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淘汰壞法官,還要等多久?賴院長,光震怒是不夠的!

司法風紀再度黑雲罩頂!在2010年的現在,儘管我們知道司法有瑕疵,但應該不至於還有貪污的情事。然而昨天,卻傳來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集體收賄的貪污案件。這樣的司法,叫人民如何信賴?司法民怨怎麼可能不產生!

7月13日,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以高院及板檢包庇一審被重判19年的苗栗銅鑼土地開發弊案主嫌即前立委何智輝,於更一審逆轉改判無罪,認為承審法官及檢察官集體收賄,大舉搜索高院及板檢,將三名高院法官及一名板檢檢察官拘提到案,訊後立即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7月14日,台北地院裁定全員收押禁見。更令人難以置信的是,遭收押禁見的其中一位法官,竟是高院自律委員會委員、司法院人事審議委會委員,這樣的人能成為「自律」委員,還能對同僚進行「人事審議」,其自律或審議的結果會是如何?殊難想像!

遺憾的是,司法院在第一時間卻只發出聲明稿,重申重視法官風紀與操守問題立場,並表示賴院長「甚為震怒」,立即指示由謝副院長召集司法院及各級法院代表、政風人員成立小組,於二個月內提出具體有效改善司法風紀措施…換言之,司法院只是以標準作業程序來處理這次的突發事件,我們完全嗅不到其「確實重視」這件重大風紀案件的味道。

司改會董事長顧立雄律師表示,賴院長上任以來,對司法改革毫無作為,而在人事部分,更是放任舊有保守勢力重新集結,這次的事件可說是放任的結果。而法官法的推動,更不是進入立法院後,院長的責任便了;對照去年司法院推動「刑事妥速審判法」時之積極態度,實在令人難以相信其推動法官法的決心。

司改會董事林永頌律師則直言,不但高等法院院長應立刻下台,賴院長也應立刻下台。賴院長不清楚下屬的操守,出了事卻只是「震怒」,有風骨的政治人物的反應不該僅止於此。而法官的人審會或法院的自律委員會,根本無法發揮作用,去年司改會檢舉台北地院鍾華法官為不適任法官,司法院卻來找司改會「私下溝通」,而自律的結果更只是輕輕放下,讓人難以相信其自律的誠意。因此,司法院應立即推動對於法官的外部評鑑立法,必須以他律的方式解決淘汰壞法官的問題。

司改會對於這個新聞,以及司法院面對此事的態度,感到無比沈痛及遺憾,司法風紀敗壞無法改善,就更不可能期待官方有其他積極的司法改革作為。我們相信,這樣令人震撼的貪污案,仍然藏污納垢在保守的司法官僚體系中。對此,司改會嚴正提出下列訴求:

  1. 不願進行改革的賴院長應立即下台。
  2. 新任司法院長應立即推動法官評鑑機制的立法。
  3. 法官評鑑機制至少應包含以下重點:
    • 評鑑機制應設於司法院之外,以利外部監督。
    • 評鑑事由應包含具體不適任現象。
    • 除被動接受民眾檢舉外,應主動定期進行全面性評鑑。
    • 懲戒決定機關(職務法庭),應包含多數非官方代表,避免官官相護。

希冀只會「震怒」並提出「兩個月限期改善」、「要求同仁潔身自律」的賴院長,不要又是新聞熱潮過後,再度不聞不語不作為。否則,「司法院長應該知所進退」的要求,恐將成為台灣社會的最新共識!

出席者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 顧立雄律師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 林峰正律師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 林永頌律師

新聞聯絡人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 林峰正02-2523-1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