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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談側記|感染者?大哉問 feat. 女神下午茶&周宇修律師

本次阿嬤家在台中系列講座,由主持人台灣基地協會館長陳延翰,就講座舉行前所蒐集關於愛滋感染者的各種疑問,和與談人出櫃感染者女神下午茶、人權律師周宇修進行對談。

主持人開場先請與談人分享自身與愛滋感染者議題的連結。

宇修律師於執業生涯中經手過數件關於愛滋感染者的案件,他分享,很多人對於愛滋感染者的印象,深受早期周星馳電影的影響,當時90年代的電影很喜歡開愛滋感染者的玩笑,若將電影拿到現今來看,其實是非常尷尬的。

女神下午茶是一位變裝皇后,也是Youtuber,感染愛滋病至今約5年,因為一次感情分手而公開感染者的身分,其後開始分享自己的生命故事,以及感染後生活上的變化,並從事關於愛滋病的倡議活動。

接著,主持人向現場聽眾提問:「你身邊有感染者的朋友嗎?」、「是否瞭解台灣目前有多少愛滋感染者?」現場聽眾有猜測30萬人,亦有猜測10萬人,主持人揭曉答案-台灣的愛滋感染者約為4萬多人。

主持人指出,以台灣2300萬人去計算,這個數據代表每5、600人中就有一人是感染者,每個人從小到大接觸過的人可能早已超過這個數字,但為何我們身邊的朋友難以向外界告知自己的感染消息?由今天與談人對於提問內容的分享,或許更能瞭解愛滋感染者為何這麼難公開自己的身分,以及公開後可能會遭遇到的生活上壓迫或歧視。

Q&A

「私生活很亂的人會得愛滋」、「同性戀都是愛滋患者和傳染者」、「有些人會透過捐血去偷驗愛滋病」、「愛滋病透過親吻就會傳染」,有這些聯想是正確的嗎?

女神下午茶表示,這些聯想大多是迷思,也是汙名化的來源,一般人很難在當下判斷資訊是否正確。舉例來說,捐血時仍需要透過專業檢測,並不是感染者想去捐血,就會發生上面說的情形。

為了讓現場聽眾更深入本題及後續的探討,主持人說明,愛滋病的傳染途徑大致分為三類,即性行為傳染、血液傳染及母子垂直感染,最常受到討論為前二者。

主持人繼續補充,前面提到台灣目前的4萬多名愛滋感染者,從疾病管制署的資料來看,大概有八成是男男性行為而感染,看到這個數據,大家會直覺認為愛滋病與男男性行為有關,卻沒有去探究愛滋病的感染原因,其實與性行為的方式有關。男男性行為的途徑普遍是透過肛門,肛門的原先用途並非如陰道做為性行為使用,也因此以肛門進行性行為,相較之下較容易出現傷口,而傷口與血液在愛滋感染途徑是重要的要素,這也是肛交較容易得到愛滋病的原因。但是,如果異性伴侶透過肛交方式進行性行為,其感染風險與同性伴侶相同,感染愛滋病其實與性行為方式有關,而不是與人有關。

至於親吻是否會感染愛滋病一問,女神下午茶表示:「不會!這是很嚴重的指控。」主持人進一步詢問女神下午茶,是否曾有交往對象因愛滋病而介意親吻。女神下午茶分享,有任前男友非常恐懼愛滋病,當他告知前男友自己是感染者後,確實發生前男友拒絕親吻他,也因為自己曾遭遇這樣的情況,他認為拒絕親吻的情況應該滿多的。

宇修律師則由另個層面來探討這個問題。他指出,討論愛滋病的防治,就需要提到性教育,但台灣在早期連性教育都很難有討論,甚至被認為是禁忌的話題,學校更是跳過不教,更難指望後續要談論更深入的議題。像是「接吻會不會懷孕」這類的問題,20年前都有人在問,當要進一步去討論更深入的議題如「接吻會不會傳染愛滋病」,一般人沒辦法很快地跳到這個脈絡去思考,也因此網路上的謠言就會渲染得很誇張。

宇修律師:「以前看過的網路說法是,去販賣機買飲料,有人會在裡面放一根針,被戳到就會得愛滋病,我在念國中時曾經覺得很恐怖,不要去販賣機買東西。
後來我跟疾管署的防疫醫生合作時向他請教,他說『這個血都乾掉多久了,你在想甚麼?!』愛滋病毒就是要在血液裡才會存活,離開血液就沒有生命力了,所以一根針頭在那邊,有沒有戳到血不知道,就算有戳到而流出一堆血,但是血液會凝固,或者在太陽底下就被曬乾了,這種情況某程度就失去傳染力,從醫學邏輯上,這件事就不可能發生。這些問題如果不去好好思考,大家的反應仍然會很誇張,就像周星馳拍的電影那樣,現在來看一點都不好笑。」

Q&A

常有流傳感染者在看牙醫時,容易被惡意拒診,作為醫療單位為何會有這樣的現象?現在的社會環境下,這樣的情形仍然常見嗎?

女神下午茶表示,他看牙醫沒有被拒診過,可能是前人已經被拒診過,所以現在系統上已有友善牙醫名單,感染者較容易知道哪裡的牙醫比較友善,就醫比較不會有拒診的問題。但他也曾聽過,其他朋友就醫接受手術,卻因為感染者的身分,被要求將穿過的手術服放置在標示特別處理的箱子,而受到差別待遇的情形。

宇修律師分享,感染者被拒診的情形,至今仍然存在,醫療問題經常討論到牙醫的緣故,第一個是因為看牙醫的頻率比動手術還高,第二個是因為看牙醫比較會有血液上的接觸。大家可能會認為醫生都要很懂這些知識,但其實不是每個牙醫都非常瞭解愛滋病,畢竟醫學是高度發展的專業,分科非常細,很難期待每個醫生對於愛滋病都非常有概念。

宇修律師進一步希望大家思考,為什麼醫院會知道誰是感染者,進而去拒診這位感染者,就是因為健保卡的關係。他認為,隱私權與公共利益的拿捏,在討論上是很困難的;以感染者的角度,自然是不想讓他人知道,更何況病例資料依據個資法第6條規定,屬於特種個資,不應該隨便被揭露;但從治療者的角度,治療者需要瞭解病患的狀況,才能提供完整的治療方式。

宇修律師:「之前就發生過,車禍有傷者流血,消防隊去救援,救援後才發現倒在地上的傷者是愛滋感染者。大家去思考一下,倒在地上的傷者有沒有義務要跟消防隊員告知自己是感染者的身分?」

女神下午茶與主持人均認為,傷者沒有義務要告知自己是感染者的身分。主持人表示,如同宇修律師前面所提及,愛滋病毒在離開人體後很快就失去活性,無法傳染他人,所以很難有機會傳染給救助的人;再者,救助的器具只要沾到血就應該消毒,不需特別區分是否為感染者或非感染者使用。宇修律師則認為,透過建立完整的SOP,才是具有高度關聯性的作法。

主持人進一步補充,拒診的權利侵害態樣,有時不是拒絕感染者來就醫,而是看診過程中出現冷言冷語或歧視性言論,這些言論多是源於社會大眾包含醫生本人對於愛滋病的不瞭解,間接導致愛滋感染者抗拒使用醫療服務,例如感染者因為害怕遭醫生冷言冷語對待,而選擇不就醫或不吃藥。

Q&A

承續前面問題,若發生拒診的情況,如何救濟?

宇修律師指出,依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下稱HIV條例)第4條規定,感染者的就醫權利不得予以歧視或給予差別待遇,因此某程度上都可依據HIV條例的規定,至地方衛生主管機關申訴,申訴後,主管機關會開啟調查的流程;若認定歧視成立,相關的醫療單位可能被處以罰鍰,若主管機關認為歧視不成立,仍可至衛服部的感染者權利保障委員會申訴,委員會將就申訴內容再做第二次的判斷。

宇修律師更補充說明,HIV條例第4條反歧視規定的保障範圍廣泛,不僅只處理就醫的部分,包含工作、就學等等的各種歧視,均可援用該條規定尋求救濟。

Q&A

HIV條例雖然有許多保障感染者權益的部分,是否也有侵害感染者權益的部分?該部分內容為何?

宇修律師表示,研讀一部法律時,除了法條本身,也需要縱向去瞭解該部法律修正的過程。

HIV條例分成二個部分,第一部分是傳染防治,第二部分是權利保障,一開始制定時只有第一部分,但後來陸續發生的個案,比如剛才提及的第4條權利保障的規定,就是從澎湖輸血案開始。

事件背景是一位小朋友因為車禍輸血而感染愛滋病,當時的主管機關將愛滋病當成傳染病通報,卻在通報的過程中資料外洩,導致全校師生都知道這位小朋友感染愛滋病,同班同學紛紛因此轉學,該位小朋友只好改名、從澎湖搬家到本島,才慢慢脫離這個惡夢。也因此,後來在修法時意識到,傳染病不能只談防治,社會的不友善會導致感染者不願承認疾病或假裝沒有感染,若感染者又與他人有進一步的往來,反而不利於傳染病的防制。

只是,HIV條例在修正過程中,不會修正到每個條文,像是近年備受討論的第21條規定關於刑事責任的部分,該條文刑事責任的刑度相當於刑法的重傷罪,第三項更有處罰未遂犯的規定,而引發不少討論。

HIV條例第21條有三個要件:一是知道自己確診愛滋病,二是與他人進行性行為有隱瞞確診的事實,三是進而發生性行為,並想要傳染給他人。基於上述要件,引發一些鴕鳥效應,例如感染者乾脆不去做篩檢,如此即不符合確診的要件;另外,相較於感染者就醫時不須主動揭露疾病史,HIV條例第21條規定卻要求感染者在進行性行為時應主動揭露自己的疾病史,而存在隱私權保障的質疑。

宇修律師小結表示,HIV條例中有些進步的條文,有些條文則確實需要修正,但修法並不容易,因此,持續向外界宣達HIV條例有調整的必要,以期得到各界支持,並讓社會大眾更加瞭解推動修法背後實際發生的狀況。

Q&A

現行HIV條例第21條規定對感染者相當不友善,請問女神下午茶過去是否有因此遭到性伴侶的威脅與恐嚇?是否有因此對於進入親密關係感到不安?

女神下午茶表示,向約會對象告知自己是感染者,實際上非常困難,因為感染者不知道告知後會面臨怎麼樣的情況;若約會對象對於愛滋病的知識充足,告知後的結果可能是好的,二人順利發生關係,不好的結果可能就是約會破局,二人不再聯絡,但更糟的情況是遭遇惡意攻擊。HIV條例第21條規定的存在,讓同性伴侶在交友上非常困難,進入伴侶關係後,感染者更不知道如何開口;不告知,會讓感染者陷入對另一半不夠坦承的心理壓力,告知後卻可能因此結束一段關係,又要重頭來過。

主持人分享,實務工作上若服務的感染者面臨是否要告知約會對象、伴侶的困境時,並不會直接告訴感染者應該要怎麼做,而是尊重他的選擇。

宇修律師更指出,HIV條例第21條規定其實已遭濫用,畢竟雙方在發生性行為當下,不會以書面載明充分認知對方是感染者一事,導致雙方後來關係不睦時,成為威脅對方或利益交換的手段。

Q&A

在U=U的情形下進行無保護措施的性行為,是否仍會違反HIV條例第21條規定?

主持人首先說明,U=U是指穩定接受治療三至六個月的愛滋感染者,其體內的愛滋病毒量達到測不到病毒的狀態時,其愛滋病毒沒辦法傳染給他人,而沒有傳播的風險。

宇修律師表示,法院早期見解不太相信U=U狀態的存在,因此實務上確實曾有感染者遭判刑四年、五年的案例,他認為,既然科學已證明其無傳染力,法律上卻給予如此地對待,其實是有問題的。他觀察到,近幾年反而是地檢署勇敢給予不起訴處分,其內容大概是U=U狀態已不具傳染力而沒有危險性行為可言。但案件若進到法院,他認為可能仍要花一些時間說服法官,畢竟不是每個人都能放下對愛滋病的刻板印象。

Q&A

2021年愛滋感染者自評生活品質調查,平均分數僅68分,女神下午茶能否就各評分項目,分享自身確診後的個人經驗?

主持人補充,世界衛生組織訂定的「90-90-90」目標,即90%愛滋感染者得知自己感染,90%確診者接受治療,90%接受治療者病毒量有效抑制,達到測不到病毒的狀態,台灣在2020年就已經達到「90-90-90」目標。從「90-90-90」目標可以看出,目標均關注在疾病防治上,但實際上,近幾年感染者的生活品質逐漸下降,也因此開始有討論要追求第四個「90」目標,即生活品質要達到90分。

女神下午茶很驚訝地表示,68分比他想像的還更好,但因已感染近5年,他認為生活品質會隨著感染的年資而有所落差。他分享,剛開始得知遭感染時,因為對愛滋病的知識已經很純熟,而不會有過多擔心;隨著遭遇到不舒服的事件,或社會輿論轉變時,縱使自己對於感染者身分早有認同,仍不免感到錯愕、心情受影響,這些都會影響生活品質調查中的評測項目。

Q&A

在服務多元性別愛滋感染者的經驗中,認為感染者長期遇到最大的困境為何?

女神下午茶分享,除了前述是否要告知他人自身是愛滋感染者的難題外,滿常遇到感染者詢問感情的相關問題,或是感染後能否再與他人發生性行為的問題。

主持人表示,初看到這題提問,最想分享的部分即是感情困境。他認為,親密關係或感情對於生活非常重要,若遇到的服務對象是年紀較長的感染者,他們對於感情幾乎是不抱期待的狀態,相較於近幾年的新感染者,他們對於感情的期待高出非常多。

宇修律師表示,他的律師生涯中處理過不少的反歧視案件,不同的議題間其實都有類似的討論,例如曾經為憂鬱症患者,求職時是否要告知雇主自己的疾病史或服藥情況。他認為,反歧視案件的當事人,其實只是想要與一般人過一樣生活的權利。

宇修律師進一步說明,他從經手反歧視案件中發現,台灣在建立反歧視制度的最大問題,是沒有一套體系的作法,而是依賴個別法律中訂定反歧視的規範。他認為,反歧視制度最麻煩之處在於,若沒有一致的規範,各主管機關將各行其事,例如曾發生學生感染愛滋病遭學校退學,申訴至衛服部,衛福部也僅能處理衛生福利的部分,比如施以罰鍰,至於學生遭退學,屬於教育權利受影響的部分,則應由教育部處理。正因為如此,宇修律師強調他更著重在處理反歧視問題上,整體性的橫向連結。

Q&A

若感染者在確診前已投保,但後續卻遭到保險公司拒絕理賠,感染者該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宇修律師說明,對於保險公司拒絕理賠的情形,在一定的保險金額內,可依據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下稱金消法),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下稱評議中心)尋求救濟。救濟流程為:首先應向交易對象也就是保險公司申訴,保險公司通常會派一位專員協商申訴內容能否接受,若雙方協議不成,可以再向評議中心申請評議,由評議中心做出決定。

宇修律師認為,這樣的方式會比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效果來得好,與消費者保護法一樣,某程度上比較會站在消費者的立場,且認事用法上會採用較為彈性的作法。又評議中心的決定若對消費者有利,則該決定如同確定判決有執行力。

Q&A

自行以愛滋快篩試劑檢測後發現是陽性,但尚未被醫療機構認定為確診的情況下,能否投保?

主持人說明,這個問題是第一線工作時民眾所提出,理論上雖然是可以,但感染者需要承擔許多風險,包含感染後但未就醫而無法服藥的身體狀況,或投保後很快通報確診,保險公司卻不認帳的情況。因此,現在已有團體開始在推動愛滋感染者專用的保險。

女神下午茶也補充,現在愛滋感染者確實無法投保醫療險,但可以退而求其次投保意外險,也希望未來可以有愛滋感染者專用的保險。

宇修律師延續前述拒保的議題指出,現行實務最常發生的狀況,是保險公司自始不讓愛滋感染者投保。他認為,在感染者的身體測不到病毒,生活亦與一般人無異的情況下,這種做法是有問題的。至於愛滋感染者專屬的保險,他認為對於保險公司而言,台灣的愛滋感染者人數大抵落在某個數字,在池子小的情況下,保障的內容未必會好,甚至保單內會有更多嚴苛的條款,而仍應回歸到由主管機關監督保險公司拒保的情況,才能解決保險的問題。

結語

主持人小結表示,感染者的生活品質調查平均僅68分,可看出感染者生活品質的各個面向仍是不足,有許多可以改進之處。他分享:「讓社會變得友善,是每個人都可以做到的,只要每個人花一點心力,對愛滋議題多一點關注,都可以達到改善愛滋感染者生活品質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