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緊急搶救徐自強連署~勿讓草率的司法誤殺人命!

各位親愛的朋友,您好!

陳水扁總統、司法院翁岳生院長及法務部陳定南部長曾宣示廢除死刑是政府的施政目標,廢除死刑也是國際間重視人權保障國家的普遍潮流,廢除死刑與人權保障的議題,至少在形式上已喚起政府決策高層的重視。而生活在一個沒有死刑的社會,雖非一蹴可及,但我們認為在完成廢除死刑的相關立法前,政府應先採取其他的必要措施。最高法院於日前(93/05/07)駁回了檢察總長為死刑犯徐自強所提的第四次非常上訴,讓我們再一次體會到停止執行死刑的必要性與迫切性。

首先,我們認為法院僅憑同案被告互相矛盾的自白,而在無其他證據可證明徐自強涉案的情況下,判決徐自強死刑,這種忽視刑事被告人權與正當法律程序的裁判,實在令人無法接受。尤其,去(九十二)年九月一日實施的刑事訴訟新制,特別要求法官判案應採「嚴格證據法則」,對於同案被告不利的陳述,也應採程序分離、交互詰問的規定。最高法院此次駁回非常上訴的判決,顯然並未考慮到刑訴新制保障人權的精神。

面對此一疑點重重的個案,我們一方面呼籲法務部長陳定南先生槍下留人,也希望大法官能儘快就本案判決是否違憲,作出明確的解釋(註:民間司改會自去年十月一日為徐自強提出釋憲聲請書迄今,尚未接獲大法官方面的回應)。同時,我們也希望政府仿效俄羅斯、烏克蘭等國,在承諾廢除死刑,但尚未完成立法前,即由行政部門採取必要措施,停止死刑的執行。

因此我們呼籲政府:人權立國的理念,就從廢除死刑開始!廢除死刑,就從停止死刑開始!停止執行死刑,就從徐自強開始!

替代死刑推動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北律師公會、輔大和平對話研究中心、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公平正義聯盟、關懷生命協會、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台灣勞工陣線、群高法律事務所、台灣法學會、台灣性別人權協會、人本教育基金會、澄社、基督教長老教會教社委員會、留學生家長協進會…..(連署團體及個人持續增加中)

☆★☆若您認同以上的理念,歡迎您連署這份救援書。替代死刑推動聯盟將整理彙整後,寄給陳水扁總統、陳定南部長,要求他們槍下留人,暫停停止死刑。

若您同意以上訴求,請連署聲援「聲援徐自強死刑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