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法庭10大「酸言酸語」放榜~2015法庭觀察報告記者會
2015-11-10
民間司改會自1995年首次發表法庭觀察報告後,20年來法庭審判品質,已有稍微進步。然而,《法官法》實施3年多來,「開庭態度不佳」仍是民眾檢舉最多的類型,也提出最多個案評鑑。對此,司法界始終欠缺深刻反省,給了自己許多藉口,諸如:「這個法官態度不是很好,是因為太認真」、「法官態度雖然有問題,但判決結果沒有問題。」等辯解。突顯「重實體,輕程序」的觀念,仍然充斥在法官心中。
從今年開始,民間司改會將以法庭觀察列為找出的不適任法官,並提起個案評鑑的方法,希望加強監督力道,提升審判品質。今年度民間司改會與桃園律師公會、台中夥伴律師、高雄夥伴律師合作,挑選24位評鑑不良或風評不佳的法官,進行267次法庭觀察,作成「2015年法庭觀察報告」,同時對其中4個法官提出個案評鑑,並選出年度法庭10大「酸言酸語」排行榜。
法院名稱 | 桃園地院 | 台中地院 | 台中高分院 | 高雄地院 | 高雄高分院 | 總計 |
觀察法官 | 5人 | 9人 | 1人 | 5人 | 4人 | 24人 |
觀察次數 | 82次 | 93次 | 13次 | 51次 | 28次 | 267次 |
個案評鑑 | 2人 | 2人 | - | - | - | 4人 |
今年度觀察名單中的24位法官,大部份有下列共同的三種態樣:
例如:法官對二造律師大吼:「你們這樣反覆,我當然會很不開心!」或是跟被告說:「信你才有鬼啦!」。
例如:法官跟當事人們說:「反正你們不和解,我庭就一直開但不會有進度喇!」、「你如果堅持不認罪,想要多開幾庭,等於浪費司法資源,我會認為犯後態度不佳,量刑上就無法對你寬待!」
例如:法官(女)跟被告說:「你是個男人就要敢做敢認!」、法官說:「有沒有你心知肚明拉在那邊亂講!」
「法官於審理案件時,應確實堅守內在獨立公正。不僅實質上可令人信其公正,外觀上亦不得令人質疑其公正性。」這是掌管法官、檢察官懲戒權的司法院職務法庭,在101年度懲字第2號判決揭示的判準。2015年從24位觀察名單選出4位法官請求個案評鑑,理由在於他們發生前述樣態的頻率、情節與程度,明顯欠缺法官於審判時所應具有理性、客觀性、中立性之基本要求,若未能妥適監督,將致人民所信賴法院職司審判中立、公正之形象受到嚴重破壞。
以法庭觀察請求個案評鑑,可以增加監督法官的力道。司改會將會繼續舉行法庭觀察,歡迎各地方律師公會與民眾共同參與合作。最後,提出三點訴求:
桃園律師公會理事長/林仕訪律師
民間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律師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執行委員/林志忠律師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律師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高榮志執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