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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司改會對立法委員疑似干涉司法之聲明稿

報載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兩年前擔任立委時,曾為SOGO案找調查局長葉盛茂到立法院「說明」李恒隆遭限制出境案。而在場立委,尚有民進黨尤清、王幸男,親民黨陳進興、林政義,而尤清與陳進興更係當時之司法委員會委員,是被質疑有「受託對進行中之司法案件進行遊說」,惹起立法委員「干涉司法」之爭議。

本會對於任何人、以任何形式、不當干預司法之批評向來不遺餘力,更何況是立法委員、以假公濟私之名、堂而皇之以「到院報告」之形式、甚至包括司委會成員、不避瓜田李下之嫌、亦參與對進行中之個案進行干涉?倘若上述立委諸公「介入個案、干涉司法」之情為真,則本會嚴正對於涉入之立委提出最嚴厲之譴責,並認為枉顧司法正義、國家尊嚴之人,實已不再適任國家之任何公職,若有仍食國家俸祿者,不論是否仍居立法委員之位,均應立即道歉並且辭職以示負責!

因此本會呼籲陳唐山與被點名之委員,應出面說明真相,立法院亦應主動調查,對外界澄清說明。

倘立法委員、特別是司法委員會之委員,真係認為實務上相關限制出境法制,多有尚未完備之處,「事關人權」,基於為民喉舌之天職,「出面的人層級越高越好」,能夠「通盤」促使行政部門調整政策,亦或是修改法制體例,均係全民之福。但顯然絕非僅能是針對「個案」之關心!

所以,綜上所述,立法委員除能透過會議紀錄、或其他明確之證據,以茲證明一己確係「為民喉舌」、「通案檢討」現行體制,倘果真僅係「受人請託」、「介入個案」、進而「干涉司法」,自應受最嚴厲之批判與譴責。除個人應示之負責外,立法院亦應有所調查與回應,以示捍衛司法尊嚴之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