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減輕司法負擔

如同Posner在與Epstein、Lanes合著專書《法官如何行為》(The Behavior of Federal Judges)所提到的,相較於規範制度或政治學理論,將法官視為司法勞動力市場參與者,在既有職業規範及制度規則外,考量成本效益更為關鍵。Posner請我們不要覺得俗氣,時間成本與生活品質的追求,以及圍繞於此的勞動經濟學模型,往往才是符合現實的決策機制。

台灣司法負擔過重已久,法官、檢察官、書記官及法警都過勞,人力吃緊、案件量沈重。司改國是會議對此也曾作成決議,並陸續提出再議制度改革、書類精簡以及立案審查中心,乃至於長期以除罪化為目標的方案。對於這個問題,司改會也成立專組投入,在長期研議討論之下,希望提出更多可能的解決之道,達到減輕司法負擔、提升司法品質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