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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座|沒有拿刀的持刀殺人案──從邱嵩程案談冤案救援暨司法科學鑑定實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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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冤獄,始於一把不存在的刀。
當法院的認定,與專業鑑定結果相悖,誰的結論才是「真實」?

民國104年,法院認定邱嵩程持「預藏之水果刀」刺殺鄭姓被害人,判處無期徒刑定讞。至今,已近十年。

然而,本案自始至終未曾查扣到作為凶器的水果刀。不僅如此,民間司改會委請專家鑑定後,更提出多項顛覆判決的關鍵新事證:監視器畫面顯示,邱嵩程手上拿的是手機,不是刀械;而他當天所穿的衣物,也不可能預藏任何刀械。

更關鍵的是,兩人最接近時的距離仍超過150公分,遠超出任何刀械能刺擊的範圍,甚至他衣物上的可疑污點,經鑑定後也證實根本不是血跡。

儘管所有科學證據都指向清白,邱嵩程的再審聲請,卻一再遭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駁回。

所幸,在義務律師團的努力下,最高法院今年九月第四度撤銷高雄高分院的裁定,並罕見地強力指摘下級審,對於專家鑑定意見「未說明不可信的理由」,且對關鍵證據「未詳盡調查」。

邱嵩程案,不僅是一起救援中的冤案,更凸顯了司法體系面對科學證據時的猶豫與不信任。這次,我們邀請到邱嵩程案義務律師團成員——蔣聖謙律師,深入分享此案的救援實務,以及非常救濟制度的現實困境。

邀請您一同關心,看見當證據與事實不符時,司法制度該如何面對自己的錯誤?

本案將於10/31日上午十點,在高雄高分院進行第五次再審調查庭。
庭後也將邀請本案義務律師和大家說明當天開庭的細節。歡迎同步報名本案法庭觀察。

報名法庭觀察

活動時間

2025年11月27日(四)19:00~20:30(18:30開始報到)

活動地點

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516演講廳(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700號)

主講人

蔣聖謙|昊鼎維仁法律事務所律師、邱嵩程案義務律師團律師

主持人

張家綺|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法務專員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合辦單位

國立高雄大學政治法律學系、台灣人權促進會南部辦公室

協辦單位

國立高雄大學政治法律學系系學會

活動聯絡人

法務專員 張小姐 04-2329237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