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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觀察招募|邱嵩程案:沒有持刀的持刀殺人案|再更四審調查庭

自民國104年法院認定邱嵩程手持「預藏之水果刀」,「猛力刺殺背向邱嵩程逃跑之鄭某背部,深及胸膛內部之肺臟」,致鄭某死亡,並判處邱嵩程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確定,已經將近10年過去。

民間司改會委請專家勘驗現場的監視器畫面製作現場重建,針對本案血跡另做鑑定,提出許多重要疑點;然而,邱嵩程的再審聲請仍一再被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下稱高雄高分院)駁回。

今年9月,最高法院第4次撤銷高雄高分院駁回邱嵩程再審聲請的裁定,指摘高雄高分院認定及調查上的瑕疵,不僅忽略專家鑑定意見,也未詳盡說明不採信的理由為何。

終於在本次發回的再審調查庭,高雄高分院將勘驗案發當晚的監視器畫面,並且其中一位協助本案出具鑑定報告的專家學者──李俊億教授,也將於本次庭期出庭作證,為案件開啟再審帶來一絲曙光。

12月19日上午10點,邱嵩程案第五次的再審調查庭將在高雄高分院第四法庭再次進行,邀請各位朋友一起到場關心本案後續。

*法庭觀察結束後,本案的辯護律師也會在庭外和大家分享本案的爭議,歡迎大家一起參與。

法庭觀察時間

時間

2025年12月19日(週五)上午9點50分

地點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第4法庭(高雄市鼓山區明誠三路58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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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邱嵩程案

聯絡人

法務專員 張家綺
04-2329-2372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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