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之路——專訪林峯正律師
2025-12-31

在進入司改會以前,林峯正律師曾任職於台灣人權促進會,奠定他參與社會運動的基礎。1990年代初期的台灣,社會仍帶著戒嚴的陰影,林律師跟著台權會投身政治案件的救援,並接觸到了蘇建和案的救援,經由蘇建和案的參與,開啟了與司改會的連結。
2000年,他擔任台權會會長,任期結束後進入政府體系服務,直到2006年底離職。那時的司改會已成立近十年,但台灣的司法制度仍有許多基礎工程急需整頓與推動,司改會的創始人林永頌與陳傳岳律師得知林律師離開政府部門後,便主動邀請他出任執行長。2007年1月1日,林律師接受司改會的邀約,與新任董事長黃瑞明一起承接下司改會的重任。
回想任內印象最深刻的改革,林律師談及了法官評鑑制度與《法官法》的推動。
法官法是司改會從成立以來,就不斷推動倡議的重要事項。從1995年提出「法官評鑑辦法」、1998年與台北律師公會、台灣法學會共同提出第一次民間版「法官法草案」、1998年首次公布法官評鑑結果、2003年與澄社等團體組成「司改三法推動聯盟」,並於2005年改組為改組為「法官法推動聯盟」。
除了法案的倡議推動,法庭觀察更是司改會甫成立時,積極推行監督法官的機制,然至2007年林律師上任司改會執行長後,法官法的建立仍始終懸而未決,司改會的焦點也著重放在官方的協調與溝通,法庭觀察逐漸未再受到重視,然林律師認為要喚起社會對於法庭現場問題的關注,必須持續推行法庭觀察。
因此,林律師就任初期,與全台各地的法學院老師合作,繼續邀請學生進到法庭聽審、觀察法官的態度與互動,不僅希望讓學生們知曉法庭是如何運作,同時也認識司改會,更期待能將監督的力量推伸出去。
但面對民間的倡議與監督,官方始終表示會要求法官自律,但認為對於法官進行批評或設立懲戒制度的話,可能會影響法官審判的獨立性,然林律師認為「無論制度怎麼調整,最後都是人在做判斷,當沒有好的規範可以直接監督判斷者的時候,那無論我們把法律修得再好,我們都對判斷者無可為力。」因此,為回應官方的顧慮與反對,民間提出評鑑不針對法律見解,但要求建立相關制度,終在2011年,經過長達20年的努力,立法院三讀通過《法官法》。
《法官法》通過以後,司法院設置了法官評鑑委員會,邀集司法人員、學者、律師公會等各界代表擔任評鑑委員。回想當初委員會的設置,林律師說起初還因擔心案件會太多,因此除了官方管道外,民間僅限定由法律專業團體來提出申請,司改會也因而設立了專責窗口,負責過濾申訴案件,將明顯是民眾自己問題的案件篩選掉,然若民眾所說屬實,司改會也認為說該名法官的行為確實不當,那就會協助送出申訴,在不斷運行與修正後,後續才更進一步納進一般民眾自行申訴的管道。
《法官法》與法官評鑑制度的建立,讓社會能有途徑去檢視司法人員的行為,使得司法權不再是密室裡的專利,而能夠回到民主化、公共監督的機制裡,也強化人民與司法間的信任感。
在推動《法官法》的同時,林律師也發現司改會與社會之間的連結,似乎仍可以再加強,許多民眾對於司法有所不滿,但卻不知可以去哪說,於是林律師在任內推動成立「申訴中心」,設立專線與律師面談制度,讓民眾能有具體管道尋求協助。
此外,申訴中心的成立,也成為司改會見微知著地揭示制度結構性問題的重要視框,「透過民眾的申訴及他們的議題,再去指出這個制度的問題」,司改會接到的案件,從被法官辱罵、被迫認罪,到偵查中遭壓迫、重大冤屈,各式各樣的司法程序失當與人權侵害議題都有,這些申訴都成為司改會與司法院、立法院倡議、遊說時的重要依據,也讓修法變得有感,使司改會與官方的合作能更加順暢。
申訴中心的建立,也代表了司改會改革運動的重要精神展現,由下而上的民主實踐與公共監督,「我們就是從個案然後一直連動、連動到最後制度面的改革,然後回饋到未來的人們,我覺得這個就是司改會這個團體的功能。」
經由申訴中心的成立,司改會接受到許多對於檢察官的投訴。然相較法院可以公開旁聽,但檢察官的偵查庭卻在密室進行,外界難以得知檢方在過程中的言行,不過由於偵查程序已納進全程錄音錄影的制度,律師得以透過閱卷取得偵查錄音帶,司改會便與律師合作,針對申訴的案件進行聆聽與查證,確認檢察官在開庭時是否有不當言行,例如使用辱罵語言或威脅當事人。
司改會也以此依據召開記者會,揭露檢察官濫行的狀況。林律師回憶當時開記者會的狀況,打趣地說:「那時候通常只有我和林永頌兩個人,想說要黑就我們兩個黑就好了,反正我那時候做專職執行長、不做律師。」
透過記者會,司改會想讓檢察官知曉,雖然要監督你很難,但仍然是做得到的,這些行動的累積,也為後來法務部建立「檢察官評鑑制度」奠定了基礎。林律師認為,無論是法官評鑑或是檢察官評鑑制度的設立,都是在提醒社會司法存在的問題,藉由資訊的蒐集與事實的揭露,以使官方正視與回應問題。
辦理記者會是司改會倡議的主要策略之一,回想任內較為印象深刻的記者會,林律師表示還有「律師自身難保,人民危在旦夕」。
2008年,台北市調查處人員阻撓律師閱覽當事人的筆錄,甚至毆打律師,並將律師強行推離。無法了解相關筆錄,律師也難以協助當事人進行辯護,更遑論此案件對於律師的執業安全造成了損傷,針對此傷害人民與律師權益的情況,司改會與律師公會共同召開記者會,要求法務部徹查違法失職人員,並檢討制度缺失。
當年度,司改會也與律師公會、台大刑事法研究中心、刑事人權法案推動聯盟共同舉辦研討論壇。討論此案時,羅秉成律師更戲稱刑訴法245條為「Kitty貓條款」。因為Kitty貓「有耳無嘴」,律師即便在場,但無法了解案情、甚麼狀況都不清楚的情況下,律師只能坐在那邊當花瓶、當Kitty貓,難以陳述意見。在此事件後,法務部才修改「檢察機關辦理刑事案件注意事項」,允許律師協助閱覽筆錄。
案例本身是司改會推動制度完善的重要關鍵,除了申訴中心與法律從業人員的經歷,冤案救援也一直是司改會創立以來推動改革的核心動能。
林律師回憶任內,他印象最深刻、影響制度變革的冤案,包括江國慶案、蘇建和案與徐自強案。
刑事補償法與江國慶案
《刑事補償法》的修訂,源自於江國慶案。當年江國慶被誤判並執行死刑後,經由科學證據的鑑定,證明其清白,當時社會輿論一片譁然,「我們不能容許有人被冤判,而且被執行死刑。」面對這樣的錯誤,國家所能做的,只有補償,也因此《刑事補償法》在強烈的社會壓力下迅速通過,補償金額也較原草案標準大幅提高。林律師說,那個時候讓他很深刻地感受到,「一個法律專業團體長期關注個案、推動制度改革,當關鍵時刻被社會看見,就能獲得強大的社會支持。」
全程錄音錄影與蘇建和案
蘇建和案是推動「偵查全程錄音錄影制度」的重要契機。林律師指出,在蘇建和案之前,民間便極力呼籲要建立錄音錄影機制,防止類似暴力行為再度發生,但這項提議多次被官方以各種理由反對,直到蘇案的發生,才讓這個制度終於獲得立法支持。
「這個制度通過之後,刑求問題改善非常多,因為大家都不能再搞鬼。」林律師說,只要錄音中斷,律師便可質疑警方或檢方的不當行為,這成為防止刑求的重要保障,這也使得後來司改會收到的申訴案件中,幾乎很少再聽到有人被刑求的情況。
妥速審判法與徐自強案
《妥速審判法》的誕生,則與「徐自強案」的發生息息相關。當年徐自強遭受關押十幾年,但審判持續拖延,面對這樣的狀況,社會開始倡導「你可以調查、審判他多久,但你不能永遠都把人關在裡面,然後不給我們一個答案」,最終《妥速審判法》在2012年得以制定,讓司法體系對時間負起責任,避免同樣的悲劇重演。
從法官法、法官/檢察官評鑑制度、律師辯護權的推進與落實,再到個案救援,體現司改會為刑事人權奮鬥與守護的長期堅持,而在事件與制度的關懷與改革之外,司改會組織性格中的價值與精神,更是支撐其改革能量與持續前行的重要力量。
林律師說司改會長期以來的定位是專業團體,主要任務聚焦於修法及向政府部門進行政策倡議,而除了自行發起議題,司改會也常以連署或合作的方式參與其他公民團體的行動。
2008年馬英九政府上任後,學生運動「野草莓」爆發,抗議警方對集會遊行的嚴格限制,並訴求修正《集會遊行法》,降低對公民集會的管制。當時,司改會也受邀參與修法行動,但對於是否應介入這樣「政治性」較高的運動?司改會內部也產生了一些分歧與討論,最終司改會以一個法律專業團體的立場,承擔起法案研議的工作,召集學者與律師共同研擬修法草案,並與各社運團體組成的「集遊惡法修法聯盟」。
對於外界時常質疑司改會「太政治性」的問題,林律師說司改會每一次參與具有政治爭議的公共事件,都是在經過充分內部討論與共識後才踏出的一步。林律師說:「我反對有一種講法是,那件事情很政治,所以我們不要參與,其實政治也沒什麼大不了,每天都在每個人的生活裡面發展,用一個框架說這個是政治不能跨過去,大家就不能動,我覺得這個不是什麼好現象。」在他眼中,民主的成熟是在非暴力的情況下公開討論,如今台灣的社會已對言論自由「免疫」,多數與少數的意見能夠共存,而司改會的存在價值,也正在於讓法治與公民能夠持續開啟對話,確保制度不會遠離人民的聲音。
林律師擔任司改會執行長的七年間,除了修法與倡議,公眾對話是林律師投入最多心力的事情。林律師回想當時每周平均會寫兩篇報紙投書,針對時事進行針砭與回應,隨著文章的累積,林律師與司改會的名號也越來越拓展,記者也開始主動聯繫司改會,邀請林律師上節目,在節目上公正的論述,不僅使得司改會的理念得以擴大傳播,也讓民眾對司改會累積出信任感,並為司改會建立出正派的形象。
林律師認為公眾對話是相當耗時的過程,他以「從點、線到成網」來比喻司改會工作串連的過程:從最基層收集民眾的問題,到主動發表評論,再到媒體願意報導、邀請參與節目,再進而使更多民眾知道遇到司法問題,可以尋求司改會的協助,司法改革的公共對話也才能逐漸立體化。
司改會走過30年,林律師認為司改會最大的資產是人,從早期創立司改會的前輩們,在司法仍相當傳統、守舊又封閉的年代裡,不畏被視為麻煩人物,挺身而出發聲,到後來慢慢聚集起一群具有正義感的人們,超越個人的職業利害,展現出群體行動的力量。
回憶在執行長任職期間,林律師說當時每週一會固定召開內部的工作人員會議,他都會檢視各個專案,討論哪些律師可以參與、誰對哪些議題有興趣,雖然人員進進出出,但整個團體的規模也越來越大,甚至到了後來太陽花學運期間,光義務律師團人數就超過百人,這也是當年他難以想像的。
此外,林律師也強調,司改會長期正派經營建立出的信譽,使外界極少懷疑司改會的行動是出於私利,這份公信力也成為組織另一個重要的資產。對他而言,司改會須持續展現其核心價值,發現問題、了解問題、蒐集資訊、提出改革方向,以實際推動改變,繼續維繫住司改會的品牌信譽。
展望未來,林律師回顧司改會創立的這30年間,台灣的司法環境已有了顯著改變,他說「新的時代要發現新的問題,然後用新的方法去解決它」,方法或許可以借鏡過去,但議題必然不同。林律師認為經過多年實踐,司改會在多年推動議題改革的經驗累積上,已不缺乏能力與民眾互動、施壓、或如何在專業層面調整法案內容,使其更符合理想。
在司改會的傳統核心任務「冤案救援」上,林律師則指出相較過去,冤案已有明顯改善,如今許多被提及的冤案多屬過去案件,新的案例相對減少。林律師認為,未來的改革應該從「治療」走向「預防」,「我們怎麼樣在除了救以前的案件以外,怎麼樣讓新的不要發生,或讓他的發生機率降到很低,這個才是在制度面解決問題」,他也舉例像刑事鑑識制度等專業領域仍需投入更多資源,確保制度的合理運作。
最後,談到對未來的期許,林律師說:「你要真的發現問題,就要找到最痛的地方去改善。」對他而言,司法改革不只是修法或救援,更是持續挖掘問題根源、勇於面對痛點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