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政府輕放中和警察踹頭事件,就是鼓勵國家暴力成為日常-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聲明

績效制度造成執法意識扭曲

我國警察機關長期以來均有人治重於法治的問題,其中以主官「只求表現,不顧法律」的心態為最主要問題,不僅造成「不合理的績效制度、專案叢生」與「不當的獎懲制度」,例如所謂「線上立破績效」,僅要求員警有「攔查績效」,而不論「攔查是否合法」,也不論「是不是使用危險的方式」,故常有違法濫權、高危險的執法方式,危險跟違法的執法方法反而在警界內是被獎勵的,長期下來就變成警察人員的執法觀念的扭曲。

落實人權教育,先從廢除威權教育做起

在107年度的內政部警察教育訓練諮詢會紀錄中,可見與會人員仍然保有「類軍事化訓練」的態度,以強調上下關係取代關於專業職場倫理的探討,這是阻礙人權教育進入警察教育的主要問題。在美國近年關於警察教育訓練批判,也認為這樣的傳統教育方式其實弱化了警察的情商管理能力,甚至與民主制度發展相衝突,人權素養更無法在警察執法行為中展現。 當警大生與警專生在校園中沒有像人一般的對待,沒有大學法所保障共享「校園民主」,甚至承襲過往威權時代遺留的警察教育方式,我們怎麼期待警察進入職場之後知道面對民眾。本會認為,廢除警察教育中這種落伍的威權教育模式,是落實警察人權素養教育的必要工程。

本會呼籲,警察人員的績效制度、獎勵、懲處規定與警大警專的威權教育,應進行全面的檢討。改變錯誤的管理觀念跟錯誤的管理方法,以矯正扭曲的警察執法文化;剔除警察教育訓練中的威權遺緒,培養真正的人權素養,這才是改革警察執法文化的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