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觀察招募|邱嵩程案:沒有持刀的持刀殺人案|第四次再審調查庭
2024-6-06
在本次開庭之前,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已經第三次駁回邱嵩程的再審聲請。所幸在義務律師團的努力下,三次駁回的裁定都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本次是邱嵩程案第四次在高雄高分院開再審調查庭,這次,高雄高分院會回應邱嵩程的叩門嗎?
2024年5月9日下午是邱嵩程案在高雄高分院第四次開再審調查庭。
因最高法院本次的發回意旨,明確的指摘高雄高分院並未詳查李俊億教授及藍錦龍警官所提出的鑑定報告,也沒有就義務律師團提出的諸多疑點重新以鑑定報告中提到的技術方法勘驗本案案發當時的監視器畫面(最高法院112年度台抗字第1401號刑事裁定),本次調查庭法官就是否勘驗及如何勘驗的部分請義務律師團、檢察官表示意見。
「既然要勘驗,就希望能一次到位,用最清楚的方式瞭解實際發生的狀況。」法官如此說到。
一直以來,民間司改會和義務律師團都認為邱嵩程當天的衣著不可能預藏刀械,邱嵩程手持的是手機而非刀械,邱嵩程衣服上的斑點並非血跡,邱嵩程並無持刀殺害鄭男。若法院願意以新的技術方法重新勘驗,相信本案一定會有重大的突破(本案的爭點,請參考https://www.jrf.org.tw/keywords/105)
法庭上,雖然我們和邱嵩程隔著一道即腰間高的柵欄,但與當事人同處一個空間,才真切地感受到,若不是含冤入獄,我們和邱嵩程之間沒有這麼多的不同--沒有縛在手腳上的鐐銬,沒有無故扣在頭上的冤罪,沒有被迫失去與所愛之人相處的時間。
邱爸爸與邱媽媽坐在左後方的旁聽席,一小時的調查庭裡,嵩程無法與他們有任何對話,沒辦法互表思念,沒辦法親口告訴他們他過得好不好,那個週末是母親節,短短隔著一個柵欄的距離,嵩程卻無法親口對媽媽說一句母親節快樂。
開庭前,邱嵩程來信表示希望如果有人來法庭旁聽,可以幫他有一些小小集氣的動作,開完庭坐在高鐵重溫起張作驥導演所拍「鹹水雞的滋味」的我,突然能理解在監獄裡的日復一日是多麽消磨一個人的意志,每日每日地在同樣的空間做著差不多的事,為了自己沒做的事,卻過上了如這般黑白的日子。
開啟再審是道窄門,然對於邱嵩程而言,卻是從門縫斜射進陰暗牢房的光,是希望與自由的光,雖已一次次被拒於門外,卻仍憑靠強大的意志,第四次挑戰撬開再審的大門,寄託希望於此,期待再次成為自由的人。
下次庭期訂在6月6日下午2時,地點一樣在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第六法庭。
冤案救援的路上,需要你我共同關心。邀請您一同出庭旁聽,一同關心本案。
民國113年6月6日(四)
下午2時00分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第六法庭(高雄市鼓山區明誠三路586號2樓)
庭後將由民間司改會專職人員回應到場旁聽民眾有關本案之提問。
邱嵩程案案件爭議一覽
法務專員 張樺哲
04-2329-237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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