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檢警調偵訊流程再加油!

民間司改會行動委員會於今年展開一連串杜絕檢警調不當偵查的活動,在召開過相關記者會及警察績效座談會檢討檢警調不當偵訊、侵害人權的情形及討論對警調績效考評合理化問題後。旋即展開拜會各相關單位的活動。在此波拜會行動中,我們結合檢改會、律師公會、警改會、中華警政學會等相關民間團體,共同提出幾項訴求,包括:

  1. 刑事訴訟法修法後產生之重大變革,包括當事人進行主義的落實、嚴格證據法則的採取、健全刑事鑑定及警察採證之規定等等,在在凸顯警調偵訊過程合理化的重要性,我們要求偵訊過程要全程錄音錄影才能確保其真實性。

  2. 有關偵訊流程:建議警調單位如有不當偵訊或指認違反規定之情形,應納入績效考評並建議法務部將相關指認規定轉知所有檢察官,以確實審查警調指認過程有無瑕疵,並落實不得重複指認之原則。

  3. 對於警察績效考評的訴求:1.建立警方協助到庭得予加分之制度。2.提昇刑警質量,合理提高待遇。3.建議法務部、司法院及內政部警政署未來建立合作模式,以警方蒐證之證據,是否遭法官於準備程序排除為基準,建立警方辦案瑕疵獎懲的指標。

就上述各項訴求,民間司改會及相關團體目前已經拜會過法務部及內政部警政署,交換意見;對於刑事訴訟新制即將上路,法務部有幾項回應,包括:一.目前已將不當指認作為退案的標準。二.對於律師拷貝錄音錄影帶的部分,檢方在意原件拷貝受損,及未判決的案件被律師公開,作為攻擊檢方的工具。三.有關警調績效:目前調查局已經做到績效的核分以檢察官起訴與否作依據。警方則是以檢方如退案附帶通知知警政署,有重大違紀情事,警政署就會將分數扣回來。四.另外警政署會定期將退案的原因表列,提供給基層參考。至於內政部警政署,面對新法上路,顯得憂心忡忡,在對於刑事警察人員不足及未來辦案方式改變的因應,目前均未見有完善的配套措施。

對於這幾項訴求,我們會再繼續與司法院及法務部調查局等單位討論,希望能夠有效改善檢警調偵訊包括指認的流程,以確保基本人權。並且,對於相關訴求,我們將會在在刑訴新制上路兩個月後,再做一番檢視,看實際上運作的情況如何。

刑訴新制9月1日上路,或許不能盡如人意。但是,人權保障的落實就要從新的刑事訴訟法出發了,改革的腳步絕對不能因一時的挫折而停歇,我們期許不論是內政部警政署、法務部或是司法院唯有堅持落實改革的決心,才能正面迎接新制度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