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準備不足,步調混亂,進度落後,留校察看!~馬政府落實兩公約周年成果檢討

1月11日是司法節,昨天司法院長向社會宣布由他親自領軍的『全民司法改革策進會』正式成立,儼然司法改革的船揚帆啟程,航向康莊大道。正好延宕超過20多年,社會所共同期待的《法官法》立法,也湊巧在司法節前夕完成一讀。如無意外,下會期的立法院應該可以完成立法。只是,若依照目前國民黨主導通過的一讀條文,只怕不僅沒有辦法淘汰恐龍法官,反而會孕育、催生、保障更多的恐龍法官。

聯盟六大訴求

  1. 不要:五年一次司法院自己評鑑!
    要:每年一次全體法官評鑑!
  2. 不要:黑箱作業假評鑑!
    要:公開評鑑結果!
  3. 不要:少數人決定的評鑑委員會!
    要:公正獨立的評鑑基金會!
  4. 不要:司法受害人有冤無處申!
    要:司法受害人可檢舉壞法官!
  5. 不要:只會考試的法官!
    要:終結法官考試!
  6. 不要:養恐龍法官一輩子!
    要:合理的法官保障!

司法院自己評鑑自己,排拒外部獨立之評鑑機構

眾所矚目的法官評鑑制度,司法院毫不避嫌的將評鑑單位設在司法院下,拒絕評鑑委員由法官、檢察官及律師團體社群票選產生代表,反而賦予司法院長、法務部及律師全聯會自行推派的權力。加上國民黨將11位評鑑委員中超過半數之6位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改為由立法院、監察院及司法院長各推派2人,這樣的安排無異是掌握國會多數及監察、司法兩院院長提名權的總統,包辦全部6位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的任命權,完全不符合制衡分權的政治原理。

五年一次黑箱評核、受害者不能喊冤,跛腳的法官淘汰機制,保障了恐龍法官

司法院假意接受定期評鑑全體法官,結果竟是5年一次評核,在司法院內黑箱處理,拒絕公開評鑑結果,淘汰根本就是虛晃一招,愚弄人民,全面評鑑法官的民間呼聲,被導向司法院的密室操作,完全失去監督的意義,僅剩下個案評鑑,成為跛腳的淘汰機制。更離譜的是,一讀條文居然推翻多年來司法院與民間的共識,禁止司法案件當事人投訴承審案件的法官,犧牲司法受害者直接喊冤的權利,加上國民黨強力護航下,適用法律之見解,不得成為評鑑法官的理由,這樣一部法官法對恐龍法官莫可奈何。而且最終決定法官懲戒結果的職務法庭,其審判官也全由法官擔任,官官相護在所難免反而保障恐龍法官。

總統承諾的多元、專業且有人民參與的定期評鑑制度又跳票

國民黨主導的一讀法官評鑑制度,與現在民眾可以直接向監察院檢舉法官相較,嚴重倒退,更直接違背馬總統在競選時所提出《新世紀人權宣言》中,「透過多元、專業且有人民參與的定期評鑑制度,淘汰濫權失職司法官」的承諾,總統再度跳票!

恐龍法官透過法官考試代代繁衍,生生不息

我們不要恐龍法官法記者會淘汰法官的評鑑制度已是面目全非,恐龍法官毫無懼色。司法院對於選拔什麼樣的人擔任法官的法官進場制度,也毫無改革決心及誠意,仍堅持不願廢止法官考試制度。考試考不出適合擔任法官的人,遴選優秀的律師、學者及檢察官來擔任法官已經是社會共識,司法院竟然僅因為貪圖考試制度便利,不願拋棄這個奶嘴,結果讓恐龍法官仍源源不絕透過法官考試代代繁衍。

法官由法務部訓練,顛倒體制,審檢不分

其他與《法官法》相關的改革重點還有:司法院職司法官升遷、首長選取等重要人事事項的「人事審議委員會」,是否應引進外部委員,促其透明運作,避免官官相護、近親繁殖的弊病;法官訓練竟由法務部而非司法院主導辦理,放任行政權「訓練」司法權的長期沉痾等,無一不是《法官法》未來成敗的重要關鍵,但在立法院一讀程序也紛紛中箭落馬,未獲青睞。

全民站出來拒絕恐龍法官法

反觀因憲法保障法官終身職衍生的法官福利,優遇制度,莫不順利通過,法官退休還可領取可觀之退休金加上退養金,這一部恐龍法官法變成淘汰不了恐龍法官,反而是給恐龍法官好福利、多保障,成為捧著鑽石飯碗的公務員,納稅人一輩子竟然得「依法」養恐龍法官!由近百個民間團體組成之「法官檢察官評鑑法推動聯盟」要揭穿一讀條文的真面目,向全民疾呼,站出來拒絕恐龍法官法。

記者會主持人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 林峰正律師
法官檢察官評鑑法推動聯盟召集人 瞿海源教授

出席團體代表

人本教育基金會 陳怡文專案祕書
中華民國殘障聯盟 謝東儒副秘書長
天主教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 張裕焯督導、阮文雄(Hung Nguyen)神父
台北律師公會 徐克銘秘書長
台灣人權促進會 蔡季勳秘書長
台灣法學會 彭雅珍執行秘書
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 陳旻園理事
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 林佳緣主任
台灣勞工陣線 孫友聯秘書長
青平台 丁宇徵、林信彰、陳韋賓、許韋婷
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司法革新委員會主任委員 黃旭田律師
基隆律師公會 鄭文婷秘書長
婦女救援基金會 康淑華執行長、洪心平研發倡議高級專員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林欣怡執行長
勵馨基金會 紀惠容執行長、盧詠麗研究員

新聞聯絡人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 林峰正律師02-2523-1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