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觀察|蘇案未完:宣判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2024-11-01
2024-11-01
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案,是著名的死刑冤案。1991年,在未找到任何直接證據,證明三人涉嫌台北縣汐止鎮吳氏夫婦命案的情況下,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於1995年2月4日經三審判決定讞,各被處兩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幸於2000年5月18日,高等法院裁定開始再審,歷經最高法院三度將再審案件發回高院更審。2012年8月31日再更三審,三人才終於獲判無罪,從18歲到39歲,他們用長達21年的歲月,證明自己的清白。
然而,許多人不知道的是,被害人家屬在1992年提出的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訴訟,在刑事案件確定後民事法庭接續審理,一、二審法院均認定蘇建和等三人不用負損害賠償責任。但最高法院仍在2020年8月26日,將本案廢棄發回高等法院。本案直至案發後逾33年的今日,仍無從終結。蘇建和等人仍繼續在司法體系中爭取清白。
終於,經過近四年的審理,高等法院民事庭將於11月1日宣判(因颱風延後)。這場判決不僅關係到蘇建和等人的名譽與尊嚴,更關乎台灣司法的公正與信譽。我們誠摯邀請大家與我們一同進入法庭,見證這段漫長的平反之路。
2024年11月1日(五)下午4點00分
台灣高等法院民事庭第一法庭(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233號)