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司改
守護多元、平等的司法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認為,公平的司法必須對性別保持高度敏感。從法庭上的性別偏見,到法律文本的性別盲點;從 #MeToo 的司法追蹤,到跨性別者的身分權利——我們與眾多公民社會夥伴攜手,推動性別友善的司法環境。
司法體系
性別友善化
監督法官、檢察官職場性騷擾;落實 CEDAW
性暴力防治
與 #MeToo
跟蹤騷擾、性侵害修法;被害人權益保障
數位性暴力
防治
性私密影像修法;RISU 案司法監督
LGBTQ+
多元性別權益
婚姻平權;跨性別免術換證;反歧視倡議
兒少性侵害
保護
追訴期延長修法;協助網絡改善
婚姻家庭
與歷史人權
離婚制度改革;慰安婦歷史正義
CEDAW 第五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2026)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是我們推動性別司改的核心依據。2026 年 7 月,第五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公布結論性意見,司改會與婦女、性別、人權、障礙、法律等 22 個民間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CEDAW 出結論,改革要行動,改革要及時」。司改會性別司改小組特別點出跟騷法「性或性別有關」要件的保護漏洞,並要求司法院全面檢視、深化司法人員運用 CEDAW 的培訓,讓公約不再只是形式化引用。
司法體系性別友善化
重點案件:懲戒法院職場性騷擾(Y 女案)
懲戒法院法官對下屬女性員工性騷擾,職務法庭卻未予免職。司改會出具法庭之友意見書與法律意見書,並在二審宣判後發布聲明,要求建立性別友善司法職場。
性暴力防治與 #MeToo
數位性暴力防治
重點案件:「四法聯防」民間修法倡議
政府推動《刑法》、《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四法修正;司改會提出民間版草案,補足政院版漏洞,要求增訂「恐嚇散布罪」並擴大保護令制度。
重點案件:RISU 性私密影像誹謗訴訟案
揭露 RISU 性私密影像社團的受害者遭反告誹謗,司改會持續招募法庭觀察,記錄司法如何處理此類案件,呼籲正視受害者被訴訟二次傷害的困境。
LGBTQ+ 與多元性別權益
重點案件:高雄小那免術換證案(已勝訴)
內政部要求跨性別者須切除性器官才可變更戶籍性別,司改會認為此強制手術要件侵害身體自主權,不符 CEDAW 標準。我們提供法庭觀察、陳宜倩教授法律意見書,並聯合民間團體要求監察院調查。2024 年小那案勝訴,寫下台灣跨性別權利重要里程碑。
兒少性侵害保護
婚姻家庭制度改革與歷史人權
特別企畫|「原本以為 PRIMA FACIE」特展(2026)
📋 核心參考法規與資源
-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性別司改的核心國際準則
- 跟蹤騷擾防制法——2022 年施行,持續推動修法完善
-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數位性暴力被害人保護令之法律依據
- 《刑法》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2023 年修正通過,民間倡議成果
- 《刑法》第 80 條追訴時效——2026 年修正,兒少性侵改自 20 歲起算
- 《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保障同性婚姻,2019 年通過,亞洲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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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