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從人民討厭憲兵談起

照片/立院質詢國防部長憲兵搜索民宅案

媒體上聽到憲兵違法搜索時,第一個直覺反應並不覺得太訝異。反正軍方狗屁倒灶的事幹多了,洪仲丘案令人記憶猶新,人民討厭軍隊。後來不少人覺得奇怪,現在實務上大多是檢察官叫,憲兵才會動,較少自己主動去辦刑案。到頭來真相大白,幕後主使者是軍事安全總隊,憲兵只是替罪羔羊,這下子兩個單位都要倒大楣了。

國防部遇到問題總是吞吞吐吐,再次把「黑布」的角色完美詮釋。不知是裝笨還是真笨,裝笨就是很壞,知道捅了樓子,一問裝傻三不知。真笨才恐怖,表示從白色恐怖到現在,辦案的手法和逃避監督的思維都沒改變,輕忽法律的規定,也不知道自己錯在哪裡。這番折騰,人民又更討厭軍人,更不信任軍官了。

起手式就錯 硬拗「一切合法」

軍安總隊不是司法警察,也不是軍事警察(Military Police,憲兵),就算是軍人犯了洩密罪,也輪不到他們來管,何況還是一般平民。憲兵辦平民的刑案,不用、也不該聽命於軍安總隊的指揮。法律規定「偵查主體」只有一個,就是檢察官。辦案的起手式就不照程序走,後續的所有行動,就全部違法。約談不算數,帶人和拿東西更是會吃上官司。討論什麼搜索令要檢察官同意、再向法官聲請,或者爭辯「自願搜索」應該「事前」同意、而非「事後」,都不會讓軍安總隊和憲兵的行為從違法變成合法。

這就像立法委員帶著白道刑警上門「辦案」一樣,立法委員不是司法警察官,就是沒有辦案的資格,也不能指揮刑警(雖然我們知道,事實上有時警察很樂意聽民意代表的話)。我們絕對不會因為有刑警跟在旁邊,就傻傻的覺得立委指揮辦案合法。看著每個記者會,部長以下的國防部大官,信誓旦旦說「一切合法」,聽起來實在荒謬。這也不是「程序有瑕疵」可以唬弄帶過,而是全盤皆錯,「從頭到尾,一切違法」。

缺乏歷史感 挑動社會敏感神經

這證明了一件事,軍中向來只問階級,上命下從,不問命令是合法或違法。當然,軍人要求服從,上級指揮下級,才能如臂使指,沒有牽制。然而服從並非盲從,尤其這種「軍人對付百姓」的情節,最容易挑起台灣人的敏感神經,下令的高級軍官彷彿完全沒有「歷史感」,活在平行時空。

欠缺白色恐怖歷史感的原因很多,年輕一輩可能是因為課本沒有、老師沒教,老一輩或許就是加害人,或者是加害人的部屬耳濡目染。因為加害人如果同理被害人,就會等同於否定自己,當然就不會有被害人的意識與同感。這個就是雖然三次政黨輪替,仍然沒有徹底轉型正義的後果。2000年陳水扁上台喊著要做,或許實力不足,或許換位置就換腦袋,也想利用檢軍警特來蒐集情報,享受打擊政敵的快感。人事與制度都在,馬英九上台就變成黨國復辟,初期或許也有些理想,但他畢竟是喝著黨國的奶水長大,斷奶就是自我了斷,要他落實轉型正義,沒有期待可能性。

陳水扁與馬英九如何從高人氣下滑,聰明的總統都要引以為戒。落實轉型正義並不是容易的事,一旦領導人失去光環,更會寸步難行。我們或許不該對蔡英文期待太高(怕她壓力太大?),也或許台灣人民早就具備「不期不待,沒有傷害」的心理素質。然而,做與不做,是政客和政治家的差別。理想的政治意志,能否堅持與貫徹而已。要做的理由只有一個,不做的理由可以一堆。當然,除了期許更多政治家的出現,我們更期待公民意識的抬頭與深化。隨著時間的推移,能運用智慧與力量,把許多前人所遺留的問題,一一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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