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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修憲監督聯盟」記者會

「誠信修憲監督聯盟」提出如下之主張:

  1. 任務型國代應該是委任代表,沒有個人的意志,僅負責「複決」立法院之修憲提案,不能進行任何實質的討論或修改。「複決程序」與「議決程序」差別很大,只有「議決程序」才能包括實質討論與修正動議。為落實複決精神,任務型國大在複決程序上應盡量簡化。複決的結果其實在任務型國代選舉結束,結果公告時即已確定,事後之國代集會只具形式意義,自不可複雜化複決程序,徒增困擾。複決程式既只具形式意義,三天集會已足夠複決修憲案。

    各政黨所提「國民大會職權行使法」草案的相關內容:

    • 呂學樟版: 第九條 …憲法修正案、…不得討論或再為修正之動議。
    • 親民黨版: 第六條 憲法修正案 … 不經討論,應即行使複決 …
    • 陳杰 (國民黨)版:第七條 憲法修正案 …不經討論,應即行使複決…
    • 民進黨版:第七條 憲法修正案 …不經討論,應即行使複決…
    • 無盟版:第七條 憲法修正案 …不經討論,應即行使複決…

    各政黨版草案均認同任務型國代應該是委任代表,僅負責「複決」立法院之修憲提案,不能進行任何實質的討論或修改。我們希望在此共識下,複決程序上應盡量簡化,以避免徒增困擾與浪費公帑。

  2. 通過門檻上,依照複決之精神,超過國代二分之一以上即可。否則立法院以四分之三的高門檻所達成之共識,豈不變成脆弱的共識?若修憲複決門檻訂為四分之三, 立法院以四分之三的高門檻所達成之共識很容易在複決時翻案。而且國大對修憲案複決時不可討論或修改議案,高門檻實有違憲法規定之複決精神。

    親民黨版、呂學樟版與無盟版主張修憲複決門檻為四分之三,陳杰 (國民黨)版與民進黨版主張修憲複決門檻為二分之一。我們希望國民黨與民進黨能堅持修憲複決門檻為二分之一的主張。小黨也許擔心「國會減半」與「單一選區兩票制」有助形成兩黨政治,不利小黨。台灣的選舉文化不必然如此,小黨不必因為擔心「國會減半」與「單一選區兩票制」不利小黨而思圖反對此次國會改革修憲。「單一選區兩票制」的確會將過去以選人為主的選舉轉變為以選黨為主的選舉。這樣的轉變會使強化政見與政治理念在影響選民上的重要性,降低候選人個人色彩或私利的權重。因此單一選區兩票制的確會強化政黨政治,但是否必然趨向兩黨政治仍待觀察。我們認為任何圖一黨之私的作法都不會得到選民認同。民意厭惡立法院,希望國會改革。任何反國會改革的政黨必會被選民所否定。誠信修憲監督聯盟一定會善盡提供選民資訊之責,強烈譴責反改革的政黨。

  3. 修憲案所包含之條文都有關連性,應全案複決,不宜分割處理。國民大會既無提起修正動議之權,憲法修正案有系統性與完整性,如逐條複決,對於未通過之部分又不能為修正動議,將造成適用上的困擾。

    只有無盟版主張「憲法修正案 …採逐條複決…」,其餘均主張全案複決。

此次修憲是社會期待已久的國會改革契機,如果修憲失敗,我們將重回國會亂象。只有走出這一步,後續的國會改造工作如選區劃分、委員會改革、修訂內規增加紀律委員會職權並增訂罰則、委員應專業化與專職化、禁止立委兼職等才能陸續展開。「誠信修憲監督聯盟」呼籲各政黨莫因圖一黨之私,阻礙國會改革。 「立委席次減半」與「單一選區兩票制」乃全民之殷盼,我們籲請朝野信守改革國會之承諾,立出一部良善的「國民大會職權行使法」,使這次國會改革成功,則國家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