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電子報|流浪法庭35年後,蘇案如何再次走向黎明?
2025-11-29
就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及其家人被請求損害賠償案,最高法院於2025年8月21日廢棄更一審民事判決,發回臺灣高等法院。這是最高法院第二次廢棄發回本案,司法未能及早止損因本案冤錯所重重受影響的冤案受害人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及其家人的人生,使他們流浪法庭的人生進入第35年。
對此,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本教育基金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所共同組成的「蘇建和案救援大隊」,正式重啟志工團,並發表聲明。
11月28日,距離2000年「走向黎明,定點繞行」已25年後的今日,蘇案救援大隊再次集結於濟南長老教會召開【流浪法庭35年後,蘇案如何再次走向黎明】聯合記者會,邀請社會大眾關注、參與蘇案行動。

徐自強/民間司改會發言代表、冤案平反者
今天站在這裡感觸很深,25年前,同樣地點,同樣舉辦聲援蘇案,我的家人帶我的案件來這裡尋求幫助。25年後今天同地點,同樣在舉辦聲援蘇案的活動……三個年輕人從不到二十歲,現在五十幾,還不放過他們。因為司法的錯誤,讓這三人以及他們的家人深陷在司法中走不出來,我很能體會這種感覺。

張娟芬/台灣廢除死刑聯盟推動理事長
當我知道蘇建和案還持續在民事庭掙扎的時候,我心裡非常憤怒。我覺得這二十幾年來法院的表現只有一句話可以形容,就是麻木不仁。即使刑事法院還他們清白,我們仍然可以看到非常欠缺的是整個司法體系對刑事冤案的整體性反省。

馮賢賢/《春雨424》紀錄片導演
已經獲得國賠的冤案,竟然民事庭可以被二度的發回更審。我想要問最高法院這些恐龍法官,你們有什麽資格尸位素餐,浪費我們的司法資源,浪費我們的納稅錢,坐在最高法院胡鬧?......當他們說,他們被判無罪並不表示他們沒有做,他們心裏想的是我就是認為他有罪,但他們拿不出任何證據,但是他們有權力,所以用沒有根據的懷疑來發回更審,這真的是可惡到了極點!
2025年,司改會正式邁入30週年。我們以「成為一個普通人」為題,策劃了一場特展,同時舉辦十場系列講座,從不同角度去回望台灣司法改革的歷程。這些議題看似分散,卻共同構成了30年來司法改革的面貌,也彰顯出改革路上每一個人的努力、挫折與堅持。
隨著特展落幕,我們整理出所有講座側記,希望帶大家回到那些現場,透過講者的分享與對話的火花,讓我們再一次一起回顧成果、思考未竟之業。邀請您在未來繼續與我們對話,在改革路上並肩前行。
現今司法官考試的錄取率不到5%,是台灣數一數二極難考的國家考試。但你知道過去即便可以通過司法官考試的法律學子們,可能會因為沒有加入國民黨而無法成為法官嗎?甚至,即便你沒有通過司法官特考,但僅憑著「國民黨員」的政治身分,你卻可以拿著法槌在法庭上辦案?
十年前,震驚國際的維權律師和公民大抓捕「709中國人權律師大抓捕事件」肇始於2015年7月9日淩晨,中國公安國保人員對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王宇律師及其丈夫包龍軍、兒子包卓軒(包濛濛)突然實施抓捕。中國計有316名維權律師、律所工作人員、人權捍衛者及其家屬被傳喚、強制約談、限制出國出境、監視居住、刑事拘留或者被強迫失蹤、逮捕。其中處於羈押或者被強迫失蹤狀態者36人。
「民眾想知道」與「民眾應不應知道」是不同的事情。對於社會矚目案件,第一時間讓外界掌握消息,反而可能妨害偵查或影響後續審判的公平性。
司改會過去監督的案件就包含:愛與鐵血專案、媽媽嘴命案等,持續接受民眾「申訴」檢警調違反偵查不公開個案,並組成工作小組每日看電視新聞,彙整「偵查機關」有違反偵查不公開之虞的狀況,並定期向官方反應。直到2019年《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新法施行,更是屢屢被媒體批評是不是要跟人民知情權做對。
《執行死刑規則》的出現,是1999年的「周峋山事件」所換來。若非這三十年來《執行死刑規則》設有嚴格的限制,聲請再審、憲法訴訟或請求非上,就要停止執行,現今已平反的徐自強、謝志宏、鄭性澤這些死刑冤案,都沒有活著平反的可能性。
民進黨政府在2025年3月24日預告《執行死刑規則》草案,大幅度放寬執行死刑的限制。本規則並於昨日(4月16日)傍晚公告,並將火速於本週五(4月18日)施行。依此規則,在當事人提出救濟,並由再審法院或憲法法庭審理的過程中,只要沒有裁定停止執行,法務部都可以槍決死刑犯。
許多社會議題和法律密切交織,在傳遞過程中,艱澀的法律語言及抽象的制度問題總讓人難以靠近,「說得清楚」從來不是件容易的事。尤其當重大社會案件發生時,網路上的討論往往情緒先行、理性滯後,我們該如何在這樣的氛圍中,創造出既能同理感受、又不犧牲準確的說法?轉譯的挑戰不只來自語言,更來自於對彼此的想像與理解。
冤案不僅是法律議題,更深深影響著當事人及其身邊每一個人的生活與情感,映照出制度背後複雜的人性與社會結構。希望透過《指認》,觀眾能從他人的司法受害經驗中,看見制度與自身的連結與責任,思考「自由」與「正義」究竟該如何在我們的社會中被守護與實現。
過去,許多的低收入戶以及社會上的弱勢者,因為無資力聘請律師,而陷於浩瀚法律的泥淖中不知如何救濟。在法律扶助法下,國家有了制度性的工具協助人民。
轉眼法律扶助法已經通過20年,從草創初期與司法院官方關係的緊張,到逐漸在司法改革事務上扮演官方與民間之間重要溝通角色,也在瞬息萬變的社會中,持續協助脆弱處境民眾度過面對司法的困難。
現在的法扶,走在立法之初人民期望的路上嗎?又在如何的現實環境下尋求各方角色的平衡?
當學生跟你說他和她與毒品的故事時,該如何是好?法律規定為何?又要如何協助學生?有沒有哪些界線?常見的問題?或者前備知識?本場講座將從少年司法、毒品政策、輔導實務的角度,帶領聽眾認識用藥少年的相關議題,並有能力更進一步的探索這些問題。
2005 年,「原住民族基本法」被視為跨時代的立法,首次在法律上正名並承認原住民族的自治權、土地權與文化權。二十年過去,部落裡有了寬敞的柏油路、語言復振計畫開花結果、傳統智慧創作獲得專用權保護;然而,核心的土地與資源權仍停留在法條之中。
從花蓮的水源部落到新竹的司馬庫斯,從憲法的民主正當性到行政訴訟的文化抗辯,兩位講者回顧了這段歷程的成就與挫折,也直指台灣社會對原住民族理解的缺口。土地未還,自治難行,未來的路,仍在對話與行動之間鋪展。
在這次30週年特展中,我們特別紀錄下從發想、蒐集素材、整理歷史、製作展品,到展場一點一滴成形的策展過程。
一群在司改路上「接棒」的人,該如何試著理解30年的重量?又該如何把司法改革變成能被看見、被理解的故事?歡迎來看看我們土法煉鋼的策展紀錄!
▼展覽花絮|土法煉鋼的策展紀錄【成為一個普通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30週年特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