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八案的無罪判決,無論是公民不服從、抑或是政治性言論應當保障,都為日益緊縮的社會運動空間,在法理上撐起可能。國家應該節制自己的權力,重視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與集會遊行權利。
為什麼需要保障表意自由與集遊權?
「言論自由」是民主社會運作的基礎,也是人民重要的基本權利。除非有立即而明顯的危險,否則不能對言論進行「事前限制」或「事前審查」。縱使言論內容有所不妥,原則上仍採事後責任制——事先禁止言論的發表,為憲法所不容。
集會遊行權同樣是憲法第14條明文保障的基本人權。然而,台灣長期存在著以「許可制」管制集會、以「妨害公務」濫行起訴參與者的問題,讓人民在行使憲法權利時,反而面臨刑事追訴的風險。民間司改會對此持續發聲,並從法律與倡議兩條路線,推動實質改革。
三大工作主軸
集遊法改革倡議
現行《集會遊行法》採「許可制」,賦予警察極大的裁量空間,長期被批評為管制人民集會的工具。民間司改會自2008年野草莓學運起,即積極聲援集遊法廢除或改革,並在2012年呼籲立法院不要阻擋集遊法修正,後持續關注每一起因集遊而遭起訴的案件。
2013年,民間司改會與千位律師共同召開記者會,指控警方在陳抗現場的違法逮捕行為,要求究責,展現公民社會捍衛言論與集遊自由的決心。
社運聲援與公民不服從法律保護
2014年318太陽花學運後,大批學生與參與者遭到起訴。民間司改會即時發布法律意見書,提供陪偵律師支援,並持續就「公民不服從」的法律正當性發表評論,主張國家不應以冗長訴訟消耗公民的參與能量。
2017年12月23日勞基法遊行中,警方在現場逮捕民眾甚至律師,民間司改會聯合多個團體發表聯合聲明,並呼籲監察院展開調查,強調這是解嚴三十年來從未有過的嚴重倒退。
318案無罪判決的意義:法院不支持行政機關濫用刑法與集會遊行法恫嚇人民,亦提醒站在第一線執法的員警:自己也是國家權力的一環,應重視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
公務員言論自由保障——林文蔚案系列
矯正官員林文蔚長期在部落格撰寫監所實況,反映監所人權問題,卻遭懲處。民間司改會於2016年舉辦系列論壇,深入探討「公務員言論自由」的保障範圍、密度與司法審查標準,並邀集學者與實務工作者共同研討。
這系列工作包含:論壇緣起說明、從「特別法律關係」探討公務員言論自由、吹哨者保護與政治性言論分析、懲處處分司法審查標準等多個面向,形成完整的論述資料庫,成為推動相關修法的重要基礎。
重要倡議歷程
早期言論自由個案關注
2004年,民間司改會就「伯爵夫人與豬」一案評析言論自由的界限,指出名譽權保護與言論自由之間的緊張關係。2005年,桃園縣警局未取得搜索票即扣押「非常光碟」母帶,司改會召開記者會批評檢警在「非常光碟」事件中的表現荒腔走板,強調「事先禁止言論」為憲法所不容。
野草莓學運與集遊法廢除訴求
2008年11月,陳雲林訪台引發大規模抗議,警方管制媒體拍攝、強制驅離群眾,引發輿論嘩然。民間司改會聲援野草莓學運,提出「反對國安及警察濫權、檢討集會遊行法存廢」的訴求,並批評行政院版集遊法修正草案仍是「擦脂抹粉的管制法」,未能真正保障人民集會自由。
2009年5月,兩項國際人權公約正式施行前夕,民間司改會以「我控訴——警察國家」為題召開記者會,質問政府是否真的準備好落實人權保障。
集遊法修法倡議與千位律師聲援
2012年5月,民間社團聯合呼籲執政黨(國民黨)不要阻擋集遊法修正,強調立法院作為最高民意機關有責任審查相關提案,而非等待行政院版本才予理會。
2013年7月,民間司改會與逾千位律師共同召開記者會,控訴警方在陳抗現場的違法逮捕行為,要求停止濫用警察職權、究責施暴員警,彰顯法律人捍衛公民自由的集體立場。
318太陽花學運:法律支援與人權聲援
318太陽花學運爆發後,民間司改會即時行動:發布外籍生參與學運的法律意見書(2014年3月)、提供律師陪偵服務、發表「警察不能變超級大法官」評論,批評警方對集會現場的恣意裁量。
學運平息後,民間司改會持續關注後續司法追訴,指出國家透過冗長訴訟消耗參與者精力的做法,本質上是以司法手段壓制公民表達,呼籲法院積極保障言論自由。同年11月,更就香港「雨傘運動」遭強制清場發表聲明,批評港府暴力踐踏人權。
林文蔚案:公務員言論自由論壇系列
矯正官員林文蔚因在網路撰文揭露監所實況而遭懲處,民間司改會以此案為核心,舉辦系列論壇,從多個角度深入探討公務員言論自由的保障:包含「特別法律關係」的理論檢視、言論自由保障密度的光譜分析、公務員吹哨者保護,以及懲處處分的司法審查標準。這系列成果形成完整的學術論述資料,對後續相關修法討論具有重要參考價值。
12/23勞基法遊行:抓捕律師的民主倒退
2017年12月23日,民眾因勞基法修惡上街抗議,警方不僅逮捕民眾,更將到場提供法律協助的律師一併帶走。民間司改會聯合多個公民團體強烈譴責,指出「抓捕律師」是只有集權國家才會出現的場景,在解嚴三十年後的台灣發生,是民主人權的嚴重倒退。
2018年1月,民間司改會進一步呼籲監察院展開調查;同年3月,就周倪安控訴前台北市警察局長黃昇勇施暴案召開庭前聲明記者會,要求加快審理、究責施暴員警。
318案終獲無罪,持續深耕公民教育
2018年3月,318太陽花學運相關案件獲判無罪,民間司改會發表評論「318佔領有理 言論無罪」,肯定判決對公民不服從與政治性言論保障的重要意義,並呼籲此案例能成為未來執法者尊重憲法自由的準據。
近年來,民間司改會持續透過電影放映與座談,推廣公民社會對表意自由的認識,包括《公民不服從》、《正義辯護人》、《民主,練習中》等影片的映後討論,讓更多人理解捍衛人權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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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應該預防性羈押的是對暴力上癮的政府
2014-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