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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D晶片身份證訴訟

JRF REPORT / eID晶片身份證訴訟
當身分證變成數位足跡
誰能保障人民的隱私?

內政部原訂於2020年10月起全面強制換發數位身分識別證(eID)。在欠缺法律明確授權的情況下,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與台灣人權促進會等民間團體聯合發起社會運動,募集近60位原告,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預防性不作為訴訟,捍衛人民的資訊自主權與隱私權。

近60位
原告共同提起集體訴訟
3縣市
新北、澎湖、新竹陸續退出試辦
2021
行政院決議暫停換發eID
2023
北高行宣判,訴訟達階段性任務
BACKGROUND / 案件背景

當國家要把每個人的身分
「數位化」

內政部原訂於2020年10月起全面換發數位身分識別證(下稱eID)。為反對內政部在欠缺法規明確授權的情況下強制全面換發eID,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聯合發起社會運動,於2020年7月31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將與從全台各地募集的近60位原告,共同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集體訴訟,禁止內政部依戶籍法第59條第2項暨2020年3月19日發布的《國民身分證全面換發辦法》第15條規定,於全面換證作業結束前,公告舊式身分證失效日期。

eID專案的倡議工作主要由台灣人權促進會進行,司法訴訟則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委員林煜騰律師擔任義務律師團召集人,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支援聯繫和行政。

什麼是 eID?

eID 是將傳統紙本身分證升級為內含晶片的數位身分識別證。表面上,它讓民眾在臨櫃及網路服務上更便利,但它同時也將個人資料以數位化方式蒐集、儲存、處理、使用,並會在每一次使用時產生「數位足跡」。對人民的資訊自主權與隱私權影響甚鉅,絕非單純的「身分證格式更易」。

2020.10

內政部原訂全面換發eID的時間點,未待法律明確授權即推動。

近60位

司改會與台權會自全台募集的原告人數,共同提起集體訴訟。

3縣市

新北市、澎湖縣、新竹市於2020年12月陸續退出eID試辦計畫。

階段性勝利

2021年1月行政院決議暫停換發eID,待專法及社會共識後再依法辦理。

eID 將可產生大量「數位足跡」之數位身分識別功能強加於個人之上,置個人於可被詳細剖繪之境地……影響人民資訊自主權及隱私權等權益甚鉅。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09年度訴字第912號判決
CORE ISSUES / 三大核心爭點

eID 強制換發,
到底有什麼問題?

一、欠缺法律明確授權

eID 將傳統身分證升級為內含晶片的數位識別證,根本性地改變現行身分識別制度,已非單純的「身分證格式更易」。然而內政部僅依戶籍法第52條第1項「國民身分證之格式由內政部決定」之概括授權,即推動這項對人民權利衝擊重大的制度變革。

北高行於判決中明確指出:「109年版管理辦法關於晶片身分證之規定,顯逾戶籍法第52條第1項『國民身分證之格式由內政部決定』之授權範圍。」eID 之換發應由法律明確規定。

二、隱私與資訊自主權的全面退守

eID 是將個人資料以數位化方式蒐集、儲存、處理及使用,而於人民每次使用時所產生的「數位足跡」,事實上是國家對個人生活私密領域的侵擾,亦會影響持用個人之資訊自主控制決定,限制人民資訊自主權及隱私權等權益甚鉅。

「eID 將可產生大量『數位足跡』之數位身分識別功能強加於個人之上,置個人於可被詳細剖繪之境地,根本性地改變現行身分識別制度之樣貌……」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09年度訴字第912號判決

三、配套不足,互信基礎薄弱

監察院於2021年3月18日公告調查報告(110內調0010),指出內政部於推動換發eID 的過程,已付出互信基礎不足等重大社會成本,應徹底檢討國民身分證相關法制及社會參與機制。

  • 未完成資料保護專法、未明確規範使用範圍
  • 試辦縣市資訊不對等,個人資料安全疑慮未解
  • 缺乏完整社會溝通與參與機制
JRF ACTION / 司改會的行動

以策略性訴訟,
守住身分制度的民主防線

司改會與台權會等民間團體並肩合作,採取「監察院陳訴、司法訴訟、立法研究、社會倡議」四線並進的策略,全方位回應 eID 政策的爭議:

監察院陳訴

2019年9月18日,司改會與台權會就內政部推動 eID 所引發的程序、隱私保護爭議,共同向監察院遞交陳訴書。2021年3月18日,監察院公告調查報告(110內調0010),認為內政部於推動換發 eID 的過程,已付出互信基礎不足等重大社會成本。

司法訴訟

2020年2月成立義務律師團,由林煜騰律師擔任召集人。2020年8月5日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遞交行政起訴狀,提起預防性不作為訴訟,請求禁止內政部公告舊式身分證失效日期。2023年5月11日北高行宣判(109年度訴字第912號),雖以行政院已決議暫緩、不符程序要件為由駁回,但判決中明確指出 eID 強制換發政策的違法性,已具體達成階段性任務。

立法研究

2020年4月,義務律師團為詳盡研究專法細節,特地請司法官學院犯罪防治研究中心前研究員鍾宏彬老師翻譯德國《身分證及電子身分驗證法》,並請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助研究員邵允鍾老師協助核稿,將譯本開源供大眾參考。

社會倡議與法庭之友

司改會自2020年起密集召開記者會、發表聲明、舉辦座談,並於2022年就健保資料庫憲法訴訟案(會台字第13769號)遞交法庭之友意見書,將 eID 訴訟所累積的隱私、資訊自主與數位人權的論述,延伸至更廣的數位法治議題。

TIMELINE / 案件進度

eID 晶片身份證訴訟——
大事紀

所有日期以西元年呈現。

2019.09.18
向監察院遞交陳訴書

司改會與台權會就內政部推動 eID 所引發的程序、隱私保護爭議,共同向監察院遞交陳訴書。

2020.02
成立義務律師團

由林煜騰律師擔任召集人,組成義務律師團,研擬訴訟策略。

2020.04
翻譯德國《身分證及電子身分驗證法》

由鍾宏彬老師翻譯、邵允鍾老師協助核稿,作為立法研究的重要基礎,並開源供大眾參考。

2020.05.14
記者會:強迫換發eID惹民怨

「強迫換發eID惹民怨,行政立法踹共回訴求」記者會召開,要求行政與立法機關正面回應人民訴求。

2020.07.31
記者會:宣布集體訴訟提告內政部

「拒絕數位身分證!民團發起集體訴訟提告內政部」記者會召開,宣布募集近60位原告共同提起預防性不作為訴訟。

2020.08.05
遞交行政起訴狀

義務律師團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遞交行政起訴狀,正式提起預防性不作為訴訟。

2020.11.02
第一次開庭

「晶片身分證訴訟首次開庭!隱私疑慮未解,內政部搶明年一月試行」,民間團體質疑試辦與訴訟同時進行的正當性。

2020.12.08
第二次開庭

「內政部0人出庭晶片身分證訴訟,不甩民間權利救濟」,內政部當日無人到庭,引發民間反彈。

2020.12
新北、澎湖、新竹陸續退出試辦

經律師團與台權會、開放文化基金會等民間團體的努力,三縣市陸續退出 eID 試辦計畫。

2020.12.25
記者會:個資當懸賞?

「個資當懸賞?新竹市民拒當數位身分證白老鼠」記者會召開,反對以民眾個資作為政策實驗。

2021.01.05
第三次開庭

「強制換發政策不變,數位身分證第三次開庭」,民間持續主張須有專法明確授權。

2021.01.18
聲明:eID 政策暫緩玩真的?

司改會與民間團體共同發表聲明,要求政府應完整說明「完備法制化」的具體內容。

2021.01.21
行政院決議暫停換發eID

行政院第3736次會議決議暫停換發eID,待訂定專法、取得社會共識後,再依法辦理——訴訟與倡議首次具體成果。

2021.02.02
第四次開庭

「數位身分證計畫未廢止,人民第四次上法庭護資訊隱私」,主張即使暫緩仍須法院實質審理。

2021.03.04
記者會:eID 母法不明

「eID 母法不明,相片管理辦法已進立法院」,提醒社會注意制度推動的程序缺失。

2021.03.18
監察院公告調查報告

監察院公告調查報告(110內調0010),指出內政部於推動換發 eID 的過程,已付出互信基礎不足等重大社會成本,應徹底檢討國民身分證相關法制及社會參與機制。

2022.02.24
遞交法庭之友許可聲請書

就健保資料庫憲法訴訟案(會台字第13769號)向憲法法庭遞交法庭之友許可聲請書。

2022.03.08
收受憲法法庭許可裁定

憲法法庭裁定許可司改會擔任法庭之友。

2022.03.18
遞交法庭之友意見書

於健保資料庫憲法訴訟案中,遞交法庭之友意見書,將 eID 訴訟累積的論述延伸至更廣的數位法治議題。

2022.04.19
遞交法庭之友意見書續狀

補充說明資訊自主、隱私保護及國家蒐集個資的合憲性界線。

2022.08.20
座談會:拒絕「被數位化」的權利

舉辦「數位法治與人權保障座談會|拒絕『被數位化』的權利:評憲法法庭健保資料庫案判決」。

2023.01.05
志工律師招募|數位法治沙龍

舉辦「數位法治沙龍暨培力工作坊」,主題包含科技偵查、數位中介、eID。

2023.04.13
言詞辯論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召開言詞辯論程序,律師團就 eID 法律授權、隱私衝擊提出完整論述。

2023.04.21
聲明:盼法院作民主防線

「eID 預防性不作為訴訟即將宣判,盼法院作台灣身分制度的民主防線」,期盼法院於判決中正面回應違法性問題。

2023.05.11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宣判

109年度訴字第912號判決:本件預防性不作為訴訟雖以不符程序要件而駁回,但法院於判決中明確指出 eID 強制換發政策的違法性與對基本權的侵害。

2023.05.12
聯合聲明:訴訟已達階段性任務

司改會與民間團體發布聯合聲明,認為本件雖未成為預防性不作為訴訟的成功先例,但實質已具體指出政策違法性,達成階段性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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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個人的隱私防線

eID 訴訟雖已達成階段性任務,但數位時代的隱私與人權挑戰仍在持續。支持司改會,讓我們繼續推動以人權為本、有法可依的數位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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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編輯日期: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