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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嚴謹辯論,調查有利證據,不容草率結案~徐自強案更九審法庭觀察記者會

徐自強案更九審今天上午持續開庭,對於法院利用科技化法庭,逐一提示筆錄,供檢辯雙方一一辯論,本會深表肯定。《刑事訴訟法》第288、288-1、288-2條所規範的調查證據程序,經常流於形式,動輒包裹提示,未給當事人充份時間辯論證據證明力。目前合議庭落實法律規定,讓辯護人能夠仔細說明各項證據的前因後果。隨著證據逐步揭露,真相已越來越明顯,兩位共同被告黃春棋與陳憶隆的供述相互矛盾、漏洞百出,經不起嚴格的檢驗,欠缺證明力。

如果持續嚴謹辯論,調查有利證據,本案真相必然可以水落石出。然而,律師團聲請調查有利徐自強的種種證據,包括前次檢察官一再追問的犯案手機鑑定、傳訊負責保管專案小組資料的警察、勘驗勒贖取款犯罪現場…等,以及《刑事訴訟法》第159-3條的是否應聲請憲法解釋的爭議,均需繼續安排審判庭期。

合議庭今日下午已安排除7月15日下午的庭期外,再加開7月20日下午及7月24日上午二次庭期。民間司改會呼籲合議庭,除加開庭期外,更應詳加調查,該鑑定的囑託鑑定,該勘驗的現場勘驗,該詰問的傳喚證人詰問,切莫草率結案。若此審級合議庭未窮盡一切調查之能事,判決再遭最高法院發回。彷彿讓徐自強墬入無間道,在司法煉獄中無限輪迴。

為了聲援徐自強,民間司改會發起「我是徐自強+1」法庭觀察行動,召號關心司法正義的熱血公民,7月15日14:00到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前集合,一起穿著「我是徐自強+1」T恤,為徐自強案集氣,以行動要求司法重視冤案平反,不容草率結案。

「我是徐自強+1」法庭觀察行動網址:http://hsu2015.jrf.org.tw/

新聞連絡人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 高榮志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