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筆記:「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三分組第一次會議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2017-2-23
2017-2-23
本次會議歷時4個多小時,幾乎都是法律人發言,非法律人發言總時數可能不到半小時。
在「檢察官的定位」與「檢察體系的組織檢討」這二項子題是否同意由法務部認領處理,爭執非常激烈:
法務部與部分學者堅持由法務部認領,理由大致如下:
反對方委員,理由大致如下:
爭執激烈之原因觀察:
法務部在分組會議前夕已經召開記者會、發布新聞稿,提出若干的制度變革建議。司法國是會議中,顯然希望縮減分組會議的討論範圍,超越其意願的可能討論,都避之危恐不及,因此才會在第一次會議中強力發言。反對方最後是要求法務部必須盡早提出報告,讓分組委員實質討論。
分組會議決議刪除「起訴狀一本主義」之議題:
原始表決結果是10:9,依議事規則必須過半數(11人),才可通過,召集人投票支持刪除,是關鍵性的一票。
題目3-4檢討檢警調人員專業分工討論
分組委員共識,朝設計有微罪處理權限的機制(傾向在警察、檢察官中間新增一層,類似德國區檢察官)方向討論,讓檢察官專心在重大案件的偵辦。
下次會議預計討論
議案排序
分組委員建議,邀請長期投入環境案件、評鑑的民間團體列席報告
編號 | 議題 | 子題 | 會議結論 |
3-1 | 提升檢察系統的透明與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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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檢討法官、檢察官的任用、監督與退休給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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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律師的專業化與職業倫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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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檢討檢、警、調人員的專業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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