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法律扶助

權益保障 / 法律扶助

讓法律協助,
跨越貧富的距離。

無力負擔律師費,不應成為尋求司法保障的障礙。從1998年推動立法,到持續監督扶助品質、資源與獨立性,司改會與民間團體共同努力,讓法律扶助回應真正需要協助的人。

01 / 尋求協助

需要法律協助,請洽法扶基金會

法律扶助基金會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是不同機構。申請扶助律師、預約法律諮詢,請直接洽法律扶助基金會。本頁整理司改會參與制度推動與監督的歷程,並提供官方服務入口。

法扶全國專線:412-8518
市話請直撥,手機請加02。電話法律諮詢轉2;預約申請扶助律師的案件審查轉3。諮詢類型、服務時間與異動,請先查看官方說明。

法律協助的官方入口與費用提醒
法律諮詢 法扶的法律諮詢免律師費;電話仍有通話費,且各專線有服務類型與時段。查看電話法律諮詢。
扶助律師 可向就近分會預約案件審查,或使用官方線上預約入口。是否扶助,依資力、案情及法定例外等規定審查。查看申請方式。
費用確認 申請過程免費;通過後有全部扶助、部分扶助等不同情形,其他費用依規定辦理。查看官方費用說明,有疑問請直接向分會確認。

法律扶助的對象不只限於領有低收入戶證明的人;《法律扶助法》也保障其他因特定原因無法受到適當法律保護的人。請依個別情況向法扶確認資格與程序。

02 / 近期關注

法扶制度,不容開倒車

2026年10月5日,司改會與民間團體就以特定犯罪類型排除法律扶助、並刪凍相關預算的主張提出呼籲:重大犯罪仍須有公平審判與必要的辯護保障;法扶的資源運用應以正確資料討論。

  • 國家依法應提供的強制辯護,不會因法扶不承接就消失;案件轉回公設或義務辯護體系,也會增加法院的人力與行政負擔。
  • 被害人支持與被告辯護權都需要充足資源;應分別檢視服務需求與經費,避免用削減一項司法保障來回應另一項資源不足。
  • 司法院應積極說明法律扶助與強制辯護的理念、功能及必要性,讓公共討論建立在完整資訊上。
03 / 立法推動

從民間倡議,走向制度化保障

打官司需要法律知識與專業協助,費用卻可能讓經濟弱勢的人難以主張權利。法律扶助以公共資源提供必要支援,讓訴訟權與平等權不因個人的經濟條件而落空;其服務也包括諮詢、調解、和解與法律文件撰擬。

1998年,林永頌、黃旭田律師發起,民間司改會、台北律師公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共同組成推動小組,定期研討各國制度。推動過程的參與者包括張炳煌、鄭文玲、邱晃泉、朱瑞陽、林重宏、謝政達、吳志光、黃文雄,以及司改會先後兩位執行長王時思、林靜萍等人。

1999年7月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將制定《法律扶助法》列為重要議題。依司改會早期紀錄,司改會雖未正式參與該會議,仍持續從民間推動立法。2000年3月22日,三團體提出民間版草案,委由邱太三立委提案;同年7月1日司法院組成草案研議小組,並於2001年10月送立法院審議。

《法律扶助法》於2003年12月23日三讀通過、2004年1月7日公布。法律扶助基金會由司法院捐助設立,2004年4月22日完成法人登記,7月1日開始受理民眾申請。民間長期奔走,終於讓制度化的法律協助走進民眾生活。

04 / 監督與倡議

成立之後,更要守住扶助的初衷

2010年起:守護獨立性與扶助品質

2010年,二十多個民間團體串連成立守護法扶聯盟。當年的公開聲明批評司法院對法扶業務、人事及預算的介入,憂心基金會失去獨立性、服務趨於保守,要求持續辦理弱勢議題案件、提升律師品質並加強宣傳,讓民眾真正用得到資源。

2012年,聯盟要求全面改選董事;2013年再提出對董事長與董事會的期待,並倡議降低扶助門檻、健全多元服務。這些是當時的制度監督與改革訴求。

2015年:推動擴大扶助與完善治理

守護法扶聯盟參與法律扶助法修正的倡議與意見提出。2015年6月立法院完成三讀,7月1日修正公布;本會當年的成果整理包括擴大法律扶助事項、降低申請門檻、增加弱勢團體代表,以及明定主管機關監督範圍、維護法扶運作的獨立性。

2018至2019年:辯護制度需要獨立與充分討論

2018年,司改會與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共同發聲,要求公設辯護制度具備獨立性、專業訓練與充足資源。2019年,司改會與民團反對以排富為名、可能擴張公設辯護及新增防檢濫訴條款的修法草案,要求審慎評估與充分討論。這些聲明反映當年的修法爭議;現行規範請參閱《法律扶助法》。

相關原文:公設辯護人制度聯合聲明、反對草率修法共同聲明。

2022年:避免民眾被誤導,錯失扶助資源

2022年3月4日,民間司改會、法扶基金會與卡債自救會共同召開記者會,揭露以近似法扶名稱及關鍵字廣告混淆民眾的申訴,要求主管機關積極處理。民眾尋求協助時,應確認接洽的是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並由官方管道查核申請與費用資訊。

05 / 重要歷程

從立法奔走,到持續監督

法律扶助倡議與制度發展(西元年)
時間 事件 依據
1998 三團體成立推動小組,研討法律扶助制度。  
1999.07 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將法律扶助法列為重要議題。 原文
2000至2001 民間提出草案;司法院組成研議小組並送立法院審議。  
2003.12.23 立法院三讀通過《法律扶助法》。 官方資料
2004 1月7日法律公布;4月22日基金會完成法人登記;7月1日開始受理申請。 官方資料
2010.04.30 守護法扶聯盟公開提出維護獨立性與服務弱勢的要求。 原文
2012至2013 要求改選董事,持續倡議治理改革與降低扶助門檻。 原文
2015 6月三讀修法;7月1日修正公布。 官方資料
2018.10.29 就公設辯護制度的獨立性、專業與資源提出聯合聲明。 原文
2019.04.17 反對草率修正法律扶助法,要求審慎評估制度影響。 原文
2022.03.04 聯合揭露「假法扶」混淆民眾問題,要求政府處理。 原文
2026.10.05 反對以特定犯罪類型一律排除法扶,捍衛必要的辯護保障。 原文
一起關注

讓每個人都能獲得必要的法律協助

法律扶助需要穩定的資源、獨立的運作與持續的公共監督。支持司改會,與我們一起守護弱勢者接近司法的機會,推動制度完善與落實。

最後編輯日期: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