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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向馬年首場講座】流浪法庭35年:蘇建和案的「冤」與「援」

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人於1991年被控殺人,歷經21年冤獄煎熬,終於在2012年獲判無罪確定。然而,無罪確定至今已近13年,他們與家人仍在民事求償訴訟中流浪法庭,歷經2019、2024二次的高等法院駁回原告上訴,卻遭最高法院於2020、2025二次發回。

從事發自今,蘇案等人已受困在法庭35年。蘇建和:「我被刑求的時候,我弟弟還沒結婚,他現在已經當阿公了,但我只能在這裡原地踏步。我希望我有生之年,不再需要去述說我是誰。我當然知道司法現在不可同日而語,但、不要把我當空氣、我還在、而且我還在打官司,就是事實。我很低調,但我仍然在努力。請大家共同努力。」

面對蘇案未完,不僅當事人持續受苦、深感無助,數十年來關心與聲援蘇案的人們,也同樣感到震驚與不解。1996年在台權會、司改會、人本基金會等社團的號召下,成立蘇案「死囚平反大隊」,在蘇案仍被視為死刑案件、當事人身陷極刑風險之際,人權團體便不斷從街頭倡議、國際串連、制度改革與研究等多面向為蘇案發聲。

今年我們重啟蘇案志工團,本場講座作為馬年首場、農曆新年的蘇案第一場社會對話行動,邀請蘇建和先生現身,談談這段仍未走完的冤案人生,並邀請長年投入蘇案救援行動的台權會夥伴—施逸翔,共同與談。從冤案當事人的生命經驗,到救援者在制度缺失中的努力,梳理蘇案所面臨的困境,以及仍待開展的可能契機,願希望能在馬年向蘇案奔馳前來。

▋講座時間

2026年2月3日 週二 19:00-21:00

▋講座與談

蘇建和/冤案平反者
施逸翔/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

▋講座地點

現流冊店(大同區重慶北路二段70巷15號)

線上報名

聯絡人

蔡尚衡|社工
(02)25231178
[email protected]


歷史上的今天

蘇建和等三人於1995年2月9日死刑定讞,是台灣第一起平反的死刑冤案。當年,民間發起大規模救援行動,也推動司法全面改革。2003年1月13日,蘇案再審宣判,高等法院宣判三人無罪,當庭釋放。一直到2012年8月31日再更三審再獲無罪判決,全案定讞。今天是時隔23年後的1月13日,無罪釋放的週年。

蘇建和案正在招募志工,我們想邀請關心蘇案的新朋友,以及尋找過往曾參與蘇案的舊朋友一起站出來,凝結力量,讓蘇案再次走向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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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大事紀

時間 事件
1992年2月18日 被害人於刑事庭80年度重訴字第23號懲治盜匪條例等案件提起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裁定移送民事庭
2001年6月14日 法院裁定命在「台灣高等法院89年度再字第4號刑事訴訟」程序終結前,停止本件訴訟程序。
2012年8月31日 刑事再更三審宣判,全案無罪定讞後,2013年續行。
2014年7月11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81年度重訴字第101號,駁回原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請求(被告蘇建和等勝訴)
2019年2月16日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103年度重上字第719號,上訴駁回(被告再次勝訴)
2020年8月26日 最高法院民事判決108年度台上字第1437號,撤銷判決,第一次對被告不利發回
2024年10月31日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109年度重上更一字第154號,上訴駁回(被告勝訴)
2025年8月21日 最高法院民事判決114年度台上字第488號,第二次撤銷判決,不利發回,至今繫屬於高等法院民事庭

簡言之,2014、2019年,被害人家屬向蘇案三人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法院皆判決免賠。然而,2020、2024年,最高法院民事庭兩度不利撤銷發回,訴訟仍持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