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討會|國家賠償法施行40年之全面檢討—歸責原理、司法課責與民間建議條文
2023-8-26
《國家賠償法》自1980年正式通過後,除了在2019年進行小幅修正之外,並未隨著過去四十年的時代變遷、實務見解的推進做通盤全面的調整與修正。
2021年9月,行政院提出《國家賠償法》全文修正草案,將現行的17條條文擴充成42條。最受法律界矚目者,便是檢討了法院及檢察署構成國賠責任的嚴苛條件,以回應人民長久以來的質疑。
然而,在行政院推出《國家賠償法》修正草案前,惜未召開公聽會以進一步凝聚社會共識及法界意見。包含法院及檢察署的國賠責任議題在內,在野法曹與民間團體認為行政院版的進步性有限,在國家賠償法制的發展上,尚有許多值得檢討、修正之處。為此,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於2021年10月啟動「《國家賠償法》修法研議」,全面檢討現行國家賠償法制及行政院版所提草案。
在長達一年多邀集律師及學者的思想激盪和深度意見交流下,最終在2022年底,形成了民間版《國家賠償法》修正草案初稿。部分重大的修正包含:改採「國家自己責任論」之立法方式、改採違法即推定有過失之舉證責任轉換、法院及檢察署之國賠責任回歸一般性標準、「國家賠償事件審議委員會」設置之法制化、完善刑事訴訟附帶提起國家賠償訴訟機制等。
雖然《國家賠償法》並非立法院本會期(第10屆第7會期)之優先法案,然而該法案對於健全我國之國家責任、提升公務機關之責任意識及行政革新、提升人權保障等方面,有重大深遠之影響。因此,民間版《國家賠償法》修正草案預計在本次研討會廣集各界意見後,向未來的執政團隊進行溝通,期使我國國賠法制更加進步、健全。是而,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全國律師聯合會行政法委員、全國律師聯合會憲政改革委員會、全國律師聯合會司法改革委員會及台灣法學會期待邀請對本次修法議題有興趣之團體、法律界專業人士,共同舉辦及參與學術研討會,以民間版及行政院版的內容為基礎,廣泛收集各界意見,以作為未來制度實施之參照。
2023年8月26日 上午9:30(9:00開放進場)
台灣大學 霖澤館3樓 1301 多媒體教室 (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 法律學院)
※ 可申請律師在職進修證明|欲申請律師在職進修時數者,請於活動當日簽到並領取研習證明單,請自行填具姓名、律師證書字號、時數,離開前再請工作人員核對與蓋章。
時間 | 活動 | 報告人 | 與談人 | |||
9:00-9:30 | 入場報到 | |||||
9:30-9:40 | 開幕致詞 | 陳明堂/法務部政務次長 高烊輝/全國律師聯合會行政法委員會主委 廖郁晴/台灣法學會秘書長 江榮祥/民間司改會國賠專組會議召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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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10:00 | 民間版《國家賠償法》草案內容簡介 | |||||
【第一場次】主持人:江榮祥/民間司改會國賠專組會議召集人 | ||||||
10:00-11:20 (80分) | 《國家賠償法》全文修正之意義 | 林明鏘/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特聘教授(30分) | 劉英秀/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司長 程明修/東吳大學法律學系特聘教授 林倖如/國立台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3位/4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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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1:35(15分) | 綜合討論 | |||||
11:35-12:55 (80分) | 午餐 | |||||
【第二場次】主持人:洪家殷/東吳大學法律系特聘教授 | ||||||
13:00-14:20 (80分) | 國家賠償責任的歸責原理-從過失責任走向危險責任 | 林佳和/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30分) | 周宇修/全律會憲政改革委員會主委 王晨桓/建業法律事務所所長 王韻茹/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3位/4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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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14:35 (15分) | 綜合討論 | |||||
14:35-15:00 (25分) | 中場休息與茶敘 | |||||
【第三場次】主持人:黃旭田/民間司改會董事長 | ||||||
15:00-16:20 (80分) | 法官的國家賠償責任 | 范文清/東吳大學法律系副教授(30分) |
張升星/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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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16:35 (15分) | 綜合討論 | |||||
16:35- | 賦歸 |
民間版、政院版《國家賠償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未最終定稿,僅供研討會使用)
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全國律師聯合會行政法委員會
全國律師聯合會憲政改革委員會
全國律師聯合會司法改革委員會
台灣法學會
法律政策部主任 呂政諺律師
電話:02-2523-1178#37
信箱:[email protected]
法律政策部法案研究員 陳又嘉
電話:02-2523-1178#23
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