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324事件血腥鎮壓 最後竟無人負責

攝影/nondavidmirage

台灣有今天的民主和自由,是幾代台灣人不畏強權、在街頭勇敢抗爭掙來的成果,然而真正民主的國家,不該有任何一位和平集會的人民,被警棍打到頭破血流;更不該在國家違法施暴後,無人負責。

2014年太陽花學運期間324事件的發生,是因人民害怕政府極速向中共靠攏,掉入統戰陷阱,害怕有一天連站著說話的尊嚴都被剝奪,因此在聽聞少數「衝組」攻入行政院後,1萬多人陸續帶著手機、礦泉水到政院廣場、停車場及道路和平靜坐。這是台灣首次有民眾進到政院抗議,反映的正是人民的極度憂慮與不信任。看看香港今日的殘酷光景,這份擔憂並非杞人憂天。

警暴力驅離卻層層卸責

然而當時馬江政府卻只想著要在天亮前驅離以保全顏面(事實上辦公區域早在23日晚間10時就已淨空),命令透過指揮鏈逐層下達,最終方仰寧分局長等使命必達,完成任務──以人民的鮮血與法律的違反為代價。

台灣沒有任何一條法律允許警察用警棍、盾牌或拳腳對未反抗的靜坐民眾施暴,相反,早在民國74年以前,法律就要求警察遵守比例原則、不得傷及致命部位且警察長官必須監督下屬依法執勤。但在324凌晨,儘管現場至少有18位三線一以上的高階警官及200位二線二以上的警官,監督之密集史上罕有,但員警仍肆無忌憚地以警棍重擊民眾頭部、盾牌剁小腿脛骨、圍毆重踹,造成數百位民眾受傷。警察是公務員,如果沒有上級的放任甚至默許,怎麼敢這樣大規模違法施暴?

但為了卸責,以行政院長為首的警察長官們無不爭相當起瞎子、聾子,救護車整晚鳴笛響徹雲霄、民眾喊「警察打人」喊到沙啞,沒人聽到;媒體鋪天蓋地報導警察施暴、學生流血,甚至警察在眼前踹人打人,沒人看到;當全台灣甚至國外都知道政院正在打人,這些高官仍堅稱他們一無所悉。某首長屢次透過媒體抱屈,稱自己盡責、不後悔做了驅離決策;到了法院卻一概推稱他睡了,他沒有「下令」驅離、只是「希望」,一切都是警察自發完成。分層負責,層層卸責,長官把責任都推給第一線員警的情緒失控,把員警當成用過即丟的工具,自己卻安然升官退休。

6年來,政府不但找不到半個施暴者,也沒有任何警察長官負起責任,有的甚至利用話語權不斷污名化被害人:明明沒扣到油壓剪,辦公室也早就淨空未再進入,卻把上萬民眾說得像人手一把油壓剪的暴徒、都在院長辦公室搞破壞;奚落民眾是自己撞電線桿、跌倒受傷,卻絕口不提政府當晚如何對待人民。

台灣人有和平集會的權利,更有不受國家濫權施暴的權利。依法究責,除了撫平歷史傷痕,更是為了避免錯誤再度發生,可惜的是:正義,還在路上。

※ 本文刊於2020.9.16 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