修正公布的《憲法訴訟法》第4條第3項、第30條第2項至第6項及第95條違憲,自判決公告日起失效。司改會於12月21日發表支持聲明。

    官方判決;本會支持聲明

  7. 續作判決,呼籲參與評議與補足缺額

    憲法法庭作成11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司改會肯定繼續運作,呼籲大法官參與評議,並要求總統實質協商、儘速完成提名。

    官方判決;本會聲明

  8. 反對以預算手段削弱憲法法庭

    司改會針對凍結審判業務預算的提案提出批評,並再度呼籲大法官參與評議。此處記錄聲明當時的倡議。

    閱讀本會聲明

讓每一次人事審查,都回應人民期待

透明提名、實質審查與持續運作的憲法法庭,是保障人民權利的重要基礎。司改會將持續從民間出發,監督人選與程序,推動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