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冰山一角,動搖國本,全面徹查,全面評鑑~監督石木欽案系列記者會(三)

針對司法院與法務部今天公佈石木欽案第二次行政調查報告,揭露司法勾結權貴的嚴重弊端。全體國人都知道這只是冰山一角,也知道這不代表所有司法人員都不值得信賴,但是政府如果沒有做好危機處理,大刀闊斧推動改革,蔡英文總統2017年召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後,漸漸回升的司法信任度,勢必徹底崩盤。

為了挽救司法信任度,聯盟提出下列呼籲:

  1. 司法院長與法務部長應向人民與盡職守法的司法人員公開道歉,並向社會說明司法機關應如何加強職務監督與自律規範。

  2. 司法院與法務部應將二件他字案全部卷宗證據與27本筆記本交由監察院全面徹查,重點如下:

    1. 購買翁茂鍾公司股票者有無付款?
    2. 涉及翁茂鍾司法案件者,有無受賄或枉法裁判之情事?
    3. 除了司法院調查20人與法務部調查20人之外,其他筆記本內有記錄之人員有無違反倫理規範。
  3. 立法院應立即修改《法官法》,參考國際規範建立法官檢察官全面評鑑機制,改善當前法官檢察官外部監督不足的弊病。

石木欽案引發的司法風暴,是司法改革的危機也是轉機。本聯盟將持續監督政府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會後新聞稿

民間司改國是會議決議監督聯盟今日下午14時30分於台大校友會館召開石木欽案監督系列記者會(三),回應法務部及司法院今日就石木欽案所公布之調查報告。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林永頌律師認為,今天司法院、法務部所公布的調查報告僅是冰山一角,今日調查報告中所公布之法官、檢察官,高達50幾位,甚至大多身居高位,是原本形象良好的司法官,實際上卻如此腐化,人民將難以信任司法。法務部、司法院今日的新聞稿與記者會,不但在調查上有許多輕輕放下之處,且完全看不出要進行何改革作為,只是用先前的修法來搪塞。而行政院下轄的警政署。甚至還沒有任何調查報告。因此,林永頌律師呼籲:

  1. 相比於民國99年六個院長貪瀆造成司法院長下台,這次是高達50幾位高官,嚴重度更甚。我們呼籲司法院長、法務部長應該要向人民道歉,也跟盡忠職守、競競業業的基層司法人員道歉,而不是像今天的記者會上只是淡淡清清地帶過。
  2. 富商在案件進行當中,可以直奔行政法院庭長見面、可以去檢察長家裡宴飲,讓人懷疑收受的好處跟承審案件有沒有對價關係?是不是構成刑事責任?有沒有過時效?縱使過了,行政懲處是否因此加重?司法院、法務部要怎麼重查這些案件?沒有說明。呼籲司法院、法務部切勿縱放。
  3. 監察院在調查石木欽案時,沒有針對27本翁的筆記本都給監察院,只有把針對的石木欽的給監察院。如果不是這27本筆記本,這些事情沒有人知道,台北地檢署有2個他字案裡面有130幾個卷宗,監察院當時調查時沒有看到全部,我們請求監察院要求地檢署把所有的資料交給監察院徹查。
  4. 呼籲警政署公布調查報告,全面徹查。

林永頌律師說到,民間司改會在25年前成立,當時第一句標語就是「反貪污、反干涉、反草率」經過25年,今日還要在此訴求反貪污,是非常大的諷刺。司改國是會議決議監督聯盟去年3月27日拜會蔡英文總統時,蔡總統特別強調,司法的風紀案件如果司法內部不能好好處理,被外部的評鑑或監察院的彈劾爆出來,再多的司法改革法案都沒有用,人民不會相信司改。

台北律師公會司法改革委員會主任委員江榮祥律師則強調,司法院、法務部如果創設寬容的原則,或是用時效的方式輕輕放下,就是讓司法倫理的最後一道防線,一退再退。目前石木欽案在懲戒法庭審理的狀況,因為不公開審理,外界很難了解審理的進度,但呼籲職務法庭依職權主動公開。監察院立於當事人地位,雖然法無明文請求公開審理的權利,但如果監察院請求公開審理,職務法庭就應該審核有沒有公開的必要,且要不要公開應該有一定的標準。石木欽案非常重大且受矚目,應該攤在陽光下讓大家逐一檢視,這樣才能稍微喚回人民對於司法的一點點信賴。

台灣大學法醫學研究所教授李俊億老師亦感慨,法務部公布的名單中,許多人都是一時之選。連小學生都知道不能接受招待跟餽贈,這些人卻一而再再而三。「我是非法律人,我去翻了憲法,第16條說人民有訴訟權,但政府怎麼跟人民保證,這些司法官接受招待之後,還可以公正審判嗎?」李俊億老師強調,他作為司改國是會議第一分組的成員,當時第一分組提出的建議是完善司法科學,讓科學證據避免冤案不要再發生,也增加審判的公信力。但如今此案一出,讓他覺得,司法改革現在看起來,宛如一場空。法務部的調查報告,宴請五次以下都沒事,完全是輕輕放下。李俊億老師相信,我們大部分司法人員是戮力從公,因此,我們訴求全面評鑑的制度,司法人員的倫理教育也要有制度,讓制度可以挑出害群之馬。

中華兒童權益議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理事長痛心強調,其做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每次當事人問她是不是沒有給錢所以法官不會認真辦,她都保證不會,並強調那是以前的司法。「結果我也打臉我自己,原來這麼誇張!你們對競競業業、安份守己的司法官是多麽不公平!我也呼籲總統、監察院,要用最高規格來檢視這些人!」

每次的重大司法風紀案件的發生,都是人民對司法信賴的極大傷害,後續如果官官相護、未能徹查,將會造成第二次的傷害。基層司法人員在現今司法環境下,面對人民的質疑及龐大的案量,已經非常辛苦,如今因為這些高官的倫理問題,遭受更多質疑與批評,司法院與法務部更展現避重就輕態度,非常不可取。

我們呼籲,制度上,應建立更能挑出害群之馬的全面評鑑制度,就此案的調查後續,我們也會繼續監督!

出席

林永頌/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
江榮祥/台北律師公會司法改革委員會主任委員
李俊億/台灣大學法醫學研究所教授
王薇君/中華兒童權益議促進協會理事長
孫興瑄/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專員
孫致宇/勵馨基金會專員
鍾予晴/勵馨基金會專員

新聞聯絡人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辦公室主任 蕭逸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