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側記|從一場指認,看見失衡的天平——《指認》紀錄片放映會

主持|黃曦(影評人)
主講|黃惠偵(紀錄片導演)
主講|蔡晴羽(冤獄平反協會劉正富義務律師團成員、圓矩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在「成為一個普通人」展覽中,我們特別規劃「鏡子」展區,當我們看見鏡子上司法受害者的臉孔,同時也會看見自己。透過這樣的視角,我們希望觀者思考自己與無辜者之間的連結,當「無辜人被判有罪,沒有人是自由人」,每個人都可能成為故事的一部分。

座談現場,黃惠偵導演將分享創作初衷與拍攝過程,以及穿越冤屈後,真正看見「劉正富」這個人。蔡晴羽律師則會從專業角度解析案件中的制度性困境,並分享冤案救援的挑戰與意義。

冤案不僅是法律議題,更深深影響著當事人及其身邊每一個人的生活與情感,映照出制度背後複雜的人性與社會結構。希望透過《指認》,觀眾能從他人的司法受害經驗中,看見制度與自身的連結與責任,思考「自由」與「正義」究竟該如何在我們的社會中被守護與實現。

「成為一個普通人」展覽期間的系列講座之一,邀請到司改之友黃惠偵導演來分享他在冤案裡的看見。

紀錄片《指認》的被拍攝者劉正富,因被捲入一起他沒有做的傷害致死案件,使得正富與他的家庭身陷其中二十年,至今仍在司法程序裡為清白奮鬥。在這起案件中,除了證據保管不當,指認程序也有瑕疵,導演黃惠偵透過《指認》一片,與大家一同看見在司法程序中若發生些微疏失,對於一個普通人與他的家庭會帶來什麼樣的影響。

從卷證資料、當面訪談到田野調查,我確信正富的清白無辜

播映結束,黃惠偵導演及蔡晴羽律師首先分享從她們的工作視角中認識到的劉正富和他的案件。黃導演提到在拍攝前,有取得卷宗資料而了解到正富的案件,並在與正富互動中,透過「黃惠偵」這個個人認識正富。「我第一次見正富,在家裡訪談。我從來沒看過,中年男子喔,跟你講不到幾句話,他的眼淚就滴下來。」黃導演回憶起訪談正富時,正富的神情與身體反應,黃導演認為這樣的反應,即便是專業演員可能也做不到。「(劉正富)提到(案件)相關經驗時,他的身體會發抖、寒毛會豎起,加上先前看到的資料,透過這些,我覺得眼前的這個人,是可以相信的。」除了閱讀卷證、透過五感認識正富外,黃導演拍攝時也有到當地進行田野調查、請住在附近的族人協助演出當時的場景;然而,在萬金營區前發生的打架事件,沒有重演,「因為沒有部落的人敢來幫忙這件事。因為他們都宣稱他們知道真相是什麼,那個真相就是,正富無辜,但他們不能講真正的兇手是誰。」黃導演說道。

人的盲點是冤案發生的原因之一

蔡律師則以不時被問起「你們怕不怕救錯人?」為始,提到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立案救援標準除了案件有科學證據瑕疵或違反正當法律程序情形外,還有一個條件是「真實無辜」,該協會會透過卷證及當面訪談當事人等判斷是否符合該條件,而劉正富的案子就是經過前述審查,被認為符合標準,立案救援。「但人畢竟有侷限性,所以也不用太擔心救錯人」,蔡律師提到,參與冤案救援工作有一個深刻的體悟是人會有侷限性、會有盲點,而正因如此,才容易發生錯誤。蔡律師接著分享,在劉正富案件中有一份影音資料,義務律師團曾聲請拷貝,不過一直以為該資料可能因久放或壞軌等原因不能播放,而沒有看過裡面的內容,直到再更二審法官告知才發覺現場模擬有「可以看的」錄影,且觀看後發現就和正富過往所說的情狀一樣。因為「以為不能看」的盲點,讓這份資料在協會接手後又再經過了十年才出土。藉由這個例子,蔡律師希望讓觀眾了解到人會有很多侷限性跟盲點,而這也是造成冤案的原因之一,所以我們不可能期待在做事情的時候是百分之百正確。

「當時我就在他身邊,我知道他是冤枉的。」

黃導演接著分享在拍攝過程中觀察到的戴美紅(正富的配偶,在案發當時是正富的女友),是「(正富)很重要的支持與支柱」,對於無辜者來說,「那個冤啊,你真的要有人相信你是冤的」。

黃導演說道沒有想要把《指認》拍成愛情片,也對於「愛情」二字存疑,並提到自己滿喜歡看愛情片的,因為知道劇中的愛情難得;「但在正富和美紅之間,我也不確定是不是愛情,或許也已經昇華了。他們是在很年輕的時候遇到這件事,很多人可能就選擇離開,但他們沒有。」黃導演一開始很好奇,在想像中,若不離開正富,美紅很容易會被指指點點,為什麼美紅不離開呢?而在認識他們之後,發現美紅和正富是支持著彼此,不是美紅單向支持著正富,黃導演很羨慕他們這樣的關係,「我試著想要了解一個人,為什麼會做這樣的決定?我會陪你到底,這是一句多重的承諾?」黃導演說道,並接著邀請在場的戴美紅向觀眾說幾句話。

「謝謝大家來關心正富的案件」,戴美紅首先感謝各位觀眾,並提到因整起事件經過了二十年,牽涉到的面向太多,自己不知道要說什麼。而就黃導演的提問,美紅分享當時會對在監的劉正富說「我不要(跟你離婚),我要陪你到底」,是因為「(案發)當時我就在他身邊,我知道他是冤枉的。而我知道我要的是什麼,我要努力維持我的家。」

關注社會議題,每個人都會受益

主持人黃曦問到在法律行動過程中,要如何與社會對話?要如何回應大眾的疑問?例如可能會有人認為劉正富已經出監,為什麼不將過往放下,而要繼續追討清白?黃導演首先就「追求清白」回應,她認為釐清事件、把事情講明白,是「對於人的基本尊重、是人的權利」;接著就「與社會溝通」的部分,黃導演提到很多事件看似與我們無關,但真的無關嗎?以台鐵罷工為例,搭乘台鐵的旅客可能會因為罷工而使其交通安排受影響、當下可能會很不方便;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台鐵員工是因為他們的工時太長、勞動條件不佳,而以罷工的方式要求改善,若勞動條件獲得改善,相信對於運輸安全也是有所助益(例如工時縮短,較不易發生過勞情況,人員在工作中更能專注精神,並即時察覺突發狀況而加以因應),旅客也能更安全、安心搭乘台鐵。「不用(把關注社會議題)想得太高尚,因為最後可能受益的人是你」,黃導演說道。關注社會議題沒有想像中遙不可及,而是與你我日常息息相關。

持續與社會溝通、持續與被害人家屬溝通

接續黃導演提到的在菜市場賣菜,結果被控騎著車撞到人的例子,蔡律師說自己想到的也是《非常阿英》——張月英。張月英原是市場小販,卻因被捲入一起與她無關的肇事逃逸案件,開啟了她很不平凡的救濟之路,從張月英的經歷可以看到,冤案並不是這麼地與我們無關。接著蔡律師談到冤案救援的社會倡議行動,雖說冤案不分大小,但不諱言的,仍會因資源有限,刑度比較重的案件,尤其是死刑、無期徒刑者,大家投入的關注會比較多。不過,法律行動中的倡議與制度推動也會跟著時代改變,像是最早的時候,談及冤案,會著重在刑求問題;漸漸地,會討論到指認程序、證據保存等,這些制度的推動其實都與文化水平和社會進步有關,因為社會的改變,大家就會越來越在意這些權利。

蔡律師另外提到,「我們說一件冤案會有兩家被害人,因為冤案常常是真兇未現,真正的被害者家屬未能得知真實情況,而被冤枉的人(與他們的親友)也受到(這個案件的)影響」,而救援團隊知道在部分案件中,被害者家屬會到法庭上旁聽,因此律師會希望透過辯論,向被害者家屬表達為當事人辯護並不是要協助他們脫罪,而是希望真相水落石出,讓真兇落網。蔡律師藉此說明,義務律師在法庭上的活動,也是一種社會溝通的方式。
究責之外,最後仍要回到制度

在提問環節,有觀眾詢問:警方未依指認程序提供照片給證人指認,是否應就此對警方究責?黃導演提到,在劉正富的案件裡,可能在每一個環節的人都出了一點錯,就警方偵辦的環節,不確定警方是不是有辦案壓力、績效需求所以有點想要便宜行事。而發生這樣的狀況,黃導演認為是需要究責的,但人畢竟是人,難免有疏漏,所以最後還是要回到制度,我們要思考的是,制度為什麼會設計成這樣,讓執行的人會做成這個樣子?

蔡律師則從案件處理順序的視角切入,由於確定的刑事案件要開啟再審相當不易,為了獲得最大程度的支持,在策略上,相較於究責,會以說服法官願意開啟再審為第一順位的事情,蔡律師坦言,「這是很沒辦法但必須要做取捨的決定」。以鄭性澤案為例,鄭性澤有被刑求,於再審無罪確定後,有提出國家賠償訴訟,但都敗訴,其中一個很大的原因就是時效制度。「回到我剛剛說的,很痛的部分,一開始會跟當事人說先不要想著究責,先讓這些人成為友軍,先不要讓他們擔心他們的同僚會被究責,先讓案件開啟再審。但這就會有時效經過的問題。」蔡律師說道。目前鄭性澤的國家賠償案正在聲請憲法法庭審查中,希望能藉此處理時效問題。

一覺醒來,普通人不再普通

最後,主持人邀請影片主角劉正富向現場觀眾說幾句話。正富回憶,在案件確定後、入監執行前,女兒以斯帖當時是高中生,向他說在網路上找到一個「冤獄平反協會」,或許可以試試看,所以在女兒的協助下,填了一長串的問卷並送出。後來正富也忘了有這件事,但大約過了一個月,該協會的執行長與正富聯繫上了,「執行長當時相當青澀,從台北跑到潮州(找我),我看到,黃毛丫頭,沒有,我開玩笑的,(想說)這個(人)真的可以嗎?」前一秒還在開玩笑的正富,瞬間無奈地接著說道,「我只是睡個覺,就要幫姊姊的孩子背這個(案件)。」

正富的經歷或許可以讓我們看到,我們有可能在不會特別關注的日常裡,被捲入案件中,並可能因制度的不足、各階段參與人員的些微疏失,使得自己與家庭受案件影響數十年,而且至今未結束。在此邀請大家持續用自己做得到的方式關注冤案,讓不普通的事情,最終能成為普通。

延伸閱讀:

一、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個案救援 劉正富(最後瀏覽日:2025年08月03日)。

二、國藝會補助成果檔案庫,《指認》紀錄短片製作企劃(最後瀏覽日:2025年08月03日)。

三、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2年度原再更二字第1號刑事判決(最後瀏覽日:2025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