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法官、檢察官評鑑」之嚴正聲明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2017-4-13
2017-4-13
照片/2011年法官檢察官評鑑法推動聯盟記者會
民間司改會2010年推動《法官法》,就法官檢察官評鑑制度與官方最大差異,係主張由「人民直接請求評鑑」,有草案版本可證。
今日鏡傳媒之報導與聯合報引述林鈺雄教授,直指本會過去係主張「特別要求增訂第35條第1項第4款」取得評鑑資格、「壟斷審核評鑑司法官的業務」,現今又改變立場等語,乃未經查證之錯誤報導,應予更正!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高榮志執行長 (02)2523-1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