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執會議2021年1月4日通過、2021年12月6日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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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宗旨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以下簡稱為本會)為推動司法改革,引導政策研究量能並培育人才,特制定「司法改革論文獎助辦法」,藉由頒發獎助金、贊助印刷出版、舉辦論文發表,鼓勵學術社群投入司法改革議題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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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與金額
本獎助計畫為了達到鼓勵研究之目的、評審作業之公平性,只接受未完成之論文申請。- 博士論文,獎助金額新台幣8萬元整。第一階段研究計畫審查錄取後,頒發獎助金3萬元。第二階段論文完稿審查通過後,頒發獎助金5萬元。
- 碩士論文,獎助金額新台幣5萬元整。第一階段研究計畫審查錄取後,頒發獎助金2萬元。第二階段論文完稿審查通過後,頒發獎助金3萬元。
- 獨立論文,獎助金額新台幣3至8萬元整。第一階段研究計畫審查錄取後,頒發獎助金1至3萬元。第二階段論文完稿審查通過後,頒發獎助金2至7萬元。獨立論文內容需二萬字以上,獎助金額度由論文審查委員會視研究計畫與論文完稿之情況,個案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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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題
獎助論文須以司法改革相關議題為研究主題,包含但不限於法律學、政治學、社會學、鑑識科學、法治教育、人權公約等學術領域。2023年重點獎助主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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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審判及處遇之研究:
- 刑事訴訟制度強化事實審之研究
- 人民參與刑事審判之研究,除就《國民法官法》制度之法學理論、實施設立及實證研究外,亦包含與本制度相關的社會學、教育學、心理學等各領域之研究。
- 科技偵查之研究,包括法務部「科技偵查法」草案之偵查手段、立法政策與比較法等研究。
- 冤獄救援制度之研究,包括刑事冤案特別救濟制度(CCRC)或臺灣高等檢察署有罪確定案件審查會之研究、再審或非常上訴制度之檢討。
- 監所改革之研究,包括監所外部視察制度、少年矯正教育、受刑人投票權等研究。
- 精神障礙者刑事處遇之研究,包括暫行安置、監護處分、司法精神病院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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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制度強化事實審之研究,包括民事鑑定制度之改革、證據法則之檢討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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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制度之研究:
- 減輕司法負荷之研究,包括活化司法人力配置再運用、調整檢察官權責及改善訴訟程序或流程等研究。
- 司法課責之研究,包括法官或檢察官評鑑制度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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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及法制之研究,包括2023年《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之補償制度、保護組織、訴訟參與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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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司法鑑定品質之制度研究,包括美國司法科學專業領域委員會(OSAC)建立司法科學專業標準作業程序之研究及國內相關制度建構與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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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障礙者權利保障之研究,包括2022年《精神衛生法》修正後之相關問題研究,各該配套子法應如何制定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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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 報名期間:2023年6月1日至7月31日。
- 報名文件:報名表、論文研究計畫、指導教授或學者專家之推薦信。文件格式請下載頁面下方報名表。
- 請將報名文件之電子檔,以主旨為「2023司法改革論文獎助計畫報名」的email,寄到[email protected]。收件人:黃均崴 助理研究員。電話:02-25231178*27。報名文件送出後,敬請來電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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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辦法
- 論文審查委員會第一階段審查,分為書面初審與口試複審,並於每年十月一日前公佈錄取名單,頒發獎助金。
- 第一階段審查錄取之申請者,應於下列期限內繳交論文完稿:
(1)博士論文三年。
(2)碩士論文二年。
(3)獨立論文一至三年,由論文審查委員會依研究計畫之交稿時程,個案核定。
期限自審查錄取當年度十月一日起算,逾期未繳交論文者,喪失申請第二階段審查資格。
申請人得以書面敘明事由申請延長繳交論文期限,延長期間不得超過一年,且以一次為限。 - 論文審查委員會第二階段審查,分為外審與決審,並於每年一月十一日前公佈第二階段審查通過名單,頒發獎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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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義務
- 受獎者不得以同一論文向其他政府機關或社會團體申請獎勵、獎助或補助。如有違反禁止重複獎助規定之情事,申請人受獎資格取消,已受領獎助金全額繳回。
- 申請人須確保其論文內容未有抄襲、改作、侵權等違反學術倫理或著作權相關法規之情事。如有違法侵權之情事,申請人受獎資格取消,已受領獎助金應全額繳回。
- 受獎論文應於論文正式出版時首頁註明:「本著作榮獲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獎助,特此致謝。」字樣。
- 受獎者應同意無償授與本會得不限地域、時間、方式,公開陳列、展示、傳輸其論文著作全部內容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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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獎勵
本會得另以舉辦公開表揚、安排論文發表或其他活動獎勵受獎者,並得以贊助論文印刷費用、出版專書專刊或其他方式推廣受獎論文。獎勵活動與推廣方式由論文審查委員會決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