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側記|數位基本法與數位平臺治理:當國家按下「關掉網路」的那一刻

主持:莊子萱/律師、民間司改會數位法治小組成員
主講:楊瀚中/民間司改會數位法治小組成員

在數位生活高度滲透的今天,網路通訊已成為人民權利的延伸。然而,當國家行政力量介入數位空間,我們習以為常的連線自由是否正悄悄改變?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邀請數位法治小組成員楊瀚中,針對國家如何透過政策與技術手段實現「網路管理」進行深入解析。

從「通知移除」到「全面斷網」:層次分明的數位限制

瀚中將國家限制網路的方式由輕至重分為數個層級。最常見的是「通知移除」,即政府機關發現違法內容(如詐欺、防疫違規)後,通知平台下架。較進階的手段則包括:

  • 關鍵字遮蔽:國家提供特定清單,讓網站在搜尋結果中隱藏相關資訊。
  • DNS RP(停止解析):這是目前台灣最嚴重的技術干預之一,主管機關可要求網路機構將特定網址與 IP 位址解除綁定,讓使用者無法進入該網站,例如針對盜版影音網站的封鎖。
  • 物理斷網:這是極端情境下的做法,如蘇丹內戰時國家直接切斷全國網路通訊。

重罰下的「含蟬效應」:平台被迫成為審查者

報導指出,台灣目前的法律機制對平台業者施加了巨大的壓力。根據《菸害防制法》,平台若被認定「接受傳播」非法菸品資訊,即便內容由使用者產生,平台仍可能面臨 40 萬至 200 萬元的鉅額罰款。

這種「先開罰、後通知」的機制導致了強烈的「含蟬效應」:平台為了規避動輒數千萬元的累積罰金(如業者曾收到高達 2,680 萬元的裁處書),傾向於採取最嚴格的「寧可錯殺,不可放過」策略,甚至直接封禁疑似違規的使用者帳號。這種過度審查往往源於行政機關對於「非法內容」的認定標準不一,甚至連專業法務都難以判斷,最終損害的是一般民眾的言論空間。

擴張的行政權:監控與「個人式斷網」

除了內容審查,國家行政權在資料獲取上的擴張亦令人憂心。

  • 資料庫存取要求:瀚中揭露,高檢署曾要求與平台進行 API 串接,意圖直接進入業者資料庫查看使用者的購買紀錄、瀏覽頁面及通訊足跡,此舉因缺乏法律授權而遭業者嚴正拒絕。
  • 數位告誡制度:依據《洗錢防制法》,警方若懷疑帳戶涉及洗錢,可對特定個人進行「告誡處分」,限制其使用電子支付與網拍功能長達五年。這種針對特定人的數位限制,實質上構成了一種「個人式斷網」。

數位法治的未來:呼籲建立「避風港」與透明度

目前台灣在數位治理上面臨程序正義的挑戰。許多斷網措施(如 DNS RP)並非依據司法判決,而是引用《行政執行法》第 36 條的即時處置權,缺乏明確的法源依據與救濟管道。根據統計,僅 2024 年上半年,台灣就有超過 5.2 萬個網站被要求停止解析,但公眾對這些網站的內容與被封鎖的原因幾乎一無所知。

針對現狀,楊漢忠主任與司改會數位法治小組提出以下建議:

  1. 採納「避風港原則」:參考歐盟與德國民法,業者若在收到通知後及時下架內容,應享有免責空間,以避免過度審查。
  2. 落實透明度報告:要求國家與平台公開下架內容與調閱資料的統計,確保公權力不被濫用。
  3. 建立獨立監督機制:應成立類似「Win 網路連線」的專業委員會,在進法庭之前提供立即性的救濟與判斷,平衡「即時處置需求」與「人民基本權利」。

結語:在追劇、網購的日常背後,國家與平台的權力角力正重塑我們的數位國境。如何在維護治安與保障言論自由之間找到平衡,將是數位基本法立法過程中最關鍵的命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