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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冤錯案

※ 如果您的案件還在偵查或是審理當中,需要法律諮詢的話,本會申訴中心並法律諮詢律師駐點,因此無法提供法律諮詢服務。若您有需求,請找如法律扶助基金會等法律諮詢單位(法扶全國七碼專線:4128518轉2,手機要加02)

如何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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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取得閱卷資料?

  • 如果您的案件曾經委任律師協助

    您可以直接向律師索取一份影本,這是最快的方式。

  • 如果您無法跟律師取得閱卷資料影本

    案件進程 書狀參考 遞給誰
    刑事案件
    起訴後
    依《刑事訴訟法》第33條第2條規定「被告於審判中得預納費用請求付與卷宗及證物之影本」聲請閱卷。 法院
    刑事案件
    確定後
    依《刑事訴訟法》第429條之1第3項準用同法第33條第1項及第2項之規定「被告自己就能聲請檢閱、抄錄、攝影或拷貝全案卷宗影本」。 法院
    刑事案件
    行政簽結
    或不起訴
    除了不起訴案件有向法院聲請「准許提起自訴」者可以閱卷,其他因為偵查不公開,故無法取得閱卷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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