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兒少追訴期違憲案之法庭之友意見書,歡迎學者、團體與助人工作者參與!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2025-11-20
2025-11-20
今天是「世界兒童人權日」,我們邀請您一起為兒少發聲!
憲法法庭已於去年 3 月受理「兒少性侵犯罪追訴期違憲案」(112 憲民字第 384 號),並因併案審理(114 憲民字第 691 號),將聲請為法庭之友的截止日延至 12/9(聲請後,另有數月時間可供撰寫意見)。
民間司改會已在去年 5 月提交意見書,主張現行制度牴觸憲法第 16 條的訴訟權保障。然而,兒少追訴權時效不僅是法律規範問題,更牽涉社會、文化與性別面向的整體制度性問題。國外多份重大調查報告已指出:兒少性侵害的「揭露時間」往往長達數十年。
➤澳洲皇家調查委員會:倖存者平均需 24 年才開口,且 57% 成年後才揭露。
➤英國 IICSA 調查:同樣平均 24 年,約三分之二在成年後才說出受害經驗。
➤紐西蘭皇家委員會:從毛利人、太平洋島民、身心障礙者等脆弱族群的歷史正義角度,發現許多倖存者需要數十年的時間才得以訴說自己的受害經驗。
台灣至今仍缺乏官方的揭露時間研究,但根據勵馨基金會蒲公英中心的服務統計:童年期遭性侵者,願意打出第一通求助電話的平均時間為 22 年。
同時,衛福部保護司 2024 年統計也顯示:
另外,監察院2021年的調查報告亦指出:
甚至,現代婦女基金會調查指出,高達 90% 的被害者不敢報警,40% 從未求助,顯示出未通報的犯罪黑數可能遠高於衛福部的相關統計。
綜上,這些有限的資料至少提醒我們:
依《憲法訴訟法》規定,出具意見書的程序須委任律師。司改會已成立志工律師小組,律師將無償接受委任以協助聲請程序。

若您願意一起投入,歡迎提出聲請或與我們聯繫:
信箱 [email protected]
讓兒少倖存者的生命經驗,能被憲法法庭真正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