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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之路——專訪黃瑞明律師

黃瑞明律師
30TH ANNIVERSARY PROFILE

黃瑞明律師

前董事長

董事長:2007.2–2010.2

「身處於一個相對自由民主的國家,才讓我們得以共同奮鬥」

1995年林敏生、陳傳岳、林永頌律師創立司改會,與上述律師們皆是好友的黃瑞明律師,雖然一開始並沒有加入作為幹部,但與司改會已開始有了接觸。隨著2003年黃律師成為了臺北律師公會理事長,因著臺北律師公會與司改會之間在議題與活動上的相互合作與協助,黃律師與司改會的連結也更加頻繁。

直到2007年,已擔任董事長長達7年的陳傳岳律師決定卸任,邀請黃律師前來擔任董事長,黃律師對於司改會的責任與參與度也就隨之深化。

司改大事記(一):司改三法推動聯盟

自司改會成立以來,就不斷大力倡議司改三法「法律扶助法、法官法、司法院組織法」的立法與修法,2003年底司改會更與其他公民團體成立司改三法推動聯盟,由社會學家瞿海源老師擔任召集人,黃瑞明律師擔任副召集人。

黃律師參與司改會的進程,跟隨著司改三法的推動與變革,2003年通過法律扶助法、2011年通過法官法、2021年司法院組織法修正。其中黃律師特別談及了最高司法機關的改革:關於司法院是否應該法庭化?以及是否要與最高法院整併?

2001年10月5日大法官曾於釋字530號解釋中強調,司法行政監督權的行使,不得干涉審判獨立。此外,大法官也指出,司法院組織法、法院組織法、行政法院組織法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組織法,應於這個解釋公布之日起兩年內,檢討修正,以符憲政體制。

回想當時的立場,黃律師說主要是希望透過司法院法庭化,行政與政治上的干預會減少,但如今司法院仍是司法院,最高法院也還是最高法院,司法院的轉型與最高法院的改革也仍未完成,黃律師認為該議題仍需大家持續探究。

司改大事記(二):「律師權不保,刑事人權會倒」

回想任內的司改大事,黃律師也提到了律師權的保障,律師至看守所接見羈押中被告,看守所可能回予以監視,或指派檢察事務官全程監看,甚至紀錄律師會見之情況,干擾律師接見當事人。

司改會便曾為此狀況向法務部提出聲明與要求,期望保障律師權利,才能保障台灣的刑事司法人權。無獨有偶,黃律師笑說後續他擔任大法官後,剛好有關律師權利保障的案件,正好有一些是他承辦的,包括律師事務所能不能受到搜索、律師的抗告權問題,還有律師在偵查當中能不能做筆記等問題。

黃律師說因為自己過去在司改會的經驗,在辦理上述這些案件時,就比較能夠有相關的敏感度,也能借鏡過去的經驗與觀點來切入問題,進而做成解釋或判決。

司改大事記(三):律師的懲戒制度

律師制度改革是另一個黃律師與我們談到值得關注的議題。

黃律師說目前各公會底下都設有律師倫理委員會,律師法也設有懲戒委員會,然而目前對於律師的規範仍僅以不犯法為限,但面對律師過度的商業行為,或是採取過度訴訟的手段等,皆具備較高的容忍尺度,黃律師認為司改會與律師公會,應該針對律師倫理與懲戒範圍,進行思考與探究,提出一個較高且適宜的標準。

司改會的自我照顧

面對大量的工作與改革議題,訪談當天,黃律師與我們談到了自我照顧的議題。

黃律師說司改會是靠募款運作的團體,所以在用錢上必須非常精省,但另一方面,司改會有許多全職的同事,也需要照顧自身的生活需求。因此,如何在財務上做到既不辜負捐款人,又能讓全職員工維持生活的品質,是民間團體相當困難的任務。

在擔任董事長任內,黃律師說他觀察到同仁的精神壓力都相當大,且作為抗議、倡議型的組織,司改會的辦公室氛圍都比較緊繃、嚴肅,因此他希望可以讓同仁有些紓壓的活動與管道,以舒緩身心、增進身體健康。

是以,黃律師在任內推動了「爬玉山」活動,邀請大家一起去爬玉山,相較一般爬玉山的活動,可能只要一萬元,但參加司改會的玉山活動,要付兩萬元,其中一萬元捐給司改會,一方面能提倡健康的風氣,一方面也能募款,回想當時,真的有不少人捐了兩萬元來爬玉山,黃律師也帶頭引領大家攻頂,把紓壓化為一場共同的行動與信念。

談及紓壓,除了爬山,黃律師也分享他長年跑步的習慣。黃律師說他從當律師開始,就一直有在跑步,也陸續有參加路跑活動,當上大法官以後,因為上下班時間固定,生活變得規律,更試著挑戰了全馬。2019年,黃律師步入64歲,更成功挑戰了臺北馬拉松,黃律師期許自己明年65歲時,也要再挑戰,也期許司改會的同仁,可以多加運動,在繁重的工作之餘,也能保持身心健康。

結語:司改會是台灣重要的資產,要繼續努力維持動能!

司改會邁向30年,台灣也正值國會濫權的風暴,黃律師認為台灣在這個時候,必須重新思考制度的優缺點,而司改會則能從跳脫政黨的角色,多做一些努力,例如前一陣子司改會的法律倫理小組,翻譯出版了一本關於政黨法的書籍,黃律師認為台灣始終沒有好好研究「政黨」這件事情,我們有政黨、有政黨的運作、有兩黨輪替,但對於什麼是政黨、政黨如何運作、它的財務狀況、黨員之間的權利義務,以及政黨與其他政黨、與國家之間的關係,這些問題都還沒有被好好討論,國家在走向民主法治,但根基卻沒有紮穩。

回首與司改會共同走過的歲月,黃律師認為司改會之所以能長存至今,是因為我們身處於一個相對自由民主的國家,才能夠有機會聚集起志同道合的人們,並對外募款,共同為理想奮鬥。

黃律師感性地提到,司改會對他是人生非常值得珍惜的一段時間。司改會是台灣非常重要的資產,希望未來能夠繼續努力維持司改會的動能,使其更加活躍、健康地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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