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側記|在中國當律師很危險嗎?台灣律師為什麼要關心中國人權律師?

主持|張安婷(民間司改會常務執行委員、通尹事務所律師)
與談|施泓成(民間司改會常務執行委員、三禾法律事務所律師)

在「成為一個普通人」展覽的「筆」展區中,我們可以看到被告人權、律師辯護權的歷史。

「民眾想知道」與「民眾應不應知道」是不同的事情。對於社會矚目案件,第一時間讓外界掌握消息,反而可能妨害偵查或影響後續審判的公平性。

司改會過去監督的案件就包含:愛與鐵血專案、媽媽嘴命案等,持續接受民眾「申訴」檢警調違反偵查不公開個案,並組成工作小組每日看電視新聞,彙整「偵查機關」有違反偵查不公開之虞的狀況,並定期向官方反應。直到2019年《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新法施行,更是屢屢被媒體批評是不是要跟人民知情權做對。

然而,以最近期的柯文哲案為例,柯案的報導不僅無助追訴犯罪,反而可能引發串證、洩漏證據內容的疑慮。從社會角度來看,本案偵查內容的提前洩漏,不僅加劇了政治場域的紊亂與對立,也可能連帶使民眾隊司法審判的公正性畫上問號。司改會在2024年底發布的九問偵查機關偵查不公開新聞稿,至今也僅只得到四兩撥千斤的回覆。

為什麼偵查不公開無法落實?民眾「知的權利」又該如何平衡?透過回顧過去的案例及檢察署運作的問題,我們將說明「偵查大公開」的實務運作以及改革阻力與轉機。本場次我們邀請到司改會偵查不公開小組的召集人施泓成律師主講,並由張安婷律師穿插提問,跟大家一起思索與對話。

「成為一個普通人」展覽期間的系列講座第二場,將目光從本土的司法改革轉向更區域性的民主法治議題,看見台灣在東亞被國際社會中期待更積極扮演的角色。

本場由江榮祥律師擔任主持人。江律師於開場時點出,「709中國人權律師大抓捕事件」肇始於2015年7月9日淩晨,中國公安國保人員對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王宇律師及其丈夫包龍軍、兒子包卓軒(包濛濛)突然實施抓捕。中國大陸計有316名維權律師、律所工作人員、人權捍衛者及其家屬被傳喚、強制約談、限制出國出境、監視居住、刑事拘留或者被強迫失蹤,逮捕。其中處於羈押或者被強迫失蹤狀態者36人。今年是「709中國人權律師大抓捕事件」十週年。近十年間,中國對律師、人權工作者及其家屬的逮捕與拘禁並未止息,職業環境持續惡化。座談安排先從司改會剪輯的訪談影片開始,並由江榮祥、陳雨凡兩位律師進行與談與綜合討論。

十年之後:他們還好嗎?

本次講座由撥映司改會剪輯影片開始,在影片中,周世鋒、劉世慶、覃永沛、伍雷、方縣桂、玉品健等中國律師,與丁家喜律師的妻子羅勝春,以及臺灣的謝孟羽、黃旭田、李晏榕、李宣毅等律師,分別談起對中國人權律師現況的觀察。

不同地域、不同案型的經驗交織出一個共同的脈絡——當律師扮演起捍衛宗教自由、居住權、財產權與程序正義的角色時,往往成為國家機器的直接對象;而家屬承擔的壓力與孤立,也同樣沉重。

陳雨凡律師與談:以中國律師抓捕比較臺灣威權歷史,作為臺灣社會的自我提醒

本場次邀請到陳雨凡律師與談,她回憶在司改會工作時,透過台港民間網絡與中國律師交流,常陪同他們進北院、高院旁聽,談冤案與土地徵收,也聽中國律師問最直白的問題:「我們把狀遞進去,真的都會到法官手上嗎?」,顯示了中台兩地司法體系本質上的不同。

她也回憶到,2015 年「709」事件前後,雨凡律師與同道以建三江照片發起連署記者會,在白色恐怖紀念碑前反穿律袍,象徵至少得把法袍翻到「人民這一面」。

雨凡律師也分享了她對於中國當局為何對維權律師如此趕盡殺絕的判斷——這批人擁有組織性、社會動員力、輿論影響力與國際連結力,因而被北京政府視為「危險能力集合」。特別的是,維權律師守護的,其實正是中國政府自己簽署的國際人權公約所保障的權利。

再把臺灣放回座標裡看,1945–1992 年威權年代裡,《懲治叛亂條例》與刑法一百條也曾以「法律」之名處置政治犯;兩地的差別在於是否被迫公開認罪、審判程序是否形同具文,但本質上的手段與效果,有幾分相似。

雨凡律師主張把「聲援 709」視為一場運動:一方面是對中國迫害人權的控訴與對前線律師、家屬的支持,另一方面也是對臺灣社會的自我提醒——認清極權本質,不抱幻想;關心中國律師,其實是在捍衛我們自己的未來。

江榮祥律師與談:中國的依法治國,真的是依「法」治國嗎?

江榮祥律師接續與談,並回到 2019 年自己的報章雜誌評論:「當中國海峽兩岸旅遊交流協會片面宣布停辦自由行,維權律師指出該協會非真正有權限的行政主體,此種逾越授權的突襲性政策變更,更侵蝕政府可信度」在該文刊出的同一時間,恰巧香港社會運動沸騰,香港公民團體譴責警隊失職濫權。若只從地緣政治看,這些新聞事件像是國際角力;但若從法治邏輯看,則是三地各自與「法律」相互扞格的現場。

榮祥律師認為,中國的「依法行政」在形式上常看似完備,實則將法當作鞏固統治的工具:例如片面暫停大陸影人參加金馬影展,看起來是電影局依法行政;但以西方法治的原理,這些作為卻是在限縮人民權利,不具備正當目的,更違反比例衡量與透明程序。

榮祥律師接續指出 2018 年中共中央設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名為依法治國,實則明確宣告:「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法在黨的領導之下服務政治目的。這也是為何環境或民生訴訟偶有勝利,而一旦觸及政權核心,維權律師就會「踩到逆鱗」,若與納粹時期的「惡法形式合憲」作對照,更彰顯法律內容極端不正義,且即便合乎程序,也應依「拉德布魯赫公式」檢驗這些所謂的法律,繼而否定其正當性。

回到臺灣,榮祥律師主張完備防衛性民主,嚴管境外代理人;法律專業社群也不應自外於公共責任。過去台北律師公會曾聲援中國維權律師、香港學運、李明哲案與中國迫害穆斯林等議題,但更需要全國性專業團體一同站出來,讓誓詞中的「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促進民主法治」不只是牆上的字。

問答環節

進入 Q&A問答環節時,有人提到:中國律師總數自 2015 年的二十至二十五萬,上升到如今的七十五萬,年齡多在三、四十歲——人數壯大,活躍的人權律師卻似更稀薄。為何如此?

律師們回應,就他們的理解,表面數字不等於專業能發揮:律見受限、打壓、吊照仍是日常,法律要求律師應扮演的角色與現實落差巨大,中國整體的法治仍有改善空間,關鍵在於制度是否允許專業依法而行。

也有人問 709 事件當時社會輿論的反應,對此,律師們回應,就他們的理解,當時媒體被要求統一轉載新華社、央視稿件,律師協會甚至發函要律師「保證不討論」,雖然民間有不同聲音,但很快遭封號、被調查,明明海外社群能看到討論,中國內部卻被堵上。

在十週年的此刻,還能在台灣談論、聲援此議題,也算是彌足珍貴。講座的最後,江律師代表眾人致謝,也呼籲臺灣的法律人不該缺席,應當把中國維權律師的故事記下來,讓聲音繼續傳遞,並把台灣自己的制度看緊,讓惡法不被用來對付人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