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人民權利,
從審慎選任大法官開始。
大法官的人權理念、品德操守與專業能力,關係到每一個人的憲法權利。司改會參與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要求提名透明、審查充分、超越黨派,讓人民看見並參與這項重要的人事程序。
憲法法庭已恢復作成判決,監督仍要持續
2025年12月19日,憲法法庭作成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宣告當年修正的《憲法訴訟法》相關條文違憲失效;2026年1月2日續作11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司改會支持法庭維持運作,並持續要求理性處理大法官人事、保障人民救濟。
人選適任與否,應回到人權與專業
憲法的核心任務,是限制政府權力、保障人民基本權利。依《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1項,司法院設大法官15人,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提名與同意權的行使,應讓社會能實質檢視人選是否適任。
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於2003年成立,透過評鑑、公開提問與倡議,監督總統提名程序、提出人選適任性的意見,並監督立法院行使同意權。聯盟不主動推薦特定人選,重視廣納社會意見與公眾檢視。
司改會主張,司法院正副院長被提名人也應提出具體的司法改革願景,說明如何維護審判獨立、減輕司法負擔、推動制度改革。人民需要的是能承擔改革責任的司法首長,以及能有效保障權利的憲法法庭。
程序要公開,內容要經得起檢視
以下為聯盟的監督主張與改革倡議;各項程序要求應與現行法定規定分別理解。
讓提名理由與審查過程接受公評
- 總統應廣泛諮詢、及早公布人選並具體說明提名理由;擴大審薦過程的透明與參與,納入更多元代表。
- 反對以政黨推薦方式提名或徵詢人選,也不應以政黨屬性作為唯一考量。立法院應充分聽取社會意見,實質審查並說明判斷標準。
- 各黨團應開放立委自由投票,不得以黨紀或其他方式約束立委;聯盟反對將同意權門檻由二分之一提高至三分之二。
從品德、憲政人權理念與學識專業檢視
- 積極檢視被提名人的人權理念、民主素養及專業能力;消極檢視是否有品德操守污點,或不符大法官聲譽的行為。
- 不應以省籍、地域、出身背景或意識形態作為主要依據;促進性別平等,增加女性被提名人。
- 要求人選超越黨派,任職期間退出政黨、不參與政治活動;對具體人選進行實質檢視,並就不適任者提出意見。
讓同意權真正成為民主把關
聯盟持續要求立法院改善審查品質。以下整理聯盟既有主張與2025年公開建議,供社會檢視後續人事程序:
-
先蒐集資料,公開書面提問
各黨團收受人選資料後,應成立小組蒐集意見,以書面提問或請求補充資料,並公開提問,使社會得以檢視詢答品質。
-
妥適安排時程,避免不當拖延
審查與投票應及早安排,兼顧充分討論與及時行使同意權,不能讓人民權利在政治僵局中持續受損。
-
先公聽,再進入全院委員會審查
應先召開公聽會廣徵意見,並與審查會至少間隔一週,使意見能充分彙整;也應邀被提名人出席,接受民間團體與專家檢視。
-
至少兩次審查,釐清理念與觀點
全院委員會應至少召開兩次審查會,聚焦憲政人權理念與專業判斷,避免以抽考法條、解釋字號取代實質討論。
-
自由投票,說明理由與標準
各黨團應開放立委依人選適任性獨立判斷,並清楚表達投票理由及標準,落實責任政治。
把原始資料交給公眾檢視
以下收錄既有公開評鑑及近年問卷入口,並非聯盟歷來活動的完整清單。歷史評鑑反映當時的資料與判斷;被提名人的回覆亦不等於聯盟背書或立法院同意結果。
-
副院長被提名人城仲模評鑑不適任報告書
2003年8月17日歷史報告。
-
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整體評鑑意見
2007年9月17日歷史報告。
-
整體評鑑意見
2008年9月30日歷史報告。
-
大法官暨院長、副院長人選評鑑報告
2010年10月4日歷史報告。
-
2016年大法官暨院長、副院長人選評鑑報告
彙整當年被提名人評鑑及問卷附件。
-
2023年大法官被提名人評鑑結論
聯盟對當年審查程序與個別人選的評鑑意見。
-
2024年被提名人回覆聯盟十五問
張文貞、姚立明等7位當年被提名人的回覆彙整。
-
2025年被提名人回覆聯盟十五問
蔡秋明、蘇素娥等7位當年被提名人的回覆彙整。
問卷有回覆,仍須實質檢驗
2025年7月21日,聯盟公布對蔡秋明問卷回覆的評論,同時指出值得肯定與仍有疑慮之處,並邀請各界檢視其餘被提名人的回覆。公開提問的目的,是讓人權理念與司改承諾接受具體討論。
從公開提問,到維護憲法審判
以下依事件日期整理公開資料,將當時的危機、後續判決與司改會立場分別呈現。

大法官被提名人回覆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十五問
2025-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