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人權公約?
國際人權公約是由聯合國制訂、各國政府簽署並承諾遵守的人權標準。台灣雖非聯合國會員,自 2009 年起已陸續以國內法方式施行多項核心人權公約,並定期接受國際專家審查,評估政府在保障人民基本權利上的實際成效。
司改會透過參與公民社會的平行報告機制,以獨立的民間觀點,如實呈現刑事司法、死刑、酷刑、身心障礙者處遇等領域的人權問題,並向政府提出具體改善建議。
台灣施行的主要人權公約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俗稱「兩公約」,2009 年施行。涵蓋人身自由、公平審判、言論自由、生命權、廢除死刑等核心議題,定期接受國際專家審查。
及其任擇議定書
禁止對任何人施以酷刑或不人道對待。台灣至今仍未完成施行法立法,司改會持續倡議立即通過,並建立「國家酷刑防範機制」。
2014 年施行。保障身心障礙者的平等參與及獨立生活權利,司改會關注精神障礙者在刑事司法中所受的對待與處遇問題。
2014 年施行。保障兒少的最佳利益與各項基本權利,司改會就少年司法及兒童保護議題提出倡議建議。
司改會在人權公約領域的工作
聯合多個民間團體,就刑事司法、死刑、酷刑、囚犯處遇等議題,向國際審查委員會提交獨立的平行報告。
派代表出席兩公約、CRPD 等國際審查會議,直接向委員會專家呈現民間觀點,補足政府報告的不足。
推動《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盡速立法、要求停止執行死刑、促請政府落實公約結論性意見中的具體建議。
與國際特赦組織、聯合國特別報告員及亞洲各國人權團體合作,共同推動區域人權進步,並聲援受迫害的個人。
我們持續關注的重要議題
- 廢除死刑與停止執行:死刑是對生命權最嚴峻的剝奪。司改會呼籲政府停止執行死刑,並訂定明確的廢除死刑時間表,不應以「民意」作為推諉藉口。
- 終結酷刑:每年 6 月 26 日國際反酷刑日,司改會聯合人權團體持續倡議通過《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確保受害者獲得有效救濟、加害者受到追究。
- 公平審判與人身自由:逮捕程序的正當性、偵查不公開原則、辯護權的保障,以及冤錯案救援,均與 ICCPR 第 9、14 條的核心義務直接相關。
- 刑事司法中的身心障礙者:精神障礙者在偵查、審判與監所執行中往往缺乏適切保護,司改會就監護處分制度的合憲性及 CRPD 相符性提出監督。
- 原住民族人權:關注原住民族文化認同(單列族名)、傳統狩獵權的刑事追訴,以及兩公約第 27 條少數族群文化權利的落實。
- 刑罰極刑化趨勢:反對立法院以民粹方式不斷提高法定刑度,刑事政策應回歸實證基礎,避免過度刑罰化加劇司法資源錯置與監所人口負擔。
兩公約國際審查歷程
⚖️ 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還在等待中
《禁止酷刑公約》(CAT)及其任擇議定書(OPCAT)的施行法草案,行政院分別於 2018 年與 2020 年函送立法院,至今仍未完成審議。台灣目前是唯一施行多項國際人權公約、卻尚未施行 CAT 的民主國家之一。司改會持續聯合民間人權團體,要求立法院盡速通過,並建立「國家酷刑防範機制(NPM)」。


投書|626國際反酷刑日──《反酷刑公約》還要等多久?
2024-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