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昇司法效率、裁判品質,追求訴訟平等—司改三法推動聯盟的主張
2003-12-08
以推動法律扶助法、法官法、司法院組織法等法案通過的「司改三法推動聯盟」,於十二月四日正式宣佈成立。本聯盟除結合民間司改會、法官協會、檢察官改革協會、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律師公會、警察改革協會等法律專業團體與澄社、台灣法學會等學術團體外,還涵蓋多個人權、社運、工運、婦運及弱勢團體,如:台灣人權促進會、公平正義聯盟、全國銀行員工會聯合會、全國產業總工會、台灣勞工陣線、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促進和平基金會、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智障者家長總會、中華民國殘障聯盟、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等。
司法院組織法的修正與法官法、法律扶助法的制定,均為一九九九年全國司法改革會議的結論,尤其,大法官會議釋字五三0號解釋更明白要求立法院應於今年十月五日前修正司法院組織法。民刑事訴訟法相繼修正施行後,訴訟程序將更形專業與複雜,恐非一般民眾所能操作,而攸關國家補助無資力平民打官司或提供法律諮詢的法律扶助法草案自立法院第五屆第二會期委員會審查完成後,卻因政府支應法律扶助經費問題而延宕。司法院組織法部分,則是因為國會立法不彰、議事殿堂淪為政治角力場域,以至於迄今完全停擺。在法官法方面,因受到監察院與考試院的阻力,除民間版本已交付委員會審查外,官方版本始終無法提出。
為推動法律扶助法、法官法、司法院組織法等法案完成立法,司改三法推動聯盟,以追求訴訟平等、裁判品質,及司法效率作為主要訴求。我們呼籲:
司法院組織法的制定本具有高度共識,目前主要是朝野政治角力相持不下,我們懇切企望各政黨撤除黨派政治對司法制度制定的影響,從司法的根本制度維護司法的獨立。在法律扶助法和法官法部分,聯盟提出以下簡要的說法,希望各界惠予支持。
民間推動的法律扶助法,已經立法院一讀通過。這個草案主要在強調「明定法律扶助係落實人民憲法上訴訟權及平等權」「設公辦民營之基金會」「保障原住民及弱勢團體代表參與基金會之運作」「明定由國家編列預算補助」「擴大法律扶助範圍」。
法官法草案為營造優質司法環境、吸納優秀人才、淘汰不適任法官,並保障法官獨立審判職務的設計,為確保公平審判、提高裁判品質的關鍵。民間版法官法草案的特色在於:「明白宣示廢除法官考試,未來法官至少應自有五年以上資歷的檢察官、律師或學者遴選之」「廢除官等,提高優秀法官留在一審的意願」「明定法官懲戒機制,挑選特別好的法官組成職務法庭,負責淘汰不適任法官」「加強法官會議的功能,以落實法官自治精神」「為確保檢察官制度改革不落人後,明定在檢察官法修訂完成前,檢察官得準用法官法的相關規定」。
有鑑於法律扶助法、法官法、司法院組織法等三法,追求訴訟平等、裁判品質,及司法效率的目標,與我國司法改革、人民權益密切相關,因此,我們要求政府部門及立法院儘速讓這些法案通過,讓人民的訴訟權益與司法改革雙贏!
司改三法推動聯盟召集人 瞿海源
公平正義聯盟召集人、司改三法推動聯盟副召集人 簡錫堦
法官協會理事長、司改三法推動聯盟副召集人 蔡烱燉
司改基金會代董事長、司改三法推動聯盟副召集人 黃瑞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