側記|法律,如何被帶進教室?
2026-11-03
十月下旬,司改會在南部進行了三場法律教育活動:兩場高中法律專題演講,以及一場與大學在職專班合作的模擬法庭。
李明洳律師受邀到大學EMBA,帶領一堂模擬法庭課程,學員們一起扮演法庭裡的不同角色,從互動中認識案件如何被討論、證據如何被檢視。
對這堂課,有人印象深刻的是「跟同學的互動,增加了對這個案子有更多元的討論。」也有人肯定課程活潑生動,認為透過模擬,終於能具體理解法庭如何運作。
課程也意外帶出了另一種感受。一位學員在肯定模擬法庭的同時,也疑惑「這樣的模擬方式非常好。讓我們很清楚知道怎麼法庭進行的方式,但討論完後,其實挺令人失望,原來真實的法庭是對於會講故事的人贏。而不是事實。」這句話叩問了司法信賴的問題。也有學員提出疑問:沒有法律專業的一般民眾,是否具備足夠的知識來判斷案件?
證據如何被提出、如何進行攻防、法官如何判斷證據,都可能影響案件的結果。這就是模擬法庭想要大家經驗的練習題。不只是讓大家知道法庭怎麼運作,更在於讓學員有機會思索:原來法律跟我想的不太一樣,值得信賴的司法,需要什麼條件?自己對司法的理解,可能還有許多需要追問的地方,這些問題值得多了解一點。
「同學,有沒有去過法院?」講座邱啟鴻律師話才問完,台下立刻熱絡起來。有人轉頭和同學分享參觀法院的經驗。這場是學校安排綜合活動課程,讓司改會連結律師來跟一年級的學生介紹國民法官制度。
邱律師在螢幕上展示出不同角色的法袍,介紹法官、檢察官與辯護人的工作,還邀請同學上台試穿律師袍、即席扮演檢察官與被告。角色一換,問題就變得具體了:如果你是檢察官,會希望選出什麼樣的國民法官?如果你是被告或辯護人,又會怎麼思考?透過這樣的互動,帶領同學認識國民法官制度的特點,簡介什麼是選任程序中的「附理由拒卻」。
接著邱律師帶大家認識審判流程:證據調查(人證、書證、物證)。調查程序很關鍵,關係到「能不能證明被告有犯罪」。在辯論程序的部分,邱律師特別對量刑辯論做較多的說明。邱律師也以具體案例說明,為什麼審判不能只看卷內對法官或國民法官對案件形成的判斷)勢必產生影響性的震撼畫面,為什麼要嚴格檢視它跟發生結果有無必然關係性。
談到這裡,也自然引出了大家經常疑惑的問題「律師為什麼要替殺人犯辯護」?邱律師說,律師是當事人跟法官溝通的橋樑。當事人需要提出書狀(狀紙),律師的專業就是協助撰寫有法令依據的書狀、整理事實、查詢實務上有哪些前例可用、分析證據。律師協助被告的程序權利,程序上的正義很重要。為什麼?莫忘過去有江國慶命案,江案是程序非常簡陋而導致的冤案,很快宣判、很快執行死刑。司法即使面對令人憤怒、難以接受的犯罪,仍必須遵守程序,嚴格檢視證據,並依照法律作出判斷,確保案件受到公平審理。
另一場高中課程,是劉境倫律師律師以人頭帳戶的議題來跟同學討論詐騙議題。打工、賺零用錢、在網路上認識新朋友,都是許多年輕人生活的一部分,接觸社會的路徑。但詐騙集團也可能利用這些機會接近學生,把看似友善的邀請,包裝成誘人上鉤的陷阱。
律師整理了三種常見的詐騙風險,也帶著同學認識一個重要的法律問題:如果一個人不確定自己正在協助犯罪,甚至以為只是在幫忙,法律會如何判斷他的責任?這涉及刑法上的「不確定故意」。法律責任並不是只看一個人事後怎麼說,還需要依照具體情況與證據,判斷他當時的認知與行為。
劉律師帶領同學討論案例中的刑事責任,提醒大家如果遇到可疑的打工機會、帳戶或金錢往來時,應該如何辨識風險、保護自己重要個資。不交付、不提供、不輕信,面對來路不明的要求,多一分查證,就可能少一分風險。
從防範詐騙,到親身體驗法庭裡的角色與程序,司改會走入校園合作法治教育,希望讓法律不只是書本上的名詞,而是幫助大家理解、能在生活中運用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