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側記|冤案同學們的「冤」與「援」:當蘇建和遇上徐自強|2026國際書展講座

月有陰晴圓缺,人有旦夕禍福

在等待進入書展的時候,突然下起了一陣雨,那感覺彷彿一個人的人生在毫無預警之下瞬間風雲變色⋯⋯而你完全不知道那一場人生的風暴,何時才會停止?這是關於徐自強與蘇建和的冤案故事,兩個原本互不相識的人,卻都為了自己從未參與過的案子而被監禁起來,他們在「冤」之中互相伸出了「援」手。我們在書展的現場,聽聽兩位冤案同學親自談談他們的冤案歲月,以及冤獄之後他們如何重啟人生。希望可以喚起大眾對於台灣司法的關心,讓蘇案可以在漫長的黑暗過後,再次走向黎明。

徐自強談冤案對當事人帶來的傷害

在冤案中,除了當事人失去了原本平凡且正常的生活以外,當事人背後的家人,也同樣承受了相當巨大的壓力。為了替蘇建和及徐自強申冤,兩個人的父親都積勞成疾,很早就離開人世了。即使最後國家還給當事人清白,宣判無罪釋放,但積年累月在獄中生活,要再重新適應整個社會的運作,或是找到一份工作來養活自己,卻顯得特別困難。這些難以言喻的傷害,國家是不會負責賠償的,畢竟受害人二十幾年的人生完全被剝奪了,國家怎麼可能還給受害者一個正常的人生? 雖然我們不能說台灣的司法完全沒有進步,但進步的速度還是需要再快一點。對一個法官來說,冤獄的當事人可能就只是一個編號;但對受害者來說,那卻是他的一生。

蘇建和的冤獄人生

蘇建和在1991年因刑事案件入獄後,歷經了慘無人道的刑求逼供,被當時的法官判處死刑定讞。那時候的他才19歲,正要展開人生中美好的青春年華,卻被困在看守所,時時刻刻活在不知道哪一天會被奪走生命的恐懼之中。蘇建和的父親四處奔走,為兒子陳情申冤。幸好遇到了台灣人權促進會,願意提供法律救援。2003年,蘇建和被改判無罪,當庭釋放。

出獄之後,蘇建和花了很多時間做身體與心靈的復健。他莫名其妙被關了11年半,又長期帶著2公斤的腳鐐,導致腳的骨頭產生了很深的凹痕,直到現在還無法正常的跑步。而且他長達10年都只能在獄中吃著冷的泡麵維生,所以剛釋放出來時,身體相當虛弱。更辛酸的是,國稅局直接打電話給蘇建和,要求他趕快還清積欠國家的稅款。這令人情何以堪?國家對於曾經犯下的過失隻字不提,把受害者當成空氣一般的無視,卻又緊迫盯人的催討債務。一開始,蘇建和在社會上根本找不到工作。後來,當時的人本文教基金會收留了他。之後,他又到司改會當志工,協助徐自強做連署書的文字輸入。2005年,蘇建和及徐自強都向司改會陳情,希望我們國家的司法鑑定單位要更科學、更公正。不然過於粗糙的警方辦案流程,真的危害了太多無辜的人。有些人因此失去了婚姻,失去了事業,失去了摯愛的親人⋯⋯等等,對於這些永久性的傷害,國家只會冷眼旁觀,讓當事人獨自承受。在蘇建和被釋放後,訴訟還是繼續著,直到2012年才確定無罪。這個過程是超乎常人想像的痛苦與漫長,若非靠著堅強的意志力以及家人無止盡的愛,冤獄者真的很難撐過這種困境。

各人自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

最終,蘇建和與徐自強,因冤獄互相認識、彼此救援的同學,懇切的呼籲大家要更重視社會上的人權相關議題。不要以為自己永遠不可能成為下一個不幸的人,就對發生在別人身上悲慘的事情視而不見。每個人都是藉著社會的安定才得以享有平靜的生活。我們身為社會中的一份子,要多關心社會的脈動與趨勢。當我們的周遭發生了社會集體傷害個人的事件時,希望大家可以多給予一些關懷與協助,這才是一個良好的社會公民該有的善良觀念及正確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