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研討會一 顏思妤/台灣人權促進會北部辦公室主任-司改國是會議兩周年研討會

在司法最末端的受刑人也有依法而治的必要性。

站在非法律人的角度,直白一點的說,監獄行刑法的議題不會是人民有感的司法。

  • 在司法最末端的人們也有依法而治的權利。
  • 在司法的任何一個階段都應依法而治,不能有空白授權。
  • 在審判台上重要的事情:特別權力關係、法的安定性,人民也應自行作功課、了解。
  • 舉監所個案例子:監所只給犯人一枝筆芯寫信,也不給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