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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李明哲—家屬及民間社團聯合記者會

記者會影片/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Covenants Watch

文山社區大學學程經理人李明哲先生,於3月19日早上搭乘長榮航空,從台北飛至澳門,再由澳門進入中國,之後便失去聯繫,至今仍無訊息。李明哲長期透過網路跟中國的民間人士分享台灣的民主經驗,也經常郵寄書籍送給在中國的友人,台灣的社區大學也經常跟中國民間社會有許多交流,甚至促成中國各省成立社區大學。李明哲分享交流的都是合法及正向的經驗,對於中國民主化有正面影響。然而,一個合法入境中國的台灣人,卻毫無理由失蹤五天,至今毫無訊息。

李明哲太太表示,她從大學時代認識李明哲,他是一個關心公共事務、關心人權、關心勞動權益的人。中國是一個現代國家,一個台灣公民在中國毫無理由失蹤超過五天,並不合理。她希望中國政府可以幫她尋找李明哲,「如果李明哲被逮捕,也請告訴我罪名」。她也希望海基會全力協尋,她也相信海基會的辦事能力。如果真的被逮捕,她願意坦然接受,但是請告訴她,她先生現在是生是死,人在何處。

文山社區大學校長鄭秀娟表示,李明哲是文山社大的員工,負責規劃課程,他長期關注民主議題,在思想上清晰有力,認為社區大學是紮根落實民主教育的好基地。明哲在出國前還想要舉辦「想想台灣未來」的系列講座,他會在網路上和中國友人分享台灣民主轉型的經驗,這些在社大在非政府組織中都不是新鮮事。因為社大自我期許是社會進步力量,民主、人權都是普世價值。「希望兩岸政府可以協尋明哲的下落,我們希望同事李明哲可以儘快回來繼續為進步社會打拼。」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及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委邱伊翎表示,這是第一個台灣NGO工作者入境中國後失蹤的個案,倘若兩岸政府不慎重處理,將造成寒蟬效應。由於中國至今不說明李明哲先生的下落,也否認逮捕,當事人家屬連要依循「兩岸司法互助協定」要求律師會見或者與家屬聯繫,也沒有辦法。鑑於中國一再發生「被失蹤」事件,從2015年的中國維權律師大逮捕,到香港銅鑼灣事件,台灣的NGO工作者實在無法相信中國政府所謂「沒有逮捕」這樣片面的說詞,中國應該公布李明哲從澳門入境中國的所有影像畫面,證實沒有逮捕事宜。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高榮志律師也表示,這已經不是一個法律問題,而是政治問題,兩岸政府應該積極解決。台灣NGO團體除了呼籲中國應出面說明之外,台灣政府也應該對此事表示明確的態度跟意見。台灣公民一而再再而三在中國上演失蹤,對於台灣與中國的互動交流並非好事,而中國也難以向世界證明自己是個法治國家。

附件

家屬聲明—李明哲妻 李凈瑜

出席

主持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

發言
李明哲太太
人權歷史研究者/黃惠君
台北文山社區大學校長/鄭秀娟
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秘書長/楊志彬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高榮志
經濟民主連合秘書長/陳冠宇
人本教育基金會秘書/林郁璇

合辦單位

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
台灣人權促進會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經濟民主連合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

新聞聯絡人

文山社區大學校長/鄭秀娟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