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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工作主軸與財務報告

圖 2017支出分布

類別 重點工作項目 支出(元)
監督與冤錯案救援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落實、偵查不公開、法官檢察官個案評鑑、法庭觀察、冤案救援組 2,690,954 
法治扎根與志工培力 人力資源培訓、學生實習、學生營隊、校園講座、校園模擬法庭 3,549,513 
法案推動 法官法、檢察官法、律師法,刑訴的被告卷證獲知權、防逃以及羈押抗告提出民間版對案 2,059,258 
義務律師平台與聯盟工作 社運律師平台、318義務律師團、聯盟工作 3,764,720 
網路行銷及資訊平台 司法陽光網、判決書API、數位典藏、出版編輯 3,905,181 
組織發展 線上募款平台、年度募款餐會、支持者經營 4,990,696 
行政 一般行政事項 2,864,957 
台中辦公室 監督與冤錯案救援、法治扎根與志工培力、組織發展、行政 4,521,424 
法律倫理中心 翻譯及出版工作 839,102 
年度支出合計 29,185,804 

工作主軸

 

催生、監督、協作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

  • 透過拜會、召開記者會、投書媒體等方式,倡議總統親自帶領司法改革。
  •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期間,就會議進行方式等程序議題進行監督。
  •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之後,成立「民間監督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聯盟」,持續推動決議落實。

個案工作

  • 邱和順案
    1. 協助聲請最高法院言詞辯論、義務律師團拜會檢察總長聲請再審。
    2. 志工固定探視邱和順,並製作聲援明信片。
    3. 持續討論再審及釋憲策略。
  • 徐自強案:無罪確定後,協助聲請刑事補償,高院法官審理後,認定當年警方偵辦過程有疏失,導致遭違法羈押5,624天,判賠2,812萬元。
  • 重啟偵查不公開小組
    • 於申訴中心設立專線,受理民眾檢舉申訴偵查不公開案件
    • 成立『義務律師團』協助民眾訴請國家賠償

法治教育

  • 校園實習:與台灣大學、政治大學、東吳大學、文化大學、台北大學、銘傳大學、真理大學、世新大學、中原大學、靜宜大學、高雄大學合作辦理實習或服務學習課程,提供學生實際案例研究,並實際參與倡議活動的規劃與執行。
  • 法律倫理教育中心:出版「揭開德國聯邦憲法法院的神祕面紗:憲法法院的意志形成與決定過程」一書。
  • 校園模擬法庭
    • 持續與全台各地教師合作講座,並將陪審法庭搬進教室。由律師編修法庭劇本,學生飾演法官、陪審員、檢察官、律師、被告與證人等角色。過程中,擔任陪審員的同學們就各自論點進行討論、彼此說服思辯,開啟思考台灣司法問題的途徑。
    • 2017年累計44場次,超過1,700位學生參與,扣除寒暑假期間,平均維持一週至少入班一次,帶領「校園模擬陪審法庭」教案。

2017年經費收支決算表

項目 決算金額 說明
小計 合計
收入   26,589,810  
捐贈收入 25,736,766    
利息收入 461,692    
其他收入 391,352    
支出   29,185,804  
人事費 小計 16,484,993    
 薪資費用 14,105,872    
 加(值)班費 117,753    
 退休(職)金 697,676    
 保險給付 1,404,953    
 其他人事費 158,739    
辦公(行政)費 小計 4,021,196    
 文具、書報、雜誌費 70,002    
 印刷裝訂費 251,847    
 水電燃料費 157,677    
 旅運費 885,886    
 郵電費 158,293    
 稅捐及規費      
 租金支出 1,706,342    
 修繕維護費 34,400    
 財產保險費      
 公共關係費 27,705    
 其他辦公(行政)費 729,044    
會議與活動費 小計 6,119,060    
 場地費用 534,880    
 業務宣導費 2,518,951    
 講課鐘點費、稿費或出席審查費 2,553,890    
 出版發行費 167,049    
 其他業務費 344,290    
購置費 165,819    
捐贈 1,339,346    
折舊 1,055,390    
本期稅前賸餘(短絀)   -2,595,994  
所得稅費用      
本期稅後賸餘(短絀)   -2,595,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