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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招募|「台版柬埔寨」國賠案|宣判記者會

你知道嗎?

我們國家要求檢察官跟警察要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其宗旨是為了保障被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等人的權益,更重要在於落實無罪推定原則。

我們國家犯錯了,也就是公務員在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造成人民自由或權利上的損害時,國家必須負責,這也是國家賠償法的立法意旨。但弔詭的是,如果檢察官、警察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侵害被告或被害人的權益時,即便有國家賠償法的存在,當事人卻無法輕易要求國家負責。因為即便法院承認檢警人員有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但在「因果關係」的嚴格認定上,常常會認為人民的損害不見得可以歸因於偵查不公開的違反,因此國家不用負責。

也就是說,雖然有偵查不公開原則,也有國家賠償法,但人民很有可能求助無門。

如果你關心這個議題,我們想邀請你認識以下這個案件:

2022年8月9日,高雄地檢署破獲一件跨國求職詐騙案件,並自行發布新聞稿,標題為 「國人遭誘騙赴杜拜高薪打工,慘被控制行動自由 檢調破獲杜拜電信詐欺及人口販運案 台籍主嫌 2 人經聲請羈押禁見獲准」。高雄地檢署還提供相關的照片和影片,以利新聞媒體報導,後經監察院糾正認為違反偵查不公開,並指出其影片來源並非是杜拜打工民眾遭到電擊的毆打畫面,而是被害人在柬埔寨被其他詐騙集團虐打的影像。

被害人付贖返台後,向高雄地檢署指控,因為地檢署沒有完整的去識別化,其曝光影片讓被害人遭受更嚴重的囚禁、虐待,回台後還有複雜性創傷壓力症候群(PTSD)。但高雄地檢察署竟稱,被害人之所以遭受更嚴重的虐打,並無法證明是因為影片所致,認為即便自己沒有盡查證義務發布影片,該被害人所承受的傷害跟地檢署也沒有關係。

雖然監察院的調查報告指出高雄地檢署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也批評高雄地檢署並未提供被害人輔導協助和補償措施,但高雄地檢署直到現在也並未承認自己的錯誤,不願意負責被害人所受到的傷害。就此,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婦女救援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將於7/28在高雄地方法院門口召開宣判記者會,誠摯邀請關心偵查不公開議題的在地民眾一同參與我們的宣判記者會。

宣判記者會時間

時間

2025年7月28日(一)上午9時28分法庭宣判、上午9時40分宣判記者會

地點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門口(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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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監察院調查報告112內調0042號

聯絡人

民間司改會法務專員 張家綺
信箱:[email protected]
電話:04-2329237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